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上的阳光丨(十八)一朵红玫瑰

2017-07-08 10:01:50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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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上的阳光(长篇小说)

作者丨何顿

(十八)一朵红玫瑰

这天下午五点钟,马民穿着一件猛龙牌白色且式样别致的衬衣,外面套件白马甲,下身一条笔挺的深灰色金利来裤子,脚上一双锃亮亮的老人头皮鞋,觉得自己应该无可挑剔了,这才走进鲜花店,买了一朵盛开的红玫瑰,嗅了嗅,感到很温馨,接着,他开着他那辆红色的桑塔纳向超达餐馆奔去。他们约好了在超达餐馆见面。马民看着这朵带刺的玫瑰,脸上笑了笑。他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朵红玫瑰代表爱情。而送一朵比送一束好,拿一束红玫瑰显得做作,拿着一朵就比较轻松自然,毕竟只是一朵。它既说明了什么又什么也没说明。一朵玫瑰花的好处就是不起眼,但意思又到位了。他这么想着,汽车很快就驶近了超达餐馆。他一眼就看见了彭晓。她穿着一套水红色脚印休闲服,剪着运动头,脚上一双白旅游鞋,显得极年轻极精神。她让他那一瞬想起了他读高中时候的一个名叫沈丽的女同学,那是个充满朝气的女同学,是学校的田径队员,一天到晚穿着运动服,走路屁股一颠一颠,当然就很精神。我读高中的时候,那么卖力地搞体育运动,天天离不开篮球,就是因为田径队里有个一天到晚蹦来跳去的沈丽,而田径队的训练就在篮球场边上。马民想。马民把汽车紧靠人行道停好,跳下车,手里拿着那朵红玫瑰向彭晓走去。

“送你一朵红玫瑰,”马民开口说,脸上布置着很多温柔的笑容。他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可以打一百分。

彭晓说:“谢谢。你迟到了三分钟。”

“我去买玫瑰花去了。”马民笑容满面地望着她,表示出一副亲昵的样子,“我想我今天要送一朵红玫瑰给彭晓,所以就沿街四处看才寻到花店。”

彭晓呀起嘴巴“哼”了声,那是一种生气和撒娇的神气,“你晓得不,我提前十分钟就来了。”她说,扮出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瞪着他,“你让我多等了三分钟。应该是你们男人等小姐(她自称自己是小姐),下次再迟到,哼,那就有你好看。”

马民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反倒很甜,这证明她还蛮把他放在心上。两人走进超达餐馆时马民说:“下次我再迟到,你就打人罗。”

“我没有那恶罢?”她笑笑说。

“你这么漂亮,心也一定好。”马民说,“只有心地善良的女人,外表才美丽。心地歹毒的女人,外表再漂亮也是张牙舞爪的。你脸上到处都是美丽,没有一点张牙舞爪的痕迹。”

“那不见得罢?我恶起来也晓得张牙舞爪咧。”

两人在超达餐馆的二楼包厢里坐下了。服务小姐上来为他俩倒茶,把菜单搁在他俩面前。“想吃什么?”马民把菜单推给她说,“你点吧。”

彭晓点了几个菜,服务小姐离开后,她就把视线落在马民搁在她身前的红玫瑰花上,那目光在马民看来很温柔,含情脉脉的,仿佛是一汪清纯的海水。“我这是第一次接受一个男人的玫瑰,”她说,抬起头看一眼马民,“我丈夫和我谈爱的时候也没送过玫瑰给我。”

“我向你保证,我这是第一次向一个女人送玫瑰,”马民说,一脸真诚地看着她,“我和我妻子谈爱时,我可以说我还不懂事,男人在三十五岁以前真的不懂事。你莫以为三十而立这句话说得对,我深有体会地感到,男人三十二、三岁都是懵懵懂懂的。”

这时桌上棕色皮包里的传呼机叫了起来,彭晓掏出传呼机看了眼,又放了进去。

“谁叩你?”马民这么说了句。

彭晓一笑,偏过头来望着他,“1号。”她是指她丈夫。

马民把手机递给她,她按了下号码,可是对方占线。那只皮包里的传呼机又叫了,彭晓又掏出传呼机扫了眼,还是她的1号。

彭晓把传呼机关了,“不理他。”她说。

马民说:“不好罢?你还是回个话吧?”

