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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三措并举推进金融扶贫
2016-09-21 10:46:03

本报讯(特约记者 石立新 通讯员 刘泽新)9月12日,记者从古丈县相关部门了解到,该县切实整合扶贫资金,统筹推进金融扶贫、集体经济和产业园区建设,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积极发展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全县9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农户全部脱贫。

大力推广“银行+企业+园区+集体经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贷统还模式。县财政3年将安排2014万元扶贫资金,撬动银行金融扶贫资金9600万元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具体由县财政安排村集体经济资金组成风险补偿金,并负责贷款贴息,由与贫困农户建立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经济组织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入池助保金30万元和实际获得贷款额的3%),由贫困农户作出借款主体申请贷款,资金交由经济组织按项目管理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贫困农户分红、负责统一偿还贷款本息。

发展集体经济。从2016年起,原则上每个村安排20万元村集体经济资金,作为发展集体经济进行分贷统还的风险补偿金。县农商行按1∶10比例投放扶贫小额贷款分贷统还资金。3年后9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将收入382.66万元。

扶贫园区建设。县人民政府对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金融扶贫的经济组织进行扶持,每带动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排园区建设扶持资金1200元,共安排三年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该县在实施过程中明确由有实力、信誉好、愿意从事扶贫帮扶的经济组织向县农商行和县扶贫开发办提出扶贫小额分贷统还申请和实施方案。经济组织开展金融扶贫、集体经济和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原则上每个实体联系6个贫困村和600户左右贫困户,由经济组织和帮扶贫困农户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经县扶贫开发办和农商行审定后签订分贷统还五方协议。

确保分红。经济组织对所联系的贫困户进行固定分红,每户贫困户每年分红720元,连续分红3年。经济组织对所联系的贫困村进行固定分红,每个村集体分红2.6万元,连续分红3年。县农商行把20万元集体经济资金、30万元入池助保金、贷款额3%的风险补偿金和贷款额40%的质押金的每年利息总和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打入贫困村收入账号,连续分红3年。

古丈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好这一政策,该县将坚持3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综合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二是坚持县级统筹、整合资源的原则。三是坚持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扶贫对象和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原则,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

[责任编辑:赖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