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山大王"为何如此猖獗?
强制消费的导游成了"黑势力"
游客前往香格里拉,主要是出于对自然风光的向往,但他们还没出发,就被旅行社强制推销了一个300多元的“藏民家访”项目。虽然很多人并不情愿,但这总算是事先约定,也就签了合同、交费上车了。然而车到中途时,导游二次收费,名目仍然是“藏民家访”。不从便以言语威胁,再不从便赶下大巴。从这个过程看,导游最初扮演的是花言巧语的诱骗者,遇到阻力就自我描述成敢动刀子的“可怕的香格里拉导游”,软硬兼施后若仍然有人不从,他们就成了凶相毕露、“杀一儆百”的甩客者。而对游客来说,上车就等于上了“贼船”,识破骗术未必抵挡得住威胁,不怕威胁的结果是被扔到荒郊野外。很难想象,游客的休闲之旅会瞬间变成窝心之旅。更难想象,导游这个古老的“吃开口饭”的行当,会在某些地方变成“收保护费”的黑势力。[详细]
"黑导游"背后是执法者的不作为
更加考验人想象力的是接待游客投诉的当地旅游局工作人员。先是满嘴跑火车声称找不到黑导游,如果找到了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继而就指责游客的“理性消费”是错误的,“按价格交费”保你没事。最后,他们面对录音取证的游客彻底失去耐心,厉声斥骂“像你这样的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从中不难看出,这些旅游局工作人员有着全然倒错的是非心和工作理念:查处黑导游本是他们的分内工作,却以推诿和戏谑的态度对之;消费自由是一切交易的前提,他们竟然痛加指责,并公然为强收费张目;游客是景区的上帝,得罪游客便等于自毁品牌,他们身为当地旅游的窗口形象和执法人员,竟然对游客又撵又骂,何其狂悖。[详细]
领导批示遏制旅游乱象的做法没法推广
领导批示有其前提条件
此事件的发生和新闻发酵过程,事情的主角是央视记者,采取的方式是暗访,记者有备而来,当然知道如何收集能证明导游和执法人员违法的最有效证据,而且记者知道如何把此类违法新闻处理的最吸人眼球,再加上权威媒体央视的首播和门户网站的迅速、大力跟进,由于此事严重败坏了旅游胜地香格里拉的声誉,云南省多位主要领导在得知的第一时间作出了重要批示,才有了事件的迅速果决处理。由此可见,重要领导的重要批示需具备几大因素:最有效的证据,重要权威媒体的传播,事件有全国影响力,事件负面杀伤力大。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有所准备”的央视记者,如果换成普通游客,这几大因素也能达成吗?怎么收集最有效的证据(包括视频和声音)?如何让重要主流媒体旗帜鲜明的披露?如何短时间内在互联网上形成影响力?恐怕很难,搞不好还成了网络造谣。看来,领导批示遏制旅游乱象的做法只能是孤案,并无推广价值。 [详细]
领导批示让新"旅游法"没法落地
云南省主要领导迅速批示,旗帜鲜明的打击香格里拉旅游乱象,当地政府对舆情的及时回应和办事高效,让我们印象深刻,可是我们知道,光指望重要领导的重要指示解决问题,只能说明人治大于法治,无益旅游乱象的根本解决。此次事件的性质其实很简单,就是导游强制游客消费,当地旅游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不作为,而且涉嫌恐吓威胁游客,很明显违反了《旅游法》,违法就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呗,可此次违法事件的处理却绕了这么大的圈子:先是央视披露,再是舆情蔓延发酵,然后是重要领导批示,再到处罚落实,没有舆情行政的高压,《旅游法》的落实还能这么爽利吗?其实,对于法律,所有人都应持敬畏之心,政府执法部门更要对旅游乱象严格依法处理,虽然此事涉及迪庆州旅游局和丽江市旅游局的跨地区职能协调,可地方利益杯葛和法律权威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详细]
香格里拉旅游乱象须清理深层利益
强制消费已成潜规则
最新消息显示,媒体曝光之后,云南各级领导先后批示,迪庆州迅速成立工作组,涉事旅行社被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涉事导游被吊销证照,辱骂游客的执法人员则被调离。云南方面的反应确实很快,只是这样应急式的“迅速查处”,公众并不完全满意,反而留下不少疑问。针对具体现象“下猛药”、课以重罚,固然也很重要;但根治旅游乱象的关键,更要挖掘这一事件暴露出的深层利益链条,并进行治理。而是由来已久,“每天都有游客被赶下车”。这一点,连迪庆州那位凶悍的旅游执法人员也习以为常,甚至还认为游客只要交钱就万事大吉。可见,这一事件并非一时的偶发之过,而是有着一个相对固化的“潜规则”,强制消费应该有着更深层次的利益格局。[详细]
黑导游宰客已成"共谋"机制
表面上看,这种乱象可能只是体现为个别旅行社、导游、执法人员的言行不谨,而根子却仍在于当地旅游市场监管一直以来的松弛乃至纵容。不客气地说,相关各方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侵犯游客利益的“共谋机制”。旅行社、导游的猖狂,只不过是公权力缺乏约束的结果罢了。也因此,当地不能仅以罚款、调离了事,而应深入调查背后的利益勾连,彻底打破这种地方性的旅游利益“共谋机制”,在还外地游客一个公平公道的旅游环境的同时,也为当地奠定更长远的市场规则的旅游预期。[详细]
廓清旅游市场秩序还要斩断深层利益链
旅行社所说的“行政性的变相收费”,究竟所指为何?这笔钱有着怎样的分配格局?又如,那名旅游执法人员暴戾的底气又是什么?“调离”算是处罚还是一种“障眼法”?还有,当地平时是如何对待游客的投诉的?有没有常态化治理做法?一地的旅游环境不是一两次排查就可以优化的,但却可能经由一件件的恶劣事件迅速劣化。若想杜绝饮鸩止渴式的盘剥之举,斩断隐秘的深层利益链条,真正廓清旅游市场的秩序,除了不断清除那些害群之马,更主要的还是要立足常态管理,尊重规则,严明法纪,约束公权力。[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