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记丨第一章 武力征服时期

2016-10-06 11:10:08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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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  肉  记

(日本铁蹄下五十年之台湾)

文丨刘晓平


 

台湾自然条件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清朝末年,朝廷注重耕作开发,多次派官员锐意振作,厉精图治,前有沈葆祯规划,后有刘铭传实施.这两个人皆为立志维新、公忠体国之士,加上台湾民众多相赞助,朝野合作,取得了建设发展,物产充盈。只是当时清廷暮气已深,昏愦如旧,而新旧思想,冲突激烈。刘铭传时期,下因部分奸民的阻挠,上受朝廷的非难,开发规划备受阻拦.光绪十六年,刘铭传因病辞职,清廷命布政使沈应奎代理,不久又任命邵友濂为台湾巡抚。此时,日本驻神州领事上野专一来台湾考察,回去署文,称“台湾物产之富,矿产之丰,一切日用之物无所不备,诚天府之国乃自然之宝库也.然以中国政治因循姑息,贸弃于地,宁非可惜,虽近稍开采,未及万一,若以日本大军洋政策而论,则台湾之将来,吾人不可不极端注视也……”。弦外之音,就是号召把包藏已久的侵台野心,变为直接夺取的行动。果然,日本于光绪二十年,因朝鲜事件而发生中日战争,在马关议和之时,遂强求割让台湾。

朝鲜事起时,台湾沿海戒严,清廷以台湾为海疆重地,命邵友濂筹防务。友濂是个文官,不懂军事,他任命淡水人太仆寺正卿林维源为会办;接着又命福建水师提督杨岐珍、南澳重兵黑旗军刘永福为帮办,各带兵勇渡海来台。光绪二十年九月,刘永福率广东兵勇至台南,台南军务由他调度。八月杨岐珍率军入台北,并命提督张兆年统兵驻基隆,以巩固北方门户,因为那里设有炮台。道员林道栋守狮球岭,以固台北之险要,命廖得胜继提督李本清驻防淡水。部署定了,邵友濂便辞职离去。清廷以布政使唐景崧代理巡抚。唐景崧也是文官,无远略。澎湖为台湾的附属,群岛错立,防守艰难,唐景崧命总兵周镇邦增兵驻防,派知府朱上泮率兵助之,分属水陆两队,警备沿岸。这时北洋清军战败,威海、旅顺相继失守,台湾亦岌岌可危。光绪二十一年二月,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海军中将伊东袼享率兵舰七艘、运输船五艘破浪而来,陆军大佐比志岛义也率步兵三千,进攻澎湖,战三日攻陷。这一仗日军因战斗及疫疠死亡千余。澎湖守将逃回台南,唐景崧大怒。这时北洋清军大败,清廷命北洋大臣李鸿章为全权大臣,李经芳为辅,日本以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为全权代表,在马关议和。日方提议六款,要求割让台湾,李鸿章表示接受,并对博文说:“台人素称难治,今闻割让,已经鼓操,誓不易主,接受之际,恐生事变,后患正多。”博文答:“此我国之责也”。于是约成。其第二款曰:“清军将台湾全岛及附属各岛屿又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威治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永远让于日本”。又第五款“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清朝让出地方人民愿迁出者,任其变卖所有产业退去,限满后尚未迁出者视为日本臣民”。和约签订之时,为清光绪二十一年,旧历三月二十三日,即公历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这便是卖国的“马条条约”。

清廷割台条约既定,当时各地举人正会试在京,闻此恶讯,康有为在北京联合各省参加会试举人一千三百多人上书,台湾举人亦上书都察院,力争不可,而台湾绅民也多次通电,力请毁约。清廷还下令撤守台官员,唐景崧致电刘永福询问情况,刘永福说:“台湾幅员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地富民殷人皆善战,一旦拱手不守,台民千万,其谓我何,决不受乱命,誓与台共存亡。”于是达成独立自卫的协议,镇道府县各受命就职。此时,台湾既无国际的援助,又乏国内的资助 (各省官方除南洋大臣张之洞拨银百万两助饷外,余皆无行动),环境艰苦,无以复加。虽清廷负台人,忍痛割让,而台人不负祖国,不愿做日人的亡国奴。台湾形同弃儿,单独争扎,等待时机。

