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有奖”是官员的隐形福利

2014-02-10 09:10:47 [来源:长江网] [作者:胡匆聪] [责编:喻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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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公布的针对委内所有干部职工的戒烟新规,该规定已开始实施。(2014年2月8日:新京报)

  近日网络报道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该单位职工戒烟的规定,明确提出了戒烟一年的将会给于奖励。这在过去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单位推行新的举措的一种管理方式,人们都会习以为常,见惯不惊。但在“八项规定”制度逗硬执行的今天,还在给国家公职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提供奖励,明显就是在给官员发隐形福利。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禁止滥用公款滥发钱物,规范公务员的收入,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如此折腾,就是官员特权思维的挥之不去。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国家很早以前就作出规定,严禁香烟经销商利用各种形式打广告、搞促销,并且要求香烟企业必须在香烟包装上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语,这些举措都是国家要求民众不吸烟、少吸烟或戒烟的温馨提示。去年,中央、国务院又下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此令一出,各地纷纷采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提倡戒烟活动。有的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有的出台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规定擅自在公众场所吸烟的现象按照党纪政纪要求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干部作为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就是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部署。对国家提出的新的举措,首先是要带头做到,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这是党员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同时,从健康的角度上讲,吸烟将缩短人的生命时间,增加患病的几率,对人的伤害是很大的。所以,戒烟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于公于私都是件好事,对于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不该仅仅停留在提倡和鼓励的程度上,而应该大力推行并辅以坚强的制度保障。

  但如果在国家公职人员分内之事和利己之事的落实上还给予一个奖励制度才能确保制度得到落实的话,就明显是在借贯彻国家政策之名,行乱发钱物之事;就是在给官员享受隐形福利找借口;就是在给官员的特权思维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全民戒烟、全社会无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如果给国家公职人员的戒烟套上奖励的外套,那广大的平民百姓戒烟成功国家又该拿出什么样的奖励措施呢?如果国家每推行一项改革举措,都要坚持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话,我们改革进程的锐意前进、涉险滩、度难关又从何说起?如果国家公职人员每完成一项任务,都必须 给予一定的奖励待遇的话,那我们改革的艰苦奋斗、创新驱动又从何而来?

  当前,全党同志、全国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新一届党中央的带领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目标而努力奋斗。要实现这个目标,党员干部要当好宣传者,贯彻者,执行者,引领者,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主动作为,艰苦奋斗,善谋实干,锐意前行。而不要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动辄就拿金钱当诱饵来调动积极性。(长江网 胡匆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