“我自己有分寸。”彭晓说,“前天晚上,我打他的传呼机,打了十个他都没回话。后来他一点多钟回来,我问他怎么不回话,他说他关了机,没收到。”

“所以你要报复他?”

“那倒不是报复,我是懒得理他。男人就是贱,你越不理他,他越理你。”

马民听了她后面的这句话,心里一寒,觉得味道不对。好像别人递给他一支万宝路,一抽却不像万宝路的味道一样。菜和饮料同时上来了。马民拉开易拉罐的口子,插了根吸管进去,递给彭晓。自己也开了一听饮料,“吃吧,”他对跌着一张葵花子脸不吭声的她说,“不想这些烦人的事情。我也把手机关了,现在什么人也别想打扰我们俩了。”他用“我们俩”来强调两人此时此刻的特殊关系。

马民停顿了下,见她不开口说话,就又说,“现在我们都是身不由己的人,你有丈夫,我有老婆,有时候一想这些东西就满目凄凉,觉得生活没意思。我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在忙什么!

开心点,把所有的烦恼都还给上帝,上帝最可恨的就是制造了烦恼。我们难得在一起,在一起就高兴一下。这个世界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波黑战争离这里很远,海湾战争早已结束了。我们两个是‘这儿的黎明静悄悄’,不会有战争发生。”

彭晓笑了,开始拿起卫生筷子吃起菜来。“其实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马民想了想说,“你不要以为人高尚。这个世界上高尚的人是没有的,个个都利欲薰心。我有时候想起这些东西就没劲,觉得周围都是贼眉鼠眼的敌人。生命是痛苦的。”

彭晓侧着脸看着马民。

马民又说:“你莫以为我赚了钱就很潇洒,也许我以前读多了他妈的书——受了周小峰的影响,读什么叔本华的著作和萨特的什么鬼存在主义,其实又没读懂什么,但是人就读得心灰,想起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就觉得这一世干与不干都是空的,而且有一种不知所以的惶惑感。我觉得我已经看透了什么,但又像并没看透什么一样。所以……”“马民,莫想那么多。”彭晓说,“是我不好,我让你想这些东西。”

“你真聪明,”马民发自心底地赞美她。他确实是近来想这些东西想得特别多,而他认识她以前,并没有这么悲观地深想一切。

“一个女人有时候能够改变一个男人。”

彭晓笑笑,夹起一片肉放进了嘴里。

“以前书上说,一个成功的男人后面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马民喝了口饮料,“以前我不屑这句话,现在我变得很重视这句话,我感到真的是这样,这个世界。”

他们谈了很多,都变得很健谈,一桌饭吃了两个小时。两人走出来时,天已经黑了,街上路灯闪闪亮亮的,有一股凉风从他们脸上掠过。“到哪里去呢?”马民说。

“我随便。”

马民脑海里闪现了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拉她去唱卡拉OK,然后开间房子睡觉——如果事情到了那个地步的话,另一个方案就是开着车兜风,或者到沿江公园的僻静处坐坐,谈谈心。他选择了后面这个方案。“我们到沿江公园去坐坐吧?”他说。

“我随便,”她又这么说。

马民觉得对她不能太性急,她不是那种直奔主题的女人,而且她也不是站在港岛门前的“鸡”,她要找到感觉才会委身给丈夫之外的第二个男人。马民觉得自己对她的感觉是对的。“上车吧,”马民说,笑得两排藏着烟污的牙齿都露了出来,“彭小姐。”

