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前离岗"背后有何玄机?

看似灵活的用人机制,实际上却加固了"铁饭碗"。看似名正言顺的"吃空饷",无疑是对公平正义的戕害。

2013-12-03 第458期

名义上签的是"自愿报告",实际上是强令辞职的"被离岗",黄骅市的做法明显有悖于党的组织原则和干部个人意愿,这种由公权力胁迫造成的间接"吃空饷",损害了党和政府的诚信形象,也造成了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河北黄骅62干部"被提前离岗" 工资提高三级

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相关被离岗的干部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作为黄骅的一名科级干部,当日下午,53岁的岳勇交出了办公室的钥匙。此后他将开始自己的“退休”生活。此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7年。岳勇的这种情况被称之为“提前离岗”。在黄骅,还有61名干部和岳勇有类似的遭遇。除了个别人被另行安置了岗位,其他五十多人都离开了原工作单位。在他们“离岗”的7年里,除涨工资外,还享受与在岗者相同的待遇。[详细]

“一刀切”做法不可取

凭什么剥夺公务员合法劳动权?

公务员不是谁的家丁,想辞就辞,哪怕是组织部门,也要依法管理队伍。《公务员法》第七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黄骅市给数十位干部加薪三级,算不算“擅自”?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黄骅市又凭什么让他们“提前离岗”,剥夺他们的合法劳动权?[详细]

“提前离岗”是干部年轻化的跑偏

干部队伍年轻化传递的是一种用人导向,并非“唯年龄”的越年轻越好,更不意味着让年龄稍大的干部“一刀切”离岗,呈现“梯次”状年龄结构的领导团队,或更有利于“朝气蓬勃”与“阅历丰富”的相得益彰。强令科级干部提前离岗,既背离中央“要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也要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的用人要求,也悖逆国家鼓励延迟退休的社会发展趋势。对于这种急功近利的人力资源浪费行为,亟待有关部门的出手叫停与制度规范。[详细]

"提钱离岗"实为"吃空饷"

凭什么给“被离岗”干部涨三级工资?

让这些人提前离岗,什么事情都不干,还能连涨三级工资,这显然属于“吃空饷”。对一般干部来说,也很不公平。照此推理,领导退下去连涨三级工资,那一般干部提前离岗至少也可连涨一至二级工资。因此,不管连涨几级工资,都没有法律依据,都属于“吃空饷”,都白吃的是人民的血汗钱。[详细]

“提前离岗”也是一种“吃空饷”

白占编制白拿薪水,却不用上班干活,待遇上还连升三级,所谓“离岗休养”本质上就是“吃空饷”,而且吃得还相当有文艺范儿。讽刺的是,与此同时,河北省正在开展治理“吃空饷”的活动——一边是大力治理吃空饷,一边却是动员干部集体吃空饷,用网友的话说,这是“神一般的逻辑”。[详细]

“提钱离岗”旨在通过利益赎买实现干部“清理”

公务员队伍日益庞大,冗员越来越多,人浮于事的现象越发明显,而“干部年轻化”的改革目标又让地方政府必须在人员结构优化上朝此迈进,在合理的管理任用机制尚不能一蹴而就的前提下,以利益赎买的方式将到达一定年龄的干部“清理”出队伍便成了最佳方法。[详细]

干部人事改革路在何方

出现一刀切的“提前离岗”缘于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

干部“提前离岗”现象的普遍存在,实际上也暴露了现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许多深层次弊端。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普遍存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体制弊端。虽然《公务员法》给出了不少公务员退出渠道,如开除、辞职、辞退、退休,但在现实中,能有效保证公务员流动的退出渠道实际上并不多,正因此,一刀切的“提前离岗”才会时常出现 。[详细]

公务员人事出口通道须打通

人事改革必须提上议事日程,特别是公务员的出口通道必须要打通,否则,长此以往必将给行政体制带来祸端。首先要着手修订《公务员法》,对这些“到点”的干部进行归口管理,给地方管理开出了具体的药方;其次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对一些不作为,不得力,不使劲的公职人员进行严格考核,该清退的要清退,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更不能“一颗耗子屎搞坏一锅汤”;最后要发挥好“大龄”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利用他们的经验,发掘他们的潜能,用好用活这个群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畅通了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才能激活源头,才能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详细]

干部任免应遵循法治

看似活的用人机制,实际是却加固了“铁饭碗”,如此看似名正言顺的“吃空饷”,无疑是对公平正义的戕害。承载着公共服务职能的公职岗位,成为了干部们手里的“铁饭碗”,要让其松手,还需要纳税人花更大的代价去赎买,这样的逻辑,无疑是荒诞的。而这种荒诞,正是僵化竞争机制和封闭退出机制下,必然出现的现象。要避免“提前离岗”损伤公平正义,首要的问题是遵循法治,干部任免应该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并遵守程序正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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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刘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