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被捕后,名人纷纷谈“宽容”

梦鸽希望媒体大众宽容李天一
李某母亲梦鸽早前在接受杜恩湖采访时透露,案件正在查处中,并表示按照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又希望儿子能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杜恩湖转述道:“儿子犯下了大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根据法律事实来判决这个事。但是,她还说,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另外,梦鸽受访时数度哽咽。[详细]
新华社记者称对未成年人要有一颗悲悯的心
新华社记者陈玉明发微评:野蛮人抓住敌人,会把敌人煮着吃了。但文明人则不然——在美国内战停战纪念日,北方士兵和南方士兵的坟头都缀饰着鲜花。世上没有恶人,只有恶行。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自应承担法律责任;但作为未成年人,他何尝不是畸形教育文化的受害者。握紧你的拳头,同时怀着一颗悲悯的心。[详细]
但是网友对此并不买账
有网友称:打伤人可以算是犯错,强奸只能是犯罪,更何况是轮奸,强奸使劲算可以算冲动,轮奸只能是变态,“梦鸽希望李天一能得到社会宽容 给孩子新的生存空间”,谁都经历过青春期,都叛逆过,叛逆就可以伤害无辜的人?[详细]
法理上,李天一难被宽容

李天一曾被劳教,构成有前科
李天一1996年出生,尚未满18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最多可减轻30%的量刑。从法律上讲,李天一不构成累犯,但因他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且劳教获释后不满一年属于“构成有前科”,这将会成为对他加重量刑的根据。[详细]
该案属恶性案件 不适用不起诉规定
今年实施的新刑诉法有一项新规定——附条件不起诉,这条规定适用于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认罪、悔罪表现,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对其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如果李天一涉嫌轮奸罪名属实,即便他不满18周岁,但该案属于恶性案件,所以不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详细]
这样的“宽容”对我们来说并不少见

专家解读药家鑫“激情杀人”
药家鑫案发生后,同样有很多人跳出来来呼吁“宽容”
当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对药家鑫死刑立刻执行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际,五个不知名的教授联合上书,为药家鑫求情。说什么“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等等。
此外,中央电视台进行的煽情表演和专家学者有为药开脱嫌疑的说辞——无论药家鑫是取得诸多荣誉的“好孩子”,还是他“激情杀人”,还是因为“弹钢琴的重复性动作”……都事实上在减轻药家鑫杀人的恶劣程度。[详细]
但宽容不是没有原则的
也许许多人在高谈宽容的时候,并不真正的理解宽容的含义。什么叫宽容?怎样才是宽容?宽容没有原则吗?《宽容》的作者房龙说:“只要不宽容是我们的自我保护法则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要求宽容简直就是犯罪。”而在今天,中国的普通民众面对强权和权贵的欺压,我们有用宽容保护自己的可能吗?在这样的条件下,单方面要求民众宽容就是犯罪。
房龙说:“所有不宽容的根源,都是恐惧”。正是出于对作为保障社会安宁、稳定、和谐的司法体系的不信任,越来越让人们对失去公平正义保障的生活环境感到恐惧。在没有消除令民众恐惧的这些因素之前,切勿妄谈宽容。[详细]
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
百姓不是不懂得社会需要平和宽厚之心,不是不明白民族要有仁慈和宽恕之道,不是觉得宽容不重要。而是当宽容成为某些人的特权,却与百姓无缘的时候,他们除了高声怒吼严惩罪犯,不得以宽容为名将其放纵之外,又还能做什么?当宽容成为强者的特权,弱者只能虚伪的被宽容强者的时候,不论有多少教授大声疾呼、大唱高调,真正的宽容也只能是永远的海市蜃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