光绪二十一年夏五月初一,台湾团体由北京赶回台湾的巨绅邱逢甲倡议民主,开亚洲民主之先河,自立为台湾民主国,推举清巡抚唐景崧为大总统。初二日景崧受绅民公上大总统印信,建元“永清”,旗用蓝底黄虎,以兵部主事邱逢甲为副总统兼义勇军统领,礼部主事李秉端为军务总长,刑部主事俞明震为内务总长,副将陈季同为外务总长,道员姚文栋为游说使,出使北京,陈说建国情形,共议军国大事,极为悲壮.并发文日:“我台湾隶大清国版图二百余年,近改行省,风会大开,俨然雄峙东南矣。乃上年日本肇衅,遂致失和,朝廷保民恤民,遣使行成,日本要索台湾,竟有割台之款,事出意外。闻信之日,绅民愤恨,哭声震天。虽经唐抚帅电奏迭事,并请代台绅民两次电奏,恳求改约。内外官民,俱抱不平,争者甚众。势难挽回,绅民复乞授于英国,英属局外之例,和法、德三大国并阻割台,均无诚意,呜呼惨矣。全台前后山脉二千余里,生灵千万,打猎防犯,家有火器,敢战之士,一呼百万。又有防军四万人,岂甘俯首事仇?今已无天可吁,无人肯援,台民惟有自主,推拥贤者,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国,作何办理。倘日本具有天良,不忍相强,台民亦愿顾全和局,与以利益。唯台湾土地政令非他人所能干预,设以干戈从事,台民惟集万众御之,愿人人战死以保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所望奇材异能,奋袂东度,佐创世界,共立勋名。至于饷银军械,目前尚可支持,将来不能不借贷内地,不日即在上海、广州及南洋一带埠头,开设公司,订立章程,广筹集款。台民不幸至此,义愤之伦,谅必慨为资助,泄敷天之恨,救孤岛之危,并再布告海外各国,如肯认台湾自立,公共卫助,所有台湾金矿、煤矿,以及可垦田、可建房之地,一概租与开辟,均之利益。改公法让地为绅士不允,其约遂废,如各国仗义公断,能以台湾归还中国,国民亦愿以台湾所有利益报之。台民皆籍闽粤,凡闽粤人在外洋者,均望垂念乡谊,富者挟背渡台,台能庇之,决不欺凌,贫者歇业渡台,既可谋生,兼同泄愤。此非台民无理倔强,实因未战而割全省,为中外千古未有之奇变。台民欲尽弃其田里,则内渡后无家可依,欲隐忍偷生,实无颜以对天下。因之捶胸泣血,万众一心,誓同死守,倘中国豪杰及海外各国能哀怜之,慨然相助,此则全台百万生灵所痛哭待命者也,特此仰告中外知之。”

当时全台之兵,土客新旧为数三百数十营;每营管三百六十人,共约十二万人,但装备陈旧,实少劲旅。唐景崧驻台北,负捍卫台北责任;邱逢甲兼驻台中,负捍卫台中责任;刘永福驻台南,负捍卫台南责任。分派既定,遂调兵遣将,筹饷储粮,加紧防备,回乡团练义勇蜂起云涌,各归编制。且有粤人吴国华、庞大斌等各带领民众,分乘小艇远道来援。部署方定,日军已到。

烟台换约之后,日本以海军大将桦山资纪为台湾总督,清廷以李经芳为专员至台湾交接。听到台湾独立的消息不敢登陆,中日双方在基隆的兵船上签订了交接的字据。立约二条。一条是:“台湾及澎湖列岛各通商口岸,并府厅县之城垒及官业概归日本”;二条是:“台湾至福建之海底电线,我日两国政府另行议处。”日本以近卫师团长能久亲王率陆军侵台,以少将东乡平八郎为海军总司令官,先攻淡水不利,转攻基隆,以做牵制,另以陆军由鼎底澳登陆,越三貂岭,直取基隆.海陆夹攻,双方死伤甚巨,基隆终于陷落。日军遂出师狮球岭,台北震动,唐景崧携巡抚印信奔沪尾,逃往福州。于是省城鼎沸,官绅四溃,秩序大乱。为免生灵涂炭,由辜显荣缒城到日本军营,迎日入城,能久师团长及总督桦山相继抵达,遂高踞于此,以理军民之政。并举行了盛大的第一任总督就职及阅兵典礼,进而窥取台南。台南听到台北失败的消息,议请刘永福为大总统,永福不从,请移驻郡治,永福勉强同意,乃设议院,增官守,重遣兵将,加强“海口内地”防卫,并筹粮饷,汇聚义军,召募乡勇,战备紧张。

