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陈光标“卖新鲜空气式”作秀多多益善
作为企业家,陈光标确实“高调”,他的每一次大的举动,都出乎常人想象,被人质疑为“作秀”。然而,纵观陈光标的一次次“高调”行动,其中或许真有“作秀”的成分,但除去“作秀”之后的“干货”,分量依然沉甸甸的。所以,“陈光标式”的“作秀”不妨多多益善。[详细]
杨澜:我不赞同纯个人的、一时性的宣传
陈光标先生在吸引更多公众关注慈善这件事情上无可厚非,但我一直认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应该有更好的制度保障,更加专业的管理能力,更加长期的可持续的管理模式,我个人不太赞同用一种纯个人的、一时性的宣传来替代持续性的发展。[详细]
“陈光标好人”凉茶可以有
说实话,慈善尽管带有作秀的成份,只要是他是真捐了慈善事业,就算是作秀了,也未尝不可。一个人真的做了好事,给他落一个“好名”又为何不可呢?默默无闻做慈善不图名不图利固然是一种境界,但做了好事图个好名声也是可以的,至少比那些一毛不拔的为富不仁者要好的多吧?[详细]
好人凉茶更像拿慈善做噱头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做慈善想留名,得世人赞扬没有错,但和商业联系在一起,就有“立牌坊”的嫌疑了。卖产品就卖产品,搞慈善就搞慈善,不能混为一谈,诸如“卖一瓶捐两毛”一类的宣言,更像是营销噱头,而不是慈善事业。[详细]
别再对高调行善唧唧歪歪
面对陈光标的高调为何总是有人唧唧歪歪说三道四,有谁规定行善必须隐姓埋名低调行事呢?对于扩大一件坏事的影响可以败坏社会的风气,同样扩大宣传一件好事的发扬也可以成为社会风气的正能量。[详细]
陈光标的“慈善秀”该收场了
在以财富成就自我之后,又该如何把握财富,是很多人都将面对的问题,也考验着每个人的涵养和气度。巨富比尔·盖茨创立了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尽管如此,外人却看不到他的张狂,因为他说过自己只不过是“财富的看管人”。曾经表示过要“裸捐”的陈光标,如果真的有意慈善,不如先学习一下他人对财富的认识,先养慈善之心,再做慈善之事。[详细]
2010年4月23日,有媒体根据公益时报此前刊出的一份陈光标“2010年成绩单”作了调查后称,陈光标实际捐赠与口头承诺不符,并对陈光标进行了七点质疑。一时间,举国哗然。
面对媒体的第二轮质疑,陈光标称已觉得没有回应的必要:“我不想回答,实在很累,没劲。首先,他们纠结于一些具体的称谓上,比如我将‘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误表达为‘中国青年基金会’,但捐赠800万元,一分不少,一步到位,有必要这样吹毛求疵来声讨我么?二者,我高调做慈善,要面对的质疑多了去了,没有必要每个都回答,我陈光标永远回答不完社会上所有的质疑,不如把这时间花到埋头做事上去。”[详细]
可以存在,可以活动,但难以取得合法身份。这是为数众多的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共同面临的出生制度困境。
根据1998年10月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首先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否则将不予以登记注册。对于“业务主管单位”,该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授权的组织。对于多数民间社团来说,要获得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基本上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而对于民间组织的注册,更重要的是实行严格的“双重管理”制度,即要求除了找到一个政府机关或者党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之外,还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得找两个“婆婆”才能合法化。[详细]
2011年5月,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近来再度陷入舆论的漩涡中心,这一次的危机似乎更为严重:多家在业界很有影响力的媒体持续质疑其捐赠款项的落实情况。尽管围绕着陈光标的风波远还没有到尘埃落定的地步,但慈善风波的此起彼伏,令社会对这个本来富有人间大爱的行业发展心存疑虑。[详细]
2010年5月,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曹晖父子以个人名义,向云南、贵州等5省区市的贫困家庭捐赠善款2亿元。
这次捐款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因为其规定要将这2亿元的善款分发到5省区市5820个自然村中的92150农户手中,每户2000元。时间期限为半年,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
此外,曹德旺还组建了专业的监督委员会,对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捐款人直接监督,并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这开创了中国捐赠者对公益捐款问责的先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