彭晓嘟着那两片迷人的褐色的嘴唇(她只搽一种褐色口红),想笑又没笑地上了车。车里面有点闷,马民打开了空调,一股凉风就嗖嗖地吹在他俩身上。“舒服吗?”马民心情很好地问,瞧了眼她手上的那朵红玫瑰。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很愉快。”她说,笑了。

“我也很愉快。“马民说。接着他将车驶上了马路。“其实我很想走一走,”他换个话题说,“刚吃了饭就坐在车里,肚子不舒服。

我缺乏运动,出门就坐车,随便到哪里都是坐车,路走得很少。”

“我也想走路,”彭晓说,“真的我想散步似地走走。”

马民高兴了,“这叫作心有灵犀一点通。”马民把自己和她往一起靠说,“我们两人有心灵感应。你不觉得吗?”

彭晓笑笑,眼睛很亮地望着他,又把目光抛到前面。“我好像也感觉到了。”她说。随后她继续将眼光盯着前面,嘴里却哼起了《明明白白我的心》这首歌,声音很清,但很好听:“明明白白我的心,渴望一份真感情……”马民待她将这首歌哼完一遍后说:“这首歌蛮有内涵的,对于我们俩人。”

“马民,我觉得你好聪明的。”彭晓说,“你说到我心里去了。”

马民正想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时,她又哼起了这首歌。马民真想停下车,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好好地亲吻她,好好地抚摸她,当她的理智在他的抚爱下彻底消解之后,就和她干那种她并不陌生的事。马民正全力以赴地想象这些事情时,彭晓停止了哼歌说:“我们就在这里停下车,沿街散散步好罢?”

马民答了声“好”,就将车驶到蝴蝶大厦前的坪上停好。两人下了车。街上灯火通明,行人很多,的士在街头上飞来飞去的,空气中飘扬着不好闻的汽油味。马民点上一支烟,两人就并肩走在人行道上。“我们往沿江大道那边走好不?”马民觉得沿江大道那边安静些,那是个情人谈话的好去处。

彭晓折过头看他一眼,“不晓得怎么回事,我在你面前显得很没理智。”她若有所思地说,“其实我知道,我们并不会有结果,也许最终还是以‘无言的结局’结束……”马民没有回答她这句话,马民望一眼前面的商店,商店门前的灯光很明亮,一些人走进去,自然又有一些人涌出来,给人一种人挤人的感觉。马民心里想,他母亲没体会这种商业社会的感觉匆匆去了。母亲在后面的四五年里,一直病在家里,很少出门,甚至一个星期也难得出一下门。在母亲的眼里世界根本就没变化。

我那时候想把母亲接到自己家来往,但母亲不愿意,母亲怕她身上的病传染给孙女。母亲得的是癌症,她为了不让家里人嫌她,她自己备一套饭碗和筷子,单独放在一个地方。喝茶的杯子也与家里人分开的。马民的脑海里又闪现了母亲的脸,马民感到很奇怪,怎么他一同彭晓在一起,母亲就光临他的脑海。马民感到这可能是自己没有圆自己的梦,马民是想让母亲享享清福的。马民曾经对母亲说:“妈妈,等我买了三室一厅的房子,我就请个保姆,接你到我那里住,四手不伸地享享清福。”然而马民的房子刚刚买下,正在装修,母亲就在一个早上,起来吃了一小碗面,睡下去就没有再醒来。

“马民,你给我带来了好多烦恼。”彭晓叹口气,“我以前从不想事的。”

马民的心里仍然想着母亲,马民想要是自己完成了许诺,也许就不会这么思念母亲。两人继续朝前走着,都能感觉到脚步的轻松和心跳的沉重。“我其实不想这样,你可能不相信,我真的不想这样。”彭晓又说,说完这句话她又嘟起了很性感的嘴唇。

她不想这样还和我走在一起干吗?马民的思想回到她身上,说:“我也不想这样。”

