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桃江烈士写的“与妻书”也一样感人!

2017-10-26 11:44:00 [来源:桃江县政府门户网]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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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亨瀚(1894~1928),字骥才,大栗港五羊坪人。

1909年入长沙益阳驻省中学,因同乡关系结识湖南新军49标营级军官刘文锦(刘承烈胞弟)和张建良(张子清之父)等,参与同盟会的秘密活动。武昌起义后,与各校学生组织剪辫队,又参加学生援鄂敢死队。由于反对袁世凯,随刘文锦被迫亡命日本,入东京神田法政学院。

1915年因生活困难提前归国,先后任北京《真共和报》编辑、湘西护国军第三路军总司令部秘书。五四运动时期,与进步青年组织益阳公民自治会,出版《资江》杂志。1921年下半年任长沙育才中学教务主任兼长郡中学教师,积极带领师生参加反帝爱国斗争,成为长沙教育界的活动分子。1924年4月经夏曦介绍加入加入国民党,1925年5月任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1926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辞掉教职,成为职业革命家。任省会各团体反英讨吴委员会宣传部主任、湖南临时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临时政府电话总局局长兼军法处长、湖南各界救护慰劳团团长、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常委、湖南省通俗教育馆馆长,为推动湖南省国民革命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1927年5月马日事变后,他受命先后赶赴岳阳、衡山传达中共湖南省委指示,组织衡山县军事委员会,扩大农民自卫军。10万农军攻打长沙失败后遭到通缉,潜回故乡。不久去武汉,又值汪精卫叛变,得知南昌起义消息,决定前去江西。1928年春,在听到南昌起义部队转移后,赴汉阳鹦鹉洲开展活动,由朋友出面开设“湘益隆”杂货店作为联络据点;还物色武汉第七公安局家乡的两个青年警官作为内线掌握敌人动态,营救被捕同志。

1928年11月7日在武汉被捕。在狱中自料必遭反动派杀害,索来纸笔给妻子写了《绝命遗言》:

“人生自古谁无死!余之死,非匪、非盗、非奸、非拐、非杀人放火、非贪赃枉法,实系为国家社会含冤负屈而死。扪心自问,尚属光明,公道未泯,终可昭雪。”

押回长沙后,湖南清乡督办署连夜审讯。他只说一句话:“杀就杀,何必多说!”军法处以无证据不便问罪报告何键。何键凶恶地说:“熊亨瀚三个字,就是罪证,不必更问,枪决就是。”并决定立即行刑。

1928年11月28日凌晨,熊慷慨就义于长沙浏阳门外识字岭。

熊学识渊博,文学功底深厚,尤其擅长诗词,表现了“先支大厦庇人寒”(《示妻》)的志士情怀。《客中过上元节》:“大地春如海,男儿国是家。龙灯花鼓夜,长剑走天涯。”《亡命》:“蹈火归来又赴汤,只身亡命是家常。东西南北路千里,父母妻儿各一方。太息斯民犹困顿,驰驱我马未玄黄。风尘小憩田夫舍,索得浓茶当胆尝。”临刑前,他写下遗嘱一篇、自挽联一副。其联曰:

“十余载受苦奔波,秉春秋笔,执教士鞭,仗剑从军,矢忠为党,有志未能伸,此生空热心中血;

一家人悲伤哭泣,求父母恕,劝兄弟忍,温语慰妻,负荷嘱子,含冤终可白,再世当为天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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