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说丨孤独的灯光(3)

2016-12-17 21:05:11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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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灯光

作者丨姜贻斌

不因换季而不想你,

不因路远而不念你,

不因忙碌而疏远你,

更不因时间的冲刷而淡忘你,

你永远是我心灵深处的朋友。

(摘自张茜茜发来的短信息)


3

张茜茜的记忆力并没有出现问题,她居然在下午五点钟准时打来电话,我接着电话的那一刻简直后悔莫及,倒是我自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我如果不接这个电话,不是可以免去了吗?可是,我生性却偏偏喜欢接电话。我在家里而且是一个优秀的义务话务员。不论是我父母的也好,老婆的也好,女儿的也好,我总是一如既往地义务为他们服务。

我只好告诉她,我已经推掉了朋友的饭局。她一听,非常愉快地说,谢谢胡老师给我面子。并约我五点半在四季路上的张家酒店见面。

我通常是很守时的,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故意在家里呆着,一直到了六点半钟才来到了那个叫张家酒店的地方。她显然早已坐在里面等着我了,见我走进来,便立即从沙发上站起来,满面春风地迎接我,没有一点等人的烦躁,也没有一点责怪,并说,这家酒店是她堂哥开的。紧接着,还带我认识她的堂哥。她用充满骄傲的口吻介绍说,胡老师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写家,曾经写过许多非常有名的文章。她这时甚至从挎包里拿出一本新到的杂志,在她堂哥眼前扬了扬,说,这一期就有胡老师的文章。

这话说得我浑身直冒冷汗,脸上发烧,我甚至不敢直视她的堂哥。我暗暗地责怪张茜茜,怎么搞的嘛,随随便便介绍一下不就行了吗?为什么非得要用上两个非常有名?真是俗不可耐。因为我知道自己是否有名,也清楚所写的那些东西究竟是一些什么玩意,我这些年来,只不过是给那些婚姻爱情家庭之类的杂志写点奇奇怪怪的东西骗几个稿费而已,我只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尚还有一口饭吃的庸人而已。

她的堂哥是一个不太说话的男人,皮肤黑黑的,年龄可能比我还小,他只是礼貌地淡淡地对我笑了一笑,那笑容里有一种意味深长。所以,我心里却在嘀咕了,这个城市里有多少酒店,她怎么偏偏往这里带呢?说不定她的堂哥还误以为我是她的什么情人哩。

张茜茜今天穿的是黑色的灯笼裤子,一件白底带大红色圆形的衣服,另外,还披了一条极其宽大的深灰色的披风,脚上呢,是一双样式很古怪的白色的鞋子。于是,我发现她非常的讲究穿戴,而且样式都是怪里怪气的,色彩的搭配也是不伦不类的。光是那条披风,我猜测面积至少有两平方米。

酒店很大,下面是吃饭的大厅,上面有一面墙伸了出来,大约有三米宽,也是吃饭的,整个装修也显得比较洋气。张茜茜带我走到上层,边走边说,胡老师,你写的这篇文章我已经读了三遍了,太动人了,我流泪了。我们在一张桌子边坐下来,这样可以对整个酒店一览无余。她坐之间,便将那条宽大的披风取下来,放在椅子上。然后,总是说她每天好忙好忙的,接着她说了上午在做什么,下午又做了什么,似乎她每天就像一个竟走运动员在这个城市里窜来窜去的。

我对她请我到她堂哥的酒店里来感觉很不好,所以情绪已经很低落,也所以,我其实没听清楚她究竟忙的什么,炒股?还是帮人家买东西?还是拉广告?还是去医院看某个病人?还是抽彩?还是拖煤气?她人反正显得非常的疲惫,好像日理万机。而她,却一定要在吃饭之前将这些事情一件件一桩桩说给我听。好像她绝对不让我吃一顿轻松的晚餐。

她终于说完了,然后又呆呆地坐了一阵,才开始漫不经心地点酒菜,点了一个辣椒鱼头,一个三鲜汤,一个苋菜。酒呢,是一瓶酒中酒霸。酒菜上来之后,她亲自给我倒上了酒,然后给自己也倒上。我以为她要举杯了,因为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想赶紧吃完走人,我才不想听她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可是,她偏偏却不举杯,好像还有什么人没有来似的,所以,我也不便焦急地说吃吧吃吧,总要客随主便吧。