“你不要以为我是说假话。”彭晓脸上认真起来,“其实比你更有钱的老板我都见过,有的老板还很想占我的便宜,”但我都躲开了。有个房地产老板,开一台公爵王,下面一群人苍蝇一样跟着他飞。去年我留职停薪一出来,就是在这家大房地产公司售楼,老板只想打我的主意,曾经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那是一间很气派的办公室,一张红木桌子有床铺那么大,好漂亮的,上面搁着两台电话——关着门对我说,只要我跟他,做他的情妇……他就给我二十万块钱。我转背就走出了他的办公室,我觉得被侮辱了一样。”

“我相信,”马民说,心里更有理由尊敬她了,她在二十万元面前不动心,这是要有一定质量和个性的女人才能做到的。“钱再有魅力,也不能买感情。”马民说完这句话之后,立即觉得说得很平常当然就很蠢,马上又说:“你让我更高看你了,真的。”

彭晓点了下头,一笑,“我看钱不重。我留职停薪出来,是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想检验一下自己的能力。”彭晓说,“其它我什么都不在乎。”

马民觉得他今天走进了她的世界,或者说她今天走进了他的世界。“你非常聪明,这一点我很欣赏。”马民想了想说,“我如果给你带来了什么烦恼,那只能对你说对不起。”他望了眼走过去的一个女人,他觉得这个女人像他的一个高中同学。他又看了眼街道,街上人影幢幢,这里那里还有歌声在四周很卖力地唱着。他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地方安静,到处都是一片嘈杂的声音。前面是五一路大百货商店,商店门前一大片灯光,一些大人牵着小孩子在这片格外明亮的灯光下走着,走进去或者走出来。马民想起了天天,天天表现出来的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情趣。“我也很烦恼呢,认识了你。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一束阳光照到了我心坎上了一样。我现在和你走在一起,尽管现在是晚上,我却觉得是和阳光走在一起。认识你,我的整个生活秩序都乱了套,我不骗你。”

彭晓觑他一眼,但没说话。马民看出了她心里在想着什么,就不想打扰她的思想。两人顺着五一路大街往前走,自然就走到了沿江大道上。沿江大道比起灯火通明的五一路大街显得很黑,今天晚上不知怎么回事,沿江大道上没有路灯,只有住户家的窗户里有灯光投射在人行道上,再就是月光了。两人横过马路,走到了防洪堤上,湘江自然就呈现在他俩眼前,水是那种深沉的颜色,船上的渔灯在水里同黄金一样闪烁着。河风从不知哪个方向刮过来,吹在脸上很舒服。马民觉得这风减轻了他心上的沉重。他决定今天不再向她索取什么感情方面的许愿。他觉得她不是那种在外面乱搞的女人,不会随便就把感情交给他人。他索性将两手撑在麻石栏杆上,望了一眼黑沉沉的湘江,这才望着彭晓的脸,她的脸在月光下显得很美丽。“上帝不晓得怎么要让我们认识啊?”他这么说。

“我也不晓得。”彭晓说,脸上轻松地笑了笑。

“我真的想不清为什么上帝要让我们认识。”马民叹口气说,“我们不认识就都不会有烦恼。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在外面乱搞的男人,我从不愿意感情投资的。”

“我也是从不跟我丈夫之外的第二个男人,在晚上单独走这么长的路的。”

“我真想骂一句他妈的上帝。”

“马民,我真的对你这样重要?”彭晓说,一双眼睛深深地盯着他。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爱情,我这种爱情来得太强烈了。”

“我们都是有家有孩子的,马民。”

“我还管得那么多吗?上帝既然让我们认识了,我想就应该给一个结果。”马民说,为此嘴唇都颤抖了几下,“我跟你讲实话,我真的想在精神和肉体上和你结合一次,哪怕只结合一次,我也会感到很愉快。你不晓得我好爱你呢,我现在尝到了爱情的苦果。这么大了,三十五岁的人了,有老婆有女儿了,却跌入了爱情的旋涡里。我好烦恼呢。”

