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
申请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许可依据:
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1、对16周岁以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核验监护人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下公民初次申、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附照片的申领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毕业证等) 1份
2、16周岁以上公对次申请领民初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核验居民户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申领过或丢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附照片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毕业证、工作证、驾驶证等) 1份
3、对遗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核验居民户口簿,并要求申领人提供遗失经历材料存档或在《居民身份证早领登记表》“遗失声明”栏中注明(对少数特殊情况须由亲友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核验代办人附相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并要求提交复印件。) 1份
4、对损坏换领、到期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核验居民户口簿、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份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身份证首次申领0元,到期换领20元,丢失补领40元,临时身份证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地点及电话:
窗口地点: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永兴大道 371 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局身份证受理窗口11-14号
交通到达线路:乘2.3路公交车至国土资源局内
业务咨询电话:0735-5535773
投诉电话:0735-5812342
办理时间及期限: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处)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表格下载:
编辑:曹向阳
[来源:新永兴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