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常见问题(1)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2019-04-18 10:48:33

1、新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单位经办人持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证或其他核准执业文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单位新增或减少当月人员异动如何办理?

每月1-15日为当月申报异动的时间。当月异动当月办理,不延迟办理本月异动,也不提前办理下月异动,办理异动时需填写医疗保险站统一印制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3、如何办理异地安置?

①、参保人员有异地安置需求时,每年4月份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过期不予办理;新参保单位在参保时统一申请,异地安置最低期限为一年,未满一年不变更异地安置需求。

②、医保站向参保单位提供此表(式样),由参保单位发放给有异地申报需求的人员。

③、此表一式两份,参保职工本人填好第一栏,第二栏在居住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后,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然后交医疗保险站,复印件自留(每次报账需附复印件一份)。

4、异地安置人员如何提取IC卡内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并已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其医保IC卡无法使用。卡内个人账户资金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于每年1月在医保站业务提取现金(过期不予办理),然后发放给职工,原则上不对个人提现。

5、医疗保险IC卡如何申请或取消挂失如何领取新卡?

本人持身份证(代办人需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进行挂失登记,七天后持相同的证件领取或取消挂失医疗保险IC卡。

1、县内就医程序

①、持医保手册、IC卡(居民带医保手册及当年缴费发票)、身份证(户口本)、住院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②、定点医院科室进行身份核对后住院治疗。

③、治疗结束后与定点医院结清自付费用后办理出院手续。

2、转县外就医程序

①、持医保手册、IC卡(居民带医保手册及当年缴费发票)、身份证(户口本)、到县二级医院(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②、携县二级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县医疗保险站审批。

③、异地结算的(城镇职工在市、省内定点医疗医院住院)应在入院3日内办理异地结算登记手续,出院时在住院医院直接办理报账结算。

④、非异地结算的(城镇职工省外住院,城镇居民在县外住院)出院后30天日内凭出院科诊断书、医疗费用总清单、医疗费发票原件、转诊转治审批表、异地就医身份核实表、医保手册、IC卡(居民带医保手册及当年缴费发票)、身份证(户口本)到县医疗保险站报账。城职病人提供农业银行个人银行账号,城居病人提供中国银行个人账号。

⑤、异地安置人员或外出探亲期间因疾病住院的,在住院就医3个工作日内向县医疗保险站电话备案,并传真病情摘要(传真电话:0735-5538725)。在医院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先自己垫付,出院30天内提供(非异地结算)所述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未按规定办理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全部由个人承担。

业务咨询电话:0735-5536160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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