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灰汤镇灰汤社区
曾有一位叫周拥华的男子
他从小体弱多病,瘦骨嶙峋
走路一瘸一拐
生活都无法自理
......
但是
只要提起他
村里无人不竖起大拇指
他生前意志坚强、热心善良
死后还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了市红十字会
近日
宁乡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组织看望慰问了我市
16名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
周拥华的姐姐周爱华就是其中之一!
▲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为遗体捐献者家属送上慰问款物。
通过这一次慰问活动
周拥华的感人事迹再一次被记起和关注
故事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
2016年年初,周拥华免费获得了湖南湘雅医院的救治,折磨了他20多年的类风湿关节炎在药物的治疗下,走向好转。
每天一早,周拥华就在家门口摆起了地摊,卖菜种。地摊面积虽然只有几个平米,但周拥华从来没有愁过生意。
“我弟弟是个非常善良的小伙子,邻里熟人都喜欢和他做生意,种子价格比别人的低不说,他还会多给。”周爱华说,弟弟从来没有接受过她的资金帮助,他能利用起自己方寸大的地方,维持好他和母亲的生活。不仅如此,弟弟还特别乐于助人,谁家有需要都会伸手帮一把,哪怕是坐在轮椅上帮人看看店子。
多年来,周拥华把邻里关系处理得十分融洽,谁见了他都会夸奖一番,还经常有人给他送东西。
然而,一场大病彻底打破了周拥华原本平静生活。
2016年6月,周拥华咳嗽不止,本以为是感冒,没有引起重视,只在当地诊所开了几服药。直到病情越来越严重,周拥华经常喘不过气来,姐姐周爱华才决定带他上医院看看。
结果,被查出患有肺部肿瘤。
姐姐周爱华一时心急如焚,带着弟弟四处就医。治疗期间的每一次化疗,都让周拥华倍感痛苦,但是他从来不说。“我弟弟每次都是笑着安慰我们,说一点都不痛苦,直到临终前,他都没有说过半点不适。”回忆起弟弟生前的点点滴滴,姐姐不禁红了眼眶。
也正是在这期间,周拥华逐渐萌发了捐献遗体的想法。
“我这一生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我想在死后是不是能为别人做点什么。”他这么想着,也这么做了,周拥华告诉家里人,自己想捐献遗体,给社会做贡献。
一开始,家里人接受不了,甚至有些难过,但是周拥华一旦决定了的事情,是谁也改变不了的。9月的一天,周拥华在医院做完化疗后,只身一人来到了长沙市红十字会,由于没有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好,周拥华没能如愿签订相关合同。
“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心痛得不行,无法想象我弟弟是怎么找到红十字会的,连路都走不好的他,是怎么过去的。”见到弟弟做了如此大的决心,周爱华含泪答应了他,“后来一想,我感觉我弟弟说得很对,现在国家政策那么好,靠着医保和大家的帮助我们才坚持到现在,说句实在话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回报社会,这样也算尽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几天后,周爱华联系上了长沙市红十字会,周拥华如愿在病床上填写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办理好了相关手续。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周拥华离开了人世。随后,家属忍着悲痛遵照周拥华的遗愿拨通了长沙市红十字会的电话,把遗体捐献给了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眼角膜捐献给了爱尔眼科医院。
如今,周爱华还保存着当年弟弟的《遗体捐赠登记证书》和荣誉证书,每每看到这些证书,她总是眼里含泪,情不自禁地想起弟弟。
“弟弟吃了不少苦,我希望医生们能利用他的遗体,研究出更多更好的治疗方法,让其他的病友少吃些苦。”周爱华说,自己也上网查过,通常情况下,捐献一具完整的遗体,通过组织、器官移植,可以救治多名患者;捐献一对眼角膜,可以让两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如果能帮到别人,弟弟一定会很高兴。”
每个人都有和生命说再见的时候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
不同的选择彰显着不同的初心和本色
周拥华这种高尚的精神
将永远受到全社会的尊敬和赞扬!
来源:宁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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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红十字会对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一份生命的馈赠,是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人体器官(遗体)捐献,无论对于救死扶伤,还是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和推动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等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境界。
人体器官(遗体)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和保护多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已经终结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延续。自愿在逝世后捐献遗体器官,恩泽患者,造福社会,这种大爱高尚的奉献精神将永远受到人们的尊敬和赞扬。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红十字会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近年来红十字会与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进行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服务和缅怀纪念等工作。
为了给更多的人带去生命的希望,让更多的家庭重拾生活的信心,我们期待更多的人了解、重视并参与到人体器官捐献的事业中来,用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
遗体(器官)捐献小知识:
1.根据本人或近亲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
2.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填写捐赠表时必须年满18岁。
3.请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在个人信息发生改变时及时地告知登记机构。我们会对所有的资料保密。
4.在个人意愿发生改变时,登记者有权登陆网站或以书面的形式变更和撤销登记。
5.为确保捐献意愿顺利实现,建议登记者在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后,就本人的捐献意愿与近亲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沟通。当志愿捐献者达到捐献状态时,我们会根据个人的意愿,跟亲属联系和协调。
6.器官捐献对捐献者年龄没有绝对的限制,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可以捐献,具体根据登记者达到捐献状态时,由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人体器官评估组织评估器官是否适合捐献。
7.器官捐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8.捐献登记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两种:
一是携带有效证件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填写《湖南省遗体角膜捐献自愿书》进行登记;
二是登录“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http://www.savelife.org.cn/outer/image/index/logoWord.jpg,在网上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