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法官判决能唤回多少亲情?
“常回家看看”入法争议折射出孝道焦虑
“常回家看看”入法,看得见的后果就是儿女不回家看看,老人可以告上法庭,然后子女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家人都法庭上见了,甚至严重者受到法律惩罚了,这一家人还怎么重拾孝道?子女反目成仇,想再回家看看,恐怕也只能带个黑脸,给个冷面。“看看”的机会成了一家人生气吵架的“晚宴”,如此一来这个“回家看看”法,还有多少实际操作的价值?它又怎么可能规范好“回家看看”行为? 正确的做法是,“常回家看看”法,只适用于那些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而不适用于因工作关系路途遥远而无奈“犯法”的存孝心而无条件尽孝的绝大多数。[详细]
关注“常回家看看”是舍本逐末?
从家庭层面来看,除了极个别的不孝子女,只要亲情尚在,就没有人不想“常回家看看”。看看每年春运的架势就知道了,只要有可能,国人的回家步伐就无法阻挡。至于回家的频率如何,“常”还是“不常”,完全取决于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路途远近、经济条件、工作性质。其次,从社会层面来看,该法中老年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物质层面的需求,才理应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国家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总则中的第一条第一句开宗明义:“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那么,常不常回家看看与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等等比较起来,哪个是本哪个是末,我们究竟该关注什么?[详细]
“常回家看看”看上去很美 面临执法难困境
华声评论: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面临的执行困境
一是标准确立的困境。常回家看看的标准是什么?也就是说怎么才能算是常回家?一个月一次还是二次?其实这个次数也是根本没有办法确定的,因为常这本来就是一种心理期望,每个家庭都有不同的期望。二是法律范畴的困境。即使有愿意孩子在身边的父母,在中国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思维下,也很难走到用此法律和孩子们对簿公堂的那一步。三是现实条件的困境。为了生活和生存,不得不远离父母、背井离乡辛苦工作,这也是造成了当前“空巢”老人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真所谓“忠孝两难全也”。[详细]
华声评论:“不常回家看看”光靠立法是远远不够的
在农村还有不少老人独居自顾、无人问津,要是依据法律,又该如何?“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对老人权利的更高维护,同时也是道德底线的一个约束,凭心而论,缺乏社会的监督和界定,吓不到任何人,对不遵守孝道的人没有丝毫的作用。笔者认为赡养老人需有法律引导,更需要建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制度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养老服务以及“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另外,用人单位让儿女回家探亲休假的制度也必不可少,真正让老年人有幸福的晚年才是上策。[详细]
请再多些配套机制 助子女圆梦“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还需解除后顾之忧
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相关配套设施和管理水平还未跟上老龄化的脚步,针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完善。人们“探亲”的路上充满后顾之忧。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需要靠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意识;政府还需制定相关法律细则,加强执行力,明确惩治措施;加强保障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其次,年轻人要合理安排时间,即使不能回家也要多打电话关心父母;用人单位也应当完善管理,满足员工的探亲需求。[详细]
“回家看妈”立法之后 更需要社会体系减压
现实中,老年人失护问题频频,很难说全都是道德滑坡所致,反过来,仅靠道德和法律约束来推动敬老孝老,恐怕也会遇到这种现实困境的阻击。今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大关,空巢老年人也将超过1亿人。来势汹汹的老龄化社会,遭遇一对夫妻一个孩的独生子女时代,碰撞出了“倒金字塔形”的养老困境,激荡起了直线上升的山大压力。养老既是个人责任,也是社会问题,“常回家看看”式的精神尽孝能否得到严格保证,入法硬性约束之余,还要仰仗社会体系的分担效应实现减压,使个人有心亦有力。[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