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解"房姐""房事"之谜?
“房姐”无“房事” 何解?
对于“房姐”和“房叔”,人们关注的焦点就是房子,龚爱爱被查出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套房产,仅在京就有房产41套共计9666.6平方米,价值至少10亿元。如此天文数字的房产绝口不提,只是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审理;“房叔”被曝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的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最终“房叔”蔡彬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半,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详细]
“房姐”的房哪儿去了?
公众都在关注,明眼人也都看出来了,“房”是房姐事件的关键。不然,没有房的“房姐”就剩下“姐”了,对一个“姐”有什么好审判的?为什么在庭审的时候,法院却在“刻意”回避呢?这里涉及边界的平衡,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掌握的证据信息,涉及到普通职员龚爱爱的隐私———如果公开,意味着突破隐私界限;不公开,作为公共事件的“房姐”案,又难以消除质疑。[详细]
"房事"题中与题外之义
“房姐”到底有罪还是无罪
“房姐”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的巨额财产是家族做生意所得。由于没法证明“房姐”的大量房产属于受贿所得,即不得对这些财产当作赃物处理,予以查封和没收。能不能责令龚爱爱说明这些财产的合法来源,说明不了,即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顺便也没收那些来源不明的财产呢?[详细]
“房姐”受审“未涉及房产” 不能说明房产来源没问题
应如何看待“房姐无房”?一方面,此次“房姐”受审的罪名原本仅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并无其他罪名,而在该罪名下“未涉及房产问题”,当然没有什么不正常。另一方面,从现有信息看,“房姐”并非掌握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其职业身份实际主要是商人。 [详细]
"房事"不能不明不白
质疑“房姐”的房产来源要对准靶心
对“房姐”的此次庭审只字未提房产来源,舆论颇有微词实属正常。在公众看来,龚爱爱的身份证、户口问题说清楚了,多项房产依旧带着悬疑色彩。围绕房产的追问,其实建立在简单的常识之上:一个农村出身且奋斗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女子,如何能在数年间在北京这样的高房价城市累积41套房?[详细]
“房事”成迷 怎能平民疑
纵观起诉龚爱爱的罪名,竟无一项与房有关。这不仅让舆论场再度沸腾,也让人怀疑法庭审理的公正性,这背后是否有啥猫腻呢?为啥老百姓真的看不懂啊。但从法理上来说,“房姐”无房却不能证明法院审理不当。因为案件审理讲究不告不理,对于没有纳入起诉范畴的事情,法院本就无权过多干预。更何况,“房姐”一案,已经异地审理,从理论上来说,审理不公的可能性已大大减少。[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