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抓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2020-01-10 09:45:12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崔玉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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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先明)“我认罪,我服从法院的判决。”犯罪嫌疑人曹某听完法官的宣判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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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因涉嫌参与涉黑涉恶犯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他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根据法院的通知,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李律师承接此案。接受指派后,李律师立即进行会见、阅卷、补充证据材料和制定辩护方案,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书。

开庭当日,李律师从法律适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悔罪表现、受害人谅解等方面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曹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刑期为2年零6个月,少于原先预想的3年以上。曹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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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兴县司法局十分重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工作。该局积极宣传动员,经常开展举办培训班、送法下乡等宣传活动;要求律师事务所受理、办结涉黑涉恶案件均应向县司法局报告;组织律师讨论涉黑涉恶案件,提出辩护意见;加强跟踪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代理涉黑涉恶犯罪案情;加大奖惩力度,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律师,给予表彰奖励。

目前,永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办结8件,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国家司法权威,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又教育了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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