于是,那三碟菜就一直凉在桌子上,酒杯里的酒似乎在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弄不明白我为什么还不把它喝下去。站在旁边的小姐也觉得很是惊讶,这两个男女怎么搞的,菜上来了这么久了,居然却也不吃。弄得我也不敢再看小姐了,因为我无法回答她眼神里所提出的问题,而且我也觉得很委屈,这并不是我要这么做的啊。那家酒店看来生意极好,来了一趟客人又来一趟,桌子都是满满的,那些小姐其实恨不得每桌的客人在五分钟之内吃完便马上离开,以便把桌子腾出来。

可是,我们却久久也没有开吃。

我有点坐不住了,不时地扭动着身子,想把一身的烦躁和不安扭出来,扭给她看。可是,她却视而不见。我又不停地喝茶,想提醒她举起酒杯来。可是,她也视而不见。于是,我也只好耐住性子,抽着烟,装模作样地听她说话。我而且好像觉得她的堂哥的目光时时从下面向我射来。

她大口大口地抽着烟,十分伤感地说,她的女儿现在搞得不错,自己买了房子,还买了汽车,可是她这个做娘的,却还是过得这么的可怜。

我的嘴巴里面没有酒菜塞着,所以我只好说说话。我而且估计得到,她不把所有的话说完,这个晚餐就休想动筷子。于是,我劝她说,这又有什么呢?青出于蓝胜于蓝嘛,难道说,你的女儿比你生活得还差你反而高兴了?

她摇摇头,说,那倒不是,我只是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了,害怕女儿看不起我。

我便安慰她说,那只是你的敏感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她忽然眼睛一亮,说,胡老师,你不知道,我曾经想当画家的。

我说,当画家好啊,现在只要有了一点名气的画家,一张画出手就是几千上万。

可是,我没有画出名堂。目光又暗淡了下来。

她的眼睛然后又一亮,说,我还想过当作家的。

我说,当作家好啊,一本书如果畅销,几十万上百万的米米都有可能进来的。

可惜的是,我没有这个恒心。目光于是又暗淡了。

她的眼睛又忽然一亮,说,我本来还想做一个歌唱家的。

我说,当歌唱家好啊,一个个走穴走得金盆银钵的。

她伸出手摸了摸脖子,皱着眉头说,可是,我有一次病了之后,嗓子再也恢复不了了。

她颇为伤心地看我一眼,求救似地说,胡老师,你说我做一些什么才好?

我叹息地说,是呀,这倒是需要好好考虑考虑的。

心里却在想,如果她还只有一二十来岁,或者说二三十岁,那我还可以给她指出多个前进的方向,让她沿着我所指引的光明道路大踏步地前进。问题是,她现在已经是四十七八岁的女人了,那我也就不知道她到底要做点什么才好了,因为我一旦面对这类年龄的女人,就再也不是一个主意很多的人了。本来,我想建议她到公园里去,把一张脸涂得像妖魔鬼怪似的,扭秧鼓呀,或是跳扇舞之类的,但又担心这话说出来会对她有刺激,因为那只是出于休闲或健身的目的。

但我想,她一定也在做些事情的,至于做的什么,我一直没有弄明白,也没有打破沙锅问到底。所以,她真实的身份便显得十分的可疑。

她说,今天她的女儿还开车来接她去看了女儿新买的别墅,女儿年龄才二十多岁。

我听罢,也没有问她女儿到底是做什么的,如今有许多的男女,你真是不便问他们的身份或者说职业,一旦问得不好,便会出现尴尬。心里却在想,她女儿仅仅是一个中专生,凭什么就得到了车子和别墅了呢?又不是得了百万大奖,如果再恶毒一点地想,她不是某个官员的小蜜,就是某个大款的二奶。

便又问,你女儿的爸爸呢?

她淡然地说,我与他早就离婚了……想起来,我那时也真是蠢啊,我那时才十七岁,为了逃避下乡,便嫁给了他。我父亲早就去世了,母亲也是一个没有什么主意的人。这个人是哈尔滨的一个技术员,他对我们信誓旦旦地说是能够办好我的迁移户口,而且还能够给我安排工作。我们都相信了他的话。其实,他是一个大骗子,他根本没有这个能力。我虽然也有满腹的怨言,但事已如此,独自一人从南方来到了北方,也只好认命了,况且,已经生了一个崽……