“马民,莫烦恼。”彭晓看着他,“其实我也期待着在精神和肉体上有结合的这一天,我期待着这一天。我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人,我也不害怕什么东西,我不想的。我如果愿意,我会主动把自己交给我喜欢的人。”

“我真的希望我们有精神和肉体结合的一天。”马民又这么说,因为他想再听她说一次,”你能说一句你爱我吗?”马民看着她,“我非常想听你说你爱我。”

彭晓不吭声了,把脸扭到了一边,那边是湘江的对岸。

“你不肯说这句话?”他脸上有些失望地瞅着她的侧面脸。

“这句话一说出来就要负责的。”她说。

“你就这么吝啬?一句这样简单的话都不肯说?”

“这句话是不能随便说的。”她说,笑了,“你莫逼我,我们走好吗?”她往前迈去。

马民当然就只能跟着她往前走,但他仍然渴望她说“我爱你”这句话,他是那么渴望她这句话抚慰自己的心灵。“你如果用中文说这句话不好意思,”马民继续要求她道,“你就用英文说,我也同意。我好像听你说,你曾经学过半年英语。”

“马民,你怎么非要我说这句话?”。

“这句话对我很重要,我只想得到证实,你像我爱你一样爱我,以免我产生错觉。”

彭晓犹豫着,望着他。

“你用英语说吧,我竖起耳朵听着呢。”

“1 love you。”这句英文的意思是“我爱你”,彭晓说完这句英文,似乎脸也红了下,立即就往前走了几步,那儿有一棵柳树,在月光下那些柳枝在黑黑地摇着。她走到柳树下,眼光抛到了暗蓝色的湘江上,风就是从湘江上刮来的。

马民很高兴,“再说一遍,”马民走过去说,“这句英文同唱歌一样好听。”

“I love you。”彭晓折过头对着他耳朵说,一笑,又赶紧向前面走去。

I LOVE YOU

马民那天晚上把她送回家时,她说的两句英文在马民的心上久久萦绕着,就同炊烟在田野上萦绕一样。一句是“我今天对我这个家感觉一点都不好”;另一句就是“Ilove you”。她下车时,伸出了她白皙的手,他们握了下,她又一次用英文说了“我爱你”。

马民心里有一股冲动,觉得这个世界因为有一个彭晓变得很甜美了。马民回到家里时,甚至都不愿看他那个一脸麻木的妻子一眼,甚至对他妻子的问话也回答得很粗暴。他妻子问他说:“你怎么才回来?有几个电话找你。”

“你不要问。”他烦躁地说,“你睡你的觉就是。”

他甚至都懒得看他女儿一眼就走进卧室去思考彭晓留在他脑海里的这两句话。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离婚,他妈的。他满脸烦恼地想,我又怎么摆脱这个神经妻子呢?他想起《简·爱》里的那个罗切斯特,好像一股大火才结束那个疯子妻子的命运,而他呢?

他总不可能放一把火烧死自己的妻子呀?我要离婚,他对自己说,我要把自己解放,去获取自己的爱情。你们说我自私就自私,你们说我没良心就没良心,你们说我不道德就不道德,你们说我是陈世美那我就是陈世美,无所谓。反正人就是一世,有什么可怕的?我这一世又怕过谁?我有权抓住自己的幸福,我太需要爱情了。这几年我已经付出了很多,管他妈的这一切都统统见鬼去。我要去寻找自己的爱情,没有人可以阻挡得住我马民。

第二天上午,他醒来时,妻子又坐在他的床旁,盯着他的脸庞,黄黄的如甲虫样的脸对着他。“你坐在我床边干什么?”他问她,一脸烦躁地望着她,“你去做你的事情。”

“我看你醒没有,”妻子说,脸被他抢白得一阵白一阵红。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坐在他床边的,她是坐了一个小时还是一分钟,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她爱默默地坐在他床边,看着他睡觉的样子,似乎要把他的脸形记在心里似的。他不是被她的抚摸弄醒的,他在睡熟的时候,她不敢摸他的脸。有次早晨,她坐在床边抚摸他的脸,把他弄醒了,他发了火,就像他的父亲当年对他母亲咆哮那样发了火,因为他是凌晨三点钟才上床睡觉。那天他慎重其事地告诫她,不要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弄醒了。他看着她,本想骂她“你真的是个猪”,但话到嘴边一转口说:“天天到学校去了吗?”

