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周年丨衡阳民政“三招”实现为民服务能力大提升

2018-12-19 16:35:31 [来源:《中国社会报》 ] [责编:周红泉]
字体:【

原标题:服务大局 聚焦需求 聚力创新

衡阳民政“三招”实现为民服务能力大提升


今年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民政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抓执行力落在实处,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凝聚起事业创新发展强大合力。

服务中心大局:

坚守民政为民爱民使命

今年以来,衡阳市民政局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开展民生民政“四大行动”,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社会救助水平大提升。重点民生实事超额完成,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提升。城区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低保救助水平比去年分别提高7.5%、9.2%。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全市农村低保动态管理退出10371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58人。

兜底保障资源大整合。实行“社会救助五个一批”(最低生活保障一批、特困供养一批、医疗救助一批、临时救助一批和慈善救助一批)工作机制,出台《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残重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认定办法》,最大限度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大力提升脱贫攻坚的民政贡献率。全市发放失能和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1344万元,发放重大疾病救助资金1344.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15万人次4864.1万元,全市慈善救助农村贫困人口4.2万人次1600多万元。

殡葬突出问题大整治。集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殡葬领域生态链持续净化。全面实行全民殡葬普惠政策,对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奖补。今年中元节,全城城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冥纸冥币,破除封建陈规陋习。

打击两非组织大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将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民办培训机构无证非法办学等列入重点打击对象。全市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1家(取缔5家、劝散6家、督促登记30家)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33家(责令整改9家、限期停止活动2家、撤销登记22家)。

聚焦群众需求:

持续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

着眼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衡阳市民政局以更有效的措施、更优质的服务提升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

推进养老服务多样化。针对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建成70个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引入“万众和”“康乃馨”“普亲”等服务品牌,筹建涵盖市、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59所养老院落实115项指标情况进行评估核查。

推进儿童福利层次化。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关爱主题活动200多场,整合妇联、关工委、教育等资源,建设800余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按照集中供养每月1200元和散居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全面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推进慈善救助多元化。有效提升慈善募捐能力,全市共募捐4300万元。首推“慈惠民生保险项目”,为140余万名困难群众和城区居民免费投保,有效降低了困难群众抵御因大病致贫、因意外返贫的风险。每年开展30余项慈善救助项目,年均救助近10万人次。

聚力改革创新:

推动基层治理与服务提质增效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衡阳民政把改革创新作为民政发展的第一动力源泉,让创新在系统内蔚然成风。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主动适应民政职能改革的新要求,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联合5部门下发《衡阳市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各相关市直部门职能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文件要求落实落地。

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健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行村级“一核五会”制度,即以党组织为核心,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监督委员会、红白喜事理事会、乡贤会的作用,在村民小组探索实施以党员中心户,调解员、监督员、议事员为主要内容的“一户三员”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村组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持续推进村务公开亮栏,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场地设置、统一更新管理、统一公开内容的要求,完成村务公开栏新建及改扩建任务,建成率达100%。

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明确社区服务事项,建立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和建立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要闻速递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