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友变后妈”,多少社会价值观在扭曲?

2014-02-18 08:38:4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 [作者:刘立峰] [责编:喻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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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大学舍友勾搭上我爸爸,现在怀孕就要生了!爸爸,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我和妈妈?”情人节前一晚,广州某大学珠海校区的一名大三女生在网络上发帖,“血泪控诉”大学舍友和自己的父亲的“婚外恋”。女孩所在学院领导表示,学校已知此事,对于被指为“小三”的女生,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个人道德问题,学校不会干涉或对女孩作出处理。(2月15日 光明网)

  在笔者记忆中,同窗好友、同壕战友、同室病友、同小发友不知令我们心怀多少温馨和感动,即使彼此曾经有过一些小矛盾,在岁月积淀中,这些点点滴滴的小矛盾也会酿造成回忆的醇香美酒,同学会、战友会更常常把这些点滴回忆唤醒,并在相互帮助中让这些珍贵的情谊升华、恒久。

  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被硕士研究生黄洋被舍友投毒致死事件后,“舍友”一词成为热点,本应该比同学关系更密切一层的“舍友”为什么却成为“相煎太急”的机会呢?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当今年轻人早已不是思想认知高度平等的一代,改革开放30多年,贫富分化和价值观取向让他们个个成为独立的思想认知个性空间,竞争与攀比更让他们在内心深处相互猜忌、排挤、对抗、利用。

  “舍友变后妈”现象,其实并非首例,更多是舍友、闺蜜抢男友丈夫,同学、哥们儿抢女友妻子,而正是因为舍友、闺蜜、同学、哥们儿的原因,才让这些动机不良的人有了“下手”机会。在众多外出打工的人身上,可能都有被舍友“下手”损失财物的经历,笔者也曾被借宿“好友”拿走钱包,“舍友变后妈”,下手破坏的是更珍贵的亲人和家庭、情感,即所谓的为了个人利益而“勇做小三”。可想而知,此位出卖舍友、“勇做小三”的女大学生,是真的爱比自己大三十来岁的舍友父亲吗?恐怕其更多是为了贪图金钱和享受罢了。而那位没有良知狠心抛弃糟糠之妻和亲生女儿的父亲,笔者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鄙视了,贪恋美色和情欲抛弃无价亲情与禽兽何异?

  古人尚知“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舍友变后妈”现象折射了当今中国社会一种难以根除和改变的金钱至上扭曲思想价值观,就算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也是难以抵御金钱的诱惑,为了金钱和享受,他们甚至可以出卖身体和灵魂,利用舍友的信任和情谊,至于什么良心谴责,舆论批判,在金钱面前,他们都可以厚着脸皮,不予理睬。

  “舍友变后妈”,受害的母亲无奈中表现了一种宽容,还表示不赞成女儿网上发贴,学校也表示这是个人道德问题,学校并没有权力干涉和处理。此位母亲和学校的无奈,也正折射了社会和法律对此种“小三”的无奈,因为在婚姻法里,并没有“小三”之说,再婚的“小三”甚至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上帝在关闭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虽然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权利,但终究个人的选择和行为要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取向,2月12日,《人民日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认为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一个国家和民族,贫穷落后固然可怕,但更可怕是精神空虚。对于此种越来越多的类似“舍友变后妈”事件,笔者认为受害的母亲和道德、法律都不应该保持沉默。受害者要勇于站出来维护个人的权利,婚姻法也要出台相关法律解释,追究那些家庭背叛者的责任,必要时可将他们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尽力维护受害者的经济利益和精神损失。此外,社会舆论也要让这些“小三”和那些背叛者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和谴责,让法律、道德、舆论环境来共同维护、构建起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