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先拍照的“奔驰大叔”多多益善

2014-02-12 09:09:56 [来源:中国网] [作者:梁江涛] [责编:喻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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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午,江苏泰兴街头的一起车祸,“扶不扶”折射出两种人心。现代快报 (微博)记者了解到,当时,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时撞倒一名女子,下车准备扶时听女子说“头疼”,扔下她骑着电动车溜之大吉。这时,路过的奔驰车上下来一位60岁的大叔,将女子扶到路边,直到女子表示没有大碍后才离开。(2月11日现代快报)

  撞人者准备扶时听女子说“头疼”,扔下她骑着电动车溜之大吉,令人气愤。“奔驰大叔”先拍照后扶人,让人温暖,值得称赞。这一幕,酷似春晚小品《扶不扶》的现实版。想到小品结尾处那句经典台词:“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每每引发公众的感触与共鸣。然而,遇到行人跌倒扶与不扶仍是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纠结。

  “救人要先保护自己,讹人的是少数”。“奔驰大叔”的观点极具典型性。的确,“我有医保”不是行人、特别是老人摔倒后打消救助者顾虑的“护身符”。一则小品所释放的正能量也不能禁绝讹人事件的重演。在先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对他人实施求助,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值得提倡。由此引发如何破解“扶不扶”这一道德困局的思考。

  在以往讹人的案例中,往往是双方各执一词,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一方在撒谎,有人为了洗清不白之冤,甚至打着牌子一个个地寻找证人。去年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一事做出处理,老人蒋某某及其儿子龚某某的行为属敲诈勒索,分别对二人进行行政拘留、罚款。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查明事实的主要证据就是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最终让讹人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现在手机拍照比较方便,大凡马路上有事,一般都会有路过市民“留此存照”。但出于事不关已,往往很少人能主动站出来作证。马路上的道德博弈不仅需要司法部门的及时介入,更需要加大公共投入,在道路、广场、街道等公共场合增添全天候的监控设备,不留死角,定期维护,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摔倒搀扶等纠纷,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提供第一证据。 同时,应大张旗鼓地激励目击者履行公民义务,为马路上的纠纷提供目击证据。政府部门应设立“证人证据奖”,只要所提供的证据、证言以及视听资料有参考价值的,都应予以奖励,并对其作证行为予以表彰。

  “天助自助者”。现代社会正在走向法治化,证据意识非常重要。所谓“先小人后君子”,应成为每一位公民在涉及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作出选择时的理性考量,而非“世上无好人”。只有好人做好自我保护,加上社会都来保护好人,好人才会越来越多。因此,先拍照后扶人的“奔驰大叔”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