“还没七点半就去了。”

马民点上支烟,嫌她说:“你走开,我要想想今天要干的事情。”

妻子愣愣地望他一眼,起身离开。马民看着她的背影想她其实也很可怜,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可怜,因为她是神经病人。我上午要跟周小峰打个电话,要他今天下午把房子腾给我。他这么想,要他打扫一下卫生,他的家里同狗窝一样脏,或者我自己去搞一下卫生,他妈的我拿他没整,他是个懒鬼,是个看轻自己生命的懒鬼。马民想到这里,爬起来,打了周小峰的传呼机。他又点上支烟,周小峰回话了。“有什么指示,啊?”

“我找你有事,你在家里还是在外面?”

“我在公司里,什么事?”

“你等着我,我就来,半个小时的样子。”

马民走进厨房干完了早上该干的事,对睁着两只眼睛瞅着他的妻子说了声“我中午肯定不会回来吃饭”,就出了门。他看了眼天空,天空蓝蓝的,飘着散乱的白云。马民钻进汽车,摇下窗玻璃,开着车就朝街上驶去。马民走进包装公司时,周小峰正坐在桌前与一个衣着时髦的姑娘扯谈。这个姑娘与周小峰一样戴副眼镜,生一张老鼠脸,但皮肤很白。“马民,马老板。”周小峰介绍说,“邓小姐,我们公司新调来的大学生。”

马民一笑,说了几句话之后,觉得周小峰对邓小姐太热情了点。“你莫重色轻友罗,我有意见埃”马民指出说,笑笑。

周小峰横他一眼,“你怎么一开口就伤我们亲爱的邓小姐?”

“我又没说邓小姐,”马民吸口烟,脸上当然是快活的表情,“我是说你。我找你有事,你却大谈李叔同做和尚,还‘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我坐在这里同宝样的听你讲古代故事,你看我烦躁不?”

“什么古代故事罗?”周小峰说,摆出一副不屑于马民无知的气势,“李叔同是现代史上一个很有才华的和尚,名叫弘一法师。

你又不清白!”

马民当然不清白,在他求知欲很强的时候他只知道爱因斯坦、华罗庚、爱迪生这些科学家,而且他曾经是立志要当科学家的。他大学学的是无线电,但是大学里的那些老师一个个寒碜得让他心里同情,而且在很多场合下都表现出困窘什么的,这就让他对知识就是力量之类的东西产生了失望。大学毕业分到军工厂后,当科学家的梦想自然而然地就被当今这个到处充斥着金钱和物质的商业社会吞噬了。哪里都讲钱,面对的人都是讲钱。你没有钱还真的不行,高消费的地方你没钱一进去就会感到羞愧。“我是不清白,”他老实回答周小峰的话说,“我也不想清白这些东西,我又不要当和尚。”

“我这一生最佩服的就是弘一法师。”周小峰回答马民说,眼睛却望着邓小姐。

“应该说你这一生最佩服的就是一个光脑壳和尚。”马民和他过不去说,“和尚有什么佩服的?都是些逃避现实的光脑壳!我只佩服毛主席、拿破仑这样的伟人。”

“哎呀,想不到马老板还蛮有抱负埃”周小峰思想敏锐地抓住马民后面这句话发挥道,“你这是想当国家主席还是想当皇帝?”