日军占领台北后,攻取宜兰、掠夺新竹,大小凡二十余战役,死亡甚众,台湾军民亦死伤无数。中路统帅邱逢甲及林朝栋在败乱中,偷偷地逃回祖国。邱临行赋诗: “宰相有权能割地,孤臣无力可回天,扁舟去作鸱夷子,回首河山意黯然。”此时,桦山资纪致信刘永福劝降,刘永福复信拒绝,日本海军乃进扰台南,陆军复进,先破苗栗,再迫大肚溪,陷台中城,绕南投,夺八卦山,入彰化,占云林,据大莆林。刘永福赴曾文溪筹备防务,各地义军愿意效死者甚多。日军一时败退,云林、大莆林相继克复,军威颇振,中北各路军都按约期举事,但因饷械不继,献馘请饷,无人相应;内地各省,爱莫能助,日人再战,收复各地又都失去。刘永福见状痛哭失声道:“内地诸公误我,我误台人”。接着日军攻入嘉义,触地雷死伤千余人,又侵略盐水港,出布袋咀,至铁路桥,沿途庄民,持械坚持抵抗,相持数日,杀伤日人甚多,日军不能越曾文溪南下,乃登枋寮,入恒春,侵略东江以取凤山。

当嘉义失陷后,刘永福知大势已云,经英领事致书桦山求和,因日人要求刘永福赴日舰议款未成。于是,日海陆军并进。日舰攻打狗(高雄),舰炮与炮台互击,终攻陷。不久陆军入凤山,略旧城,以骑兵迫台南。这一战役,台南抗战最力,我良将吴彭年、杨泗洪及义军首领吴汤兴、徐骧、姜绍祖、简精华、林昆冈都先后壮烈殉国。日方将校死伤亦多,日师团长能久亲王被打死,日人秘不发丧,一直到运回日本后,始称病故。九月初一夜晚,刘永福率清兵数人视察安平炮台,接受英人劝告,乘英船利爹利士逃回厦门。日海军遂攻陷安平,陆军继入台南,遍寻刘永福不得,就大肆屠杀平民,以报能久亲王战死之怨。台湾人民为自卫而独立苦斗约半年,最终在日人的炮火下,台湾民主共和国消亡了。从此,五十一年内,台湾便在曰本铁蹄下挣扎。

清廷治理台湾二百一十二年(公历一六八三年至一八九五年),原为扫清明朝的势力攻取台湾,为安定沿海而占领台湾,为防台人反清而治理台湾。初期没有加紧开发及积极建设台湾规划意图,后因国人移入者增多,生殖日繁,于是发生了教育、生养、保卫等问题;而当地土蕃亦不时叛乱,于是有理蕃政策,这段历史在加以检讨后,遂数增官守,改良政治,建学院,施教化,日渐平安.不料外患相继发生,于是改弦更张,维新图强,开始致力于开发及建设,终使台湾成为国家的宝库,海防的重地。可是,这时新兴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成性,妄图吞并我大陆海洋。日本帝国主义强迫清廷,割我台澎,先人千百年艰苦经营毁于一旦。虽说日本狼子野心,垂涎已久。然物腐虫生,自侮人侮,势所必然。自1945年抗战胜利后,常有台人说:“此次光复,固属可喜,望政府应发愤图强,匆再度以领土割让,实为痛心!”语重心长,实堪发人深省!

 

第一章 武力征服时期

 

桦山资纪(第一任总督)

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历一八九五年,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夏,日人入寇台湾。六月十七日第一任台澎总督在我巡抚衙门前的广场,大会文武官员,举行就职典礼。于是统治台湾五十一年的台湾总督府宣告成立,并开始行使其殖民统治政权的职能。桦山资纪告台民众书:“我大日本帝国赖天皇陛下圣明,神灵护佑,出师三韩,一战而胜中国,楼船南来,一举而迅速据台澎。台澎新隶我国,初沫皇化,资纪承受天皇恩意,拜大命来守此土,惶恐感奋,敢不竭尽股擘,劳瘁王事。惟中国残军,尚负隅台南,妄效螳臂,当众张天感,一鼓成擒,今台湾庶政肇创,与民更始,凡尔有众,望各安原业,同享太平以报圣愿”。总督府设民政、陆军、海军三局,民政局下置内务、殖产、财务、递信、司法各部,而辅以参事官、秘书官、书记官、技师等。台湾总督的权限大体如下:

(一)台湾总督为统治台湾的中枢主脑,以现任海陆军大将或中将任之,隶属于内务大臣,执行普通行政,并统率当地海陆军。

(二)台湾总督得经勒准,或于紧急必要时不经勒准,就地公布命令,即律令以代替法律,并得有权颁发总督府令。

(三)台湾总督掌握军政及其统帅权,经海陆军大臣、参谋总长、军令部长、教育总监之区处,得指导并操纵当地军政及其他军事行为。

(四)台湾总督除担任该管一切普通行政事务外,得处理当地关税、铁路、通信、专卖、监狱及国家财政等的特殊行政事务,分掌及其分科规定的权力,以指挥监督所属的官吏,并受民政长官的辅佐,以监督各部局的事务。

台湾总督权威显赫,由此可见一斑。后更以日本本国法律第六十三号具体规定,世称“六三法”。所以要这样做的原因,是因台湾新附,民情特殊,不可与“母国”日本臣民等量齐观同一治理,故于第二项特赋予总督不经勒准,而可直接公布命令,即律令,以代替国家法律权力。由此可见,台湾总督能够对台实行绝对专制,以鱼肉我台民,比较其它帝国主义统治殖民地更为严酷。半世纪内,台湾暗无天日,就从此开始了。第二年春,全台军事大致稳定,军政结束,而民政开始。地方官制相继发表,设台北.台中.台南三县及澎湖一厅。台北县下设基隆.宜兰.新竹.淡水四支厅;台湾县下置嘉义一支厅:台南县下置凤山、恒春、台东三支厅,设官分治,加紧强化其在台湾的统治。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日外务大臣又通知各国驻台领事:“日本帝国与缔盟各国间现行条约及协定得适用于台湾”。

同年四月,依行政区域的划分,设地方法院十五个,并于总督府所在地,设复审法院及高等法院,三级审判制于是成立。官制规定,日本进一步注意台湾学制,首先推行日本语文教育,以谋求日本和台湾之间语文的通达。五月,由总督府军务部长伊泽修近氏率领部员六人设学务部于台北市外士林芝山岩,召集台人接受其教化。台人恨之入骨,乘夜袭击,伊泽只身逃脱,而部员揖取道明等六人被杀。

十一月,总督府根据马关条约第五条规定,公布台湾人民自由离台令.

(一)台湾及澎潮居民及其家属,如欲离岛他去者,不论其以前是久往或寄居,均须填明籍贯、年龄、住所、不动产等,于明治三十年(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八日以前,向台湾总督府所属地方官厅登记。

(二)曾参与“土匪”之扰乱或抵抗日军者,都得缴除武器后才能离台。

(三)离台时携去之家财,得免纳关税。

(四)未行登记而仍留台之人民,得自明治三十年五月八日起编入日本国籍,永为日本帝国臣民。

此令宣布后,登记者颇为踊跃,计台北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人;台中县一万四千五百人;澎湖一千八百零十人,其他不详。他们纷纷申请离台,回归祖国。

 

桂太郎(第二任总督)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桦山调充恒密顾问官,陆军中将子爵桂太郎继任台湾总督。日本朝廷极为重视对台湾的统治,命伊藤及海相西西偕桂太郎乘军舰来台。桂就任后,又一同视察了新竹、高雄、澎湖各地,并转道厦门,回日本报命。桂太郎在考察台湾内外的形势后,上书内阁,力言台湾为日本南进的基地,以此为依托,我华南诸省及南洋各地又逐渐归其掌握。他说:“吾人欲确立经营台湾之方针,则不得不实行对华南经营之政策,欲实行对华南经营之政策,则不得不掌握经营福州、厦门之成果,欲与福州、厦门经营之成果,则同时经营南洋尚矣。”并一再向内阁申诉:夫以清廷之昏庸与积弱,终不得保其领土之完整。今因三强之干涉,辽东之割让于我,然其财政经济诸权,必然受人操纵以为极端,日趋沉沦。近邻之祸福,吾人不得不密切注视之。一旦事起,列强竞割其土地,以厌其多年之欲望,我国如袖手旁观则已,否则,正当国际上风云突变的时侯,欲伺机以扩张国威,不可不早作打算。台湾介于海洋大陆之间,为国家百年大计考虑,首须强化台湾,进而驱逐列强势力于大陆之外,欲强化台湾,首先须收华南各省入我掌握,然后逐步南进,南洋各地,自必入卵翼之下。不久前中日一战,朝鲜完全入我控制,紧握日本海南北之咽喉,达到确保日本海安全之目的,形势好转,所谓北守南进之国策,亟待树立,由日本海而入中国海及其沿岸,以图夺取太平洋之霸权,此其时也。夫如此方可与列强角逐全球而无恐矣。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日本内阁都认同其说法.桂此言,已奠定了日本“图南大政”的基石,与其后之“田中三太原则”侵略满蒙,进据大陆,称霸亚洲以至全球之政策,如出一辙。日人野心蓬勃,得寸进尺,由是愈不可扼制了。桂回任后,全力推进,不久因伊藤内阁瓦解,桂也连带去职。光绪二十二年十一月,由陆军中将乃木希典继任台湾总督。

