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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扶贫、扶智、扶业
2019-03-06 15:16:00

近日从湖南省科技厅上获悉,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贫困地区引才聚才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到农村扶贫、扶智、扶业。

据介绍,《管理办法》立足湖南实际,着力推动打造团队式、成建制科技人才对口帮扶模式,是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推进六项人才工程、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举措,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在贫困地区人才选派、组织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都有许多特色和亮点。

在人才选派方面,积极适应基层发展新情况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为进一步发挥农业高端人才的“领头雁”作用,在《管理办法》中提出服务团团长和成员一般从省内选派,有特殊专业需求的也可从国家部委或省外优势特色地方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引进。同时,把乡村能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具体成员不仅包括科技副县市区长、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还包括基层需要的扶贫产业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地方紧缺的生产经营、技能服务、乡村旅游型、电商发展、企业营销人才,各类支持乡村振兴的规划建筑、医生教师、本土技能人才等。

在组织管理方面,明确各方职责义务,努力形成基层人才工作合力。《管理办法》明确服务团成员由派出单位、派驻地区共同管理,以派驻地区管理为主。

为发挥服务团作用,明确服务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负责组织团员进行规划布局、协同攻关、示范培训、团队服务,使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成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政策咨询提供智力支持的智囊团,成为县域特色和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团,成为培养本土科技管理和实用型技术人才的培训团,成为开展创新创业、专业咨询、企业孵化的指导团。

作为人才后盾单位,派出单位党组(党委)要明确班子成员分管服务团工作,定期带队到基层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参照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标准为团长发放伙食补助和通信补助,报销差旅费,购买保险,做好服务保障;发挥人才、科技、项目等资源优势,加强与派驻地区产学研合作。

作为人才实际服务地,派驻地区党委要加大联系服务力度,专题研究本地服务团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在各类科技、产业、扶贫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为服务团提供专门工作经费,参照其他挂职人员待遇,为团长提供相关工作和生活保障。将服务团成员统一纳入本地区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范围,享受相关待遇。

在考核激励方面,突出柔性引才灵活用才,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解决人才发展后顾之忧,《管理办法》提出服务团团长和成员服务期间其原政治待遇、职务、工资福利不变,工作业绩纳入派出单位考核体系,其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奖与派驻地区的工作绩效挂钩,年度考核评优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不受相关比例限制。人才考核评价方面,积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强调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动态管理机制,着重考察其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坚持优胜劣汰、有进有出。

同时,为切实打通农业农村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科技厅每年将为每个服务团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服务团团队和成员牵头或参与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定期举办服务团交流培训等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服务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模式,树立工作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科技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人才团队。(谭浩 曾科)

[责任编辑:沈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