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形成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推进监察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全面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对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标志性意义。条例从法治层面深刻回答了监委“是什么、应该干什么”,特别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同监委的法律关系、工作要求作出了具体规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有机统一,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保证条例在全省得到遵守和执行。
2022-01-03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