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进入大自然的笔尖 ———读惠特曼散文集《典型的日子》

2017-04-13 16:28:41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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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自然的笔尖 ———读惠特曼散文集《典型的日子》

作者丨远人

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草叶集》给人顶天立地之感,其恢弘气势令人有点在阅读时喘不过气来。当他的散文集《典型的日子》在我面前出现之时,打开就感到惊异了,书中的每篇散文都不像他的诗歌那样大开大阖,而是短小精炼得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开卷第一篇就告诉我们,写作散文,是在“进入了新的主题”。这篇题目就已经告诉我们,他将写下的散文是他诗歌之外的“新”的作品。对一个在诗歌领域取得巨大成就的诗人来说,随手写几篇散文是顺理成章之事,却很难将散文如此郑重其事地对待。

惠特曼在认真对待。如果不认真,他就不会说自己在“进入新的主题”了。

他想在这个“新的主题”下写些什么?其实看起来没有什么新意,无非就是对大自然进行一番描摹。但如果说描摹大自然没新意,那我们就会犯很低级的错误。大自然一直就在人类面前存在。从古至今,几乎没哪个作家没写过大自然。譬如文学史公认的屠格涅夫就堪称风景描写大师,就连托尔斯泰也由衷承认,“这是他的拿手本领,以致在他以后,没有人敢下手碰这样的对象———大自然。两三笔一勾,大自然就发出芬芳的气息。”惠特曼想把它变成“新的主题”,其难度可想而知。

怎样写是态度。在惠特曼那里,这个“新的主题”却没见他有什么态度。他的每篇文字不过是“坐在木头或树桩上,或者歇在铁轨上……匆匆记下的”。这是难以想象的写作方式,在他之前和同时代的作家中,只怕很少有人将要写的东西“匆匆记下”,即使有,估计也只是写一个大概构思,具体的作品还得在稿纸上慢慢打磨。惠特曼的写作拒绝了这一方式,敢说自己“新”,就意味他知道自己的作品和他人有不同之处。

来读一篇他的散文:

6月10日。现在是下午五点半,在溪边,没有什么能胜过我周围宁静的光彩和清新。白天的时候下过一场大阵雨,伴有短暂的雷鸣和闪电;雨后,头上,那罕见得无法形容的天空(在本质上,不是细节或形式上)的清澈的蓝,翻卷的银色———毛边的云彩,纯净眩目的太阳。衬着天空,树上已经满是温柔的叶簇———液体的、尖利的、拖得长长的鸟的音符———烘托着一只好抱怨的北美猫鸟焦躁的咪咪声,还有两只翠鸟愉快的尖声啁啾。有半个小时我一直观察这两只翠鸟,它们和往常一样,依照惯例在溪流上空和溪中嬉戏;显然,那是一种最为活泼的欢闹。它们彼此追逐,盘旋着飞行,不时欢快地浸入水中,泼溅起如宝石般喷射的水花———然后猛地飞升而起,翅膀倾斜着,优美地飞行,有时飞得如此靠近我,我几乎可以看见它们暗灰色的羽毛和奶白的脖颈。

这篇名为《夏天的景象以及懒散》的短短文字看起来就是一篇日记。这部散文集的文字也多半被他在起笔时冠上了写日记才有的日期。从他运笔来说,看不到任何刻意为之的痕迹,他只把自己看到的事物以质朴的语言进行记录,然后还原出一个现场。他与现场时刻保持观察的距离,这就和屠格涅夫们的风景描写有了本质不同。他越是和所写对象保持观察的距离,就越是让现场变得客观。客观使他放弃对万物的凌驾,相反是让他的观察得到尽可能真实的呈现。

我们不会陌生,“呈现”是现代派文学的重要手段和目的。在欧洲文学中,福楼拜第一个在小说中运用“呈现”,才被后来的“新小说”奉为鼻祖,殊不知惠特曼在他的散文中同样驾轻就熟地运用了这一手法。当他沿着小路散步,挥笔就写,“乌鸦在远处呱呱地叫着……一群农夫在田野里装玉米秸,耐心的马在等待”。当他在冰海航行,“流冰,有时聚成小丘,有时整个一大片地漂浮着,我们的船穿过流冰时嘎吱作响。就在日落之后,光线浸透傍晚独有的薄雾,有时将远处的事物渲染得非常鲜明”。这些俯首即拾的呈现不能不让我在阅读时感到惊讶。

读这本散文集,我发现我对惠特曼充满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在《草叶集》中笔力捭阖的诗人将他的细致、柔情、感伤、精确在散文中运用得如此纤毫毕现———不是说他一直在呈现大自然吗?的确是,但我另外发现,惠特曼在呈现大自然之时,不会不呈现自己的情感,对万物和对自己的两种感受差不多同时出现,但他不是将二者糅为一体,而是表现得人是人、物是物。二者像在互相打量。人看到物的种种细节,物看到人的种种感受。它们不在语言中融合,只在彼此的对视中融合,使他的每篇整体都在一个个细节中自然形成,似乎惠特曼只需要将笔尖往大自然深入,抓住每一个在眼前出现的细节,它们便自动形成自足的存在。大自然给人的感受始终趋于静止,但它的种种变化无时无刻不在发生。惠特曼令人惊讶地将这些变化时时还原在文字深处,让我们看到一个客观的变化自然。就写作而言,这是力量的体现,而且,这一力量几乎是作者六十多岁的晚年形成,就更让我感到惠特曼的非比寻常了。因为他的力量不来自技巧,而来自对文学本身的强力把握。惠特曼也在《老年的发现》中,披露了这一把握的形成:

也许最好的总是逐渐积累的。一个人在吃的喝的上面需要新鲜的,要马上满足,立即了结———但是,对于人、诗歌、朋友、城市或艺术作品,如果我第二次见到时没有第一次那么感激,第三次时更是如此,我就一点儿也不会珍视。不仅如此,我不相信最大的合理性会在一开始就显现出来。以我自己的经验(人、诗歌、地方、性格),我发现最好的很少是最早的(不过,这个规律不是绝对的),有时它们突然地迸发出来,有时秘密地向我敞开,也许是在多年无心的熟视无睹、不为所动和习惯之后。

这些看似漫不经心的字句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进入惠特曼散文大厦的钥匙,更重要的是,它饱含一个伟大诗人毕生追寻的文学经验。从根本上说,它应是一份罕见的文学遗嘱,而这样的遗嘱,我们在他的《草叶集》中几乎看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我不知道惠特曼在世界散文史上占据什么样的地位,他的《草叶集》名声太响,会不会掩盖他的散文成就?在汉语语境中,惠特曼理所当然的是以诗人的形象出现,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散文。读过《典型的日子》之后,我的确以为,惠特曼是我们决不应忽略的散文大师。记得在读过卡夫卡的小说之后,福克纳和马尔克斯都共同惊异,原来小说可以这样来写。同样,读过惠特曼散文之后,我也在惊异,原来散文还可以这样来写。这一方式令写作者时刻保持住观察的在场,它不是凭借印象,而是凭借现状,将现状的发生在文字中同步保留。它保证了文字的客观性,也保证作者自己不以主观来想当然。这其实是福楼拜将小说驱赶到现代的手法,惠特曼在散文中运用它,让我忽然能够体会,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散文。


(本文原载2017年3月14日《娄底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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