“什么都不想当,只想当自己。”马民说。

两人斗了气杂嘴,邓小姐还以为是因为她的存在而引起了他们“狗咬狗”。马民解释说:“这你不懂,这和你没有半点关系,我和周小峰是一对冤家,读高中时候就是你骂我我骂你的,见面就要骂两句图快活的,与你绝对没关系。”

“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就是和他做了朋友,前世就结了冤。”周小峰说,脸上堆满了笑容,“我说老实话,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在他后脑袋上敲一闷棍,把他打宝。”

邓小姐很开心地笑笑,“我觉得你们好有味的,就同一对顽童一样。”

马民看了下表,十点钟了,他估计周小峰家里的卫生工作起码要干一个小时,才可能收拾得像样子。他把周小峰拉到门外,向周小峰要钥匙,接着向周小峰说了他想把彭晓引到他那间房里去,看有不有可能发生那种关系。周小峰理解地一笑,毫不犹豫地把房门钥匙给了他,“拿去,”他交代说,“注意点,莫把我的床铺搞邋遢了。”

马民开着车急急到了周小峰家里,他一打开门不免就心里一酸。房里乱糟糟的,一看就是个对自己毫不负责任的家伙居住的狗窝。马民真的想转背就走,但他想如果到宾馆开房间,彭晓不一定会去,宾馆里面并没安全感。公安局的警察经常到宾馆查房间,主要是抓卖淫嫖娼,报纸上电视上已屡见不鲜了。马民觉得自己倒无所谓,可是她万一被抓起什么的,那就不像我这样好过关了,她的丈夫难道会听而不闻?所以为了使她产生安全感,只好动手搞卫生了。他骂了句:“周小峰这个杂毛!”他开始找扫帚扫地,因为扫得灰尘欢腾不已,他就停下来,拿脸盆到龙头下接了半盆水,洒在地上。接着他把地扫干净了,又寻出布条干得同硬纸壳样的拖把,放到水龙头下打湿,把地认真拖了遍。接着又把房间抹了遍,抹得脸盆里的水乌黑的。老子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他想,爱情使我变得好蠢好蠢的了。他干完这一切,这才决定向彭晓打传呼机,他接连打了两个,然后坐在沙发上抽烟,边等彭晓回机。一支烟抽完了,彭晓仍没回机。他又打了两个,点上支烟继续等着,心里不免就烦躁不安。手机在他焦躁等待中响了。“你怎么才回话?”马民说。

“我在河西。”

“你在河西干什么?”

“联系一个广告业务。”

“我想请你吃中饭。还是在超达餐馆,那里比较安静的。你说呢?”

彭晓同意了。

马民关了手机。现在离十二点钟还有一个小时。马民伸了个懒腰,躺到周小峰的铺上,脑海里却波浪汹涌,想象自己将和她发生的一切。故事就要开始了,他对自己说。他差不多要睡着的时候手机响了,是彭晓打来的。“马民,我们改个时间吃饭好吗?”

她在手机那头抱歉地说,“邓老板要我陪客户,我走不开。”

马民心里一凉,感到自己今天的劳动白干了。“怎么呢?”马民智力严重下降地说。

“事情还没有谈完,”她说,“改天好不好?”

“下午我们能见面吗?我想和你见一面。”

“下午只怕不行,下午我要陪他们打‘三打哈’。”她在手机那头笑笑说,“这是没办法的,我已经答应了。这关系到这个企业能不能到手的问题,很重要。”

马民没有再要求她什么,“那我祝你业务到手。”马民放下手机,隔一会给周小峰打了传呼,“跟你搞了大扫除。”马民对周小峰说,“把我累醉了,你今天回来可以睡一个舒服觉。你要付工钱给我丢?”

周小峰在电话那头放肆笑,嘿嘿嘿嘿嘿嘿。“你倒搞起了,你应该付房租费给我。怎么?我就可以回来了?你就干完了?”

“什么都没干,就只替你干了卫生。”马民说,“一起吃中饭?”

马民心里却很浓烈地想起了那句美丽的英文“I love you”,我居然要求她用英文说。“我爱你”。我变得酸起来了。“我就来还钥匙。”

他对周小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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