你还有一个崽?我惊讶地问。

她点点头,说,我生了崽之后,家里的事情他却什么也不管了,喝酒,打牌,嫖女人,甚至还把野女人带回家里,当着我的面玩,那种屈辱真是太让人难受了,我恨不得就去死。我跟他吵架打架,但都没有用处,因为我奈何不了他。他牛高马大,轻轻地就把我像甩小鸡一样甩到了地上。他一点也没有改,仍然我行我素,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而且一点工资也不拿回来。我那时真是苦啊,什么苦事情都做过,冰天雪地的,帮人家搬煤球,拖板车。二十一岁那年,我终于忍无可忍了,坚决与他离了婚。那时,我又已经有了这个女儿,他说他要崽,我说我什么也不要,只要这个不满周岁的女儿,就这样,我一个人抱着小女儿又回到了湖南。幸好,我在湖南还有户口,不然,真是连个退身之路也没有了。后来,又有人给我做介绍,找到了一个基建公司的一把手,那人死了妻子,四十多岁了,我虽然带着一个女儿,但我还毕竟有点姿色,年轻嘛。嫁过去之后,本来日子也是可以好过的,但是因为我这个人很随和,那些工人们只要有事找我,我就一定叫他给人家解决。为此,他很讨厌我,居然说我连一点官太太的味道也没有,搞得他在单位一点威信也没有了,我们为此大吵了几场,再后来,就离了。

我问,那你后来再也没有嫁人了?

没有。她摇了摇头,猛猛地抽了一口烟,凄然地说,其实,我第二次离了之后,还只有二十五岁,而且也有许多人来做介绍,但是,我实在不想结婚了,实在不想了。她重重地叹息着。

我说,那你这么多年来,不可能只一个人过吧?

她直爽地说,对,不是一个人,但也可以说是一个人。因为一直是与他同居,也算是事实婚姻吧。我现在只有一套三十多平米的房子了,两室一厅,是我母亲死后留给我的。这个男人也是离过婚的,没有房子,十年来一直住在我这里,一人一间。我们约定好的,除了双方不能够把男人女人带回家之外,不论在家里,还是出了这个家门,谁也不约束谁。唉,我与他根本谈不上感情,就是这样过罢。

哦,我轻轻地叹息道。我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年轻时漂亮的女人,命运居然对她如此不公平。

我又问,这么多年了,你后来还见过你的那个崽吗?

这时,张茜茜的嘴唇微微地颤动,像想哭的样子,然后,又马上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说,见过,他十七岁那年,我突然接到了前夫的电报,说崽病故了。我怎么也不相信,一个十七岁的崽怎么会突然死去?我是搭飞机去的,我终于见到了我多年不见的崽,但是,是在停尸房里,他静静地躺在那里,闭着眼睛,脸上没有什么痛苦。可是,对于我来说,他是显得那样的陌生,他小时候的样子,一点也不存在了。我离开他时,他还只有三岁多呵。他得的是白血病。

张茜茜说这番话时,居然很冷静,一点激动或痛苦的神情也没有,淡淡地说着,似乎在说着别人的小孩,她将手中的烟在烟灰缸的边沿上一弹一弹。烟灰缸里已经聚积了好些烟蒂。

一直等了五十分钟之后,她好像才突然想起要吃饭了,便一再抱歉地说,尊敬的胡老师,实在是对不起,菜都凉了。她这才举起酒杯,与我碰了一下,说,一饮而尽。

她真是很能喝酒,简直是一口一杯,脸色陡然红了起来,醉眼蒙胧地望着我,一点也回避站在一边的小姐。我劝她慢慢喝,她说,胡老师,我知道你很能喝酒的,我一定要陪你喝好。

我的确能喝酒,但眼下,我其实一点酒兴也没有,只好漫不经心地对付。

终于,将这一顿十分漫长的饭吃完了,我想买了单,然后赶紧走人。可是,她坚决不让我买单,而且那些小姐她都认识,叫她们不要收我的钱,同时,又叫她们将剩余的饭菜打包。那天因为点的菜不多,所以只打了两个包。

她挎着挎包,手里提着饭盒,像一个阿拉伯女人一样与我一起走出酒店。天已经大黑了,街上的灯光一片明亮。我望着宽敞的大道,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刚想对她说我要回家了,可是她却说,胡老师,我们喝茶去,你买单啊。

我本来想推脱的,因为跟她在一起心里太有负担了,好像一定要对她负什么责似的,所以很不轻松,没有什么意思。但是,她既然已经说出了这样的话,我如果不去,她还以为我是小气,不想去买单。这可是抓住了男人的弱点。

(未完待续)


(原载《人民文学》2003年8 月号,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9期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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