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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年3026元/年
2017-05-24 16:30:39

长沙晚报5月24日讯(记者 钱娟)记者今日从湖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年内全省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湖南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将按3026元/年执行,确保年底全省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同比提高10%,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是中央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2017年湖南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介绍,2016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联合完成了39.21万名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并保障到位,去年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为220元/月(2640元/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7.92亿元。

据了解,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为2952元/年,今年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将提高至252元/月,即3026元/年,比2016年国家扶贫标准高出2.5%,较2016年湖南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4.6%。调整后的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将从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各市州将参照全省指导标准,按照只高不低原则,出台本地指导标准,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底扶贫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足额保障到位。

同时,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100%的要求,严格审核程序,严格经济状况核查,严格政策标准,及时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

[责任编辑:赖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