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推动阅读 看上去很美?

立法的确可以使阅读得到更多的注目,但恐怕只是开启全民阅读模式的助推器,而非引擎

2013-08-05 第376期

阅读量少自然不是好事,阅读的重要性无需过多置喙,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正如有识之士所称,“书籍本身不可能改变世界,但是读书可以改变人生,人可以改变世界。读书关系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倡导全民阅读,用心良苦,但效果还有待时间检验。

我国将立法推动全民阅读

记者近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  专家认为,全民阅读是一个系统工程,设立国家级的全民阅读条例以规范和保障各类阅读活动非常必要,其法律化意义重大。今年3月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门成立了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草拟了条例初稿。下一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将通过征求部委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地方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修改完善。[详细]

立法推动阅读有其积极意义

立法推动全民阅读有教化作用

通常意义上理解,法律的最基本功用,不过是对社会起到管理作用,约束人、企业组织或行政事业单位的行为,而不应该总是强制改变人的生活习惯问题。法律,也常常被比作人类行为和道德的底线,而不是行为和道德的“及格线”或“优秀线”。因此,对阅读进行立法,似乎像是陷入了所谓的“立法万能论”。然而,笔者却认为,在法治社会里,立法已经不再单纯解决“不能做什么”的问题了,立法还应该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功效——促进社会的发展或进步。用时髦一些的说法叫做“促进型立法”。虽然我们没有看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具体内容,但是从新闻报道来看,此项立法并非是部分网友所理解的“如果不读书,就要被刑拘”那样荒唐。[详细]

促进全民阅读还原了政府的“服务型”本质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更多的是强调政府应该去做什么,即还原政府的“服务型”本质。从专业人士的介绍中,我们看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作为一部“促进型法律”,也更多的是有强调政府要做什么:“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问题如何解决;对于出版业的“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政府也应该花大气力协调。而事实上,只有政府建设了更多的图书馆,开放了更多的阅读资源,降低了出版的审核和税负,扩大了出版的权利,才有可能让公众爱上阅读这件事。[详细]

“促进型立法”并非政府权力的过多干预

需要明确的是,“促进型立法”,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的过多干预,有些时候,促进型立法不可或缺。在“促进型立法”之下,公民仍然有选择的自由。阅读与否仍然,依个人的喜好、文化程度、生活习惯来定。如果一个人就是不喜欢看书,法律也不会拿着手枪顶着这人的脑袋逼他阅读。关于全民阅读,我们的确需要一部对政府有约束和提醒作用、对国民提醒的“促进法”。这不仅仅是还原政府服务本质的要求,对于广大国民,也可以构成一种实际意义上的提醒。因此,“立法促进全民阅读”,是“促进型立法”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详细]

但法律难成为全民阅读的“引擎”

我国国民阅读水平一直在低位徘徊

阅读立法的背后,是国民阅读量不高甚至有所下降这个严峻现实。今年4月,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去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阅读率为54.9%,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39本。无论与十多年前国民阅读率60.4%相比,还是与欧美人均阅读量约16本相比,都处于低位水平。其中,纸质图书阅读量仅比2011年增长不到0.04本,远低于韩国的11本,法国的8.4本,日本的8.5本,美国的7本。[详细]

当前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也不完善

推动全民阅读,立法能做什么?应看到,当前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仍不完善,一方面是硬件设施不均等,中心城市普遍拥有图书馆,但越往县、乡、镇、村,图书馆(室)等服务机构越少,越是贫穷的地区,越缺乏提供知识营养的场所。另一方面,相关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虽然有些城市的图书馆很壮观、设备很先进,但服务接待水平并不如人意,还有许多地方存在馆藏图书少、图书种类久未更新等现象。[详细]

目前全民阅读的条件并不充分

立法推动阅读避不开以下几个问题:其一,靠什么来吸引公众去阅读?众所周知,如今人们的价值观、兴趣等越来越多元化了,如何来调动各类人群的阅读兴趣,是必须要深思的问题。其二,靠什么去保障公众阅读?虽然通过经费支持可以多建图书馆甚至可以多建免费图书馆,为公众阅读创造便利,但据调查,很多图书馆的图书处于沉睡状态,原因之一就在于公众没有时间阅读。比如,成年人在工作、生计方面有很大压力,为了生计在奔波;而孩子们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只抓课本,远离经典名著。其三,如何形成全民阅读习惯和氛围?也就是说,立法推动全民阅读,不是推动大家多读一本书两本书,而是要培养公众的阅读习惯,形成全民阅读的氛围。[详细]

培养阅读风气,还需“软硬兼施”

立法应当为阅读社会提供“硬件”保障

阅读需要立法,更需要“配套措施”。全民阅读需要方便的阅读场所,而我国图书馆太少,英国有每10000人有一家图书馆;德国每6600人有一家图书馆;芬兰5000人;奥地利4000人;挪威4000人;瑞士每3000人……中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一年购书经费人均不足3角钱,这与每1.5公里半径内设置一所公共图书馆、平均2万人左右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的国际标准相比,相去甚远。图书馆不仅是免费共享知识的场所,还应为公众提供更好的知识内容服务。这应当成为立法推动的主攻方向。具体来讲,一是通过立法,规定各级政府每年按比例拨出专项资金,建立和扶持公共阅读事业,并对贫困地区有所倾斜;二是要从馆藏图书、服务水平等方面鼓励阅读、提高服务;三是要鼓励民间组织发起的读书活动,从场所、资金等方面加以扶持。推动全民阅读,应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政府搭台,文化唱戏”理念,这样才能真正形成读书的浓郁社会氛围。[详细]

推动阅读需尊重个人兴趣爱好

推动全民阅读,还要看鼓励读什么书。为国民阅读创造条件,这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在鼓励阅读什么书上,则应遵从多元化价值,更多尊重个人选择。如果以政府部门的兴趣偏好主导阅读方向,并辅以行政干预措施,全民阅读要么沦为文化政绩工程,要么不可避免地走向形式主义。让个人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去选择书本,才不会把全民阅读活动搞成生硬灌输教科书内容的“第二课堂”。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国民阅读率和知识水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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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周诗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