 

乃木希典(第三任总督)

乃木素以“苦战”及“端方不荀”著称,侵台之役任第二师团长,首先进入台南;此次受任第三届台湾总督,旧地重游,一时称为“人选适宜”。其治台方针,重在循序改革,不求急进,凡台民旧习故俗的优点,一概保存,凡与日本体制悬殊,而成为施政的障碍者,才予以废除。民政局局长是经第一、二届总督继续留任的水野遵,对乃木臂助甚多。第二年三月,命大阪商船株式会社开航于台湾东部海岸,以利运输;五月在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凤山、台东、澎湖各地设医院,在基隆、淡水设分院,以重卫生。十月召募护乡兵八十人,使其各保卫其乡里,因过去防蕃的官营隘寮(隘勇驻扎所)及隘勇已无形瓦解,就改为私设隘寮;此外辅之以蕃界警察,由台民充当。只是当时财政困难,岁入仅九百六十五万元(注:元为台元,台元与日元等价),不足额由日本国库补助。

光绪二十三年公布台湾特别会计法。特别会计法,系以台湾各种收入与国库补助金为台湾的岁入,用于经营台湾各种经费的支出。随着收入的增加,逐渐减少国库补助,以求台湾财政的独立。此项计划,预期十二年内完成。后来由于各任总督的努力,台湾的会计独立,于八年内(光绪二十三年至三十一年,明治三十年至三十八年)实现。

光绪二十八年,改革地方的制度,除台北、台中、台南三县外,加设新竹、嘉义、凤山三县,升宜兰、台东、澎湖为厅。于是全岛增为六县三厅,重要地区设办务署,而置抚垦署于地方官之下,并改变其官制。当时入台日人成分复杂,不论官吏或平民,都怀着优越感及“升官发财欲”而来,穷凶极恶,无法无天。台人抗日情绪日益高涨,各地义军蜂拥而起,力量强大。加之日本军队、宪兵、警察号令不一,辗转防堵,疲于奔命,日寇统治岌岌可危。乃木便分台湾为“安全界”、“不稳界”、“危险界”三地区。秩序安全的称为“安会界”,以警察为主加强警备;“匪贼”出入的地区称之为“不稳界”,以宪兵、警察共同警备;“匪贼”巢穴所在地称之为“危险界”,以军队为主警备,等到“匪贼”肃清,再逐渐化“危险界”而为“不稳界”,化“不稳界”而为“安全界”,这就是所谓“三界警备法”。因为各界之间缺乏统一联络,义军又飘忽纵横,捉摸不定,此法终归无效。乃木陷于一筹莫展,在任只一年零四个月便被迫下台。这一年零四个月有“日本统治台湾最难受时期”之称。

乃木可算是个“公正刻苦”、“丝毫不苟”的人。上任时,日皇及其母谆谆训诫,勉励他勤政爱民,善治兹土。乃木也发誓愿埋骨台岛,以施展其抱负。他治台最终陷于惨败的原因,在于部下人才缺乏与官吏奉公守法的观念淡薄。人才缺乏,则能力薄弱,成绩不举;官吏不良,则吏治腐败,贪贿成风,造成上下泄沓,疑狱重兴,民心离散,秩序混乱,政事无法推行下去了。最后终于受到内外责难,日本的舆论都认为台湾难治,竟有议员向议会提出:“将台湾换取英镑卖与英国人”的意见。适伊藤博文重新组阁,竭力反对上述说法,而主张加强对台湾的统治并暗示乃木应自行辞职,以致当时竟有人讥讽“乃木出卖台湾”。光绪二十四年(明治三十一年)一月,松方内阁解散,伊藤内阁成立,乃木不得不被迫辞职,怀才莫展,遗憾而去。执政者应该以乃木的经历及其下场作为鉴戒。


本文原载《中国作家·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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