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丨曾国藩的“八项规定”

2016-09-02 19:40:11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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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八项规定”

文丨刘绪义


 

“十八大”以来,“八大规定”收到了明显的实效,几乎成为了各行各业作风建设的代名词,风气为之一新。但是也有极个别人感觉“八大规定”过于严格,弄得人束手束脚,生怕动则得咎。

“八项规定”真的过于严厉吗?事实并非如此,从历史来看,“八项规定”并非有意为难干部,而是对干部的保护。早在晚清时期,曾国藩就有过类似的“八项规定”。

咸丰十一年,两江总督曾国藩攻克安徽省会安庆,奉旨节制苏皖赣浙四省军务。这年九月,曾国藩鉴于“圣贤之格言甚多,难以备述;朝廷之律例甚密,亦难周知”,特作《劝诫浅语十六条》,用浅近的语言,分别给州县官员、湘军营官、衙门委员、地方绅士立下“八项规定”。

其中,“劝诫州县四条”,分别是:治署内以端本,明刑法以清讼,重农事以厚生,崇俭朴以养廉。

所谓“署内”就是州县官员的身边人,包括上房、官亲、幕友、家丁、书办和差役这六类人。可见,管好身边人,是曾国藩首重之本。他还明确指出,要管好身边人,“须先自治其身”。领导是身边人最好的榜样,所谓身正令行。具体到如何管好自身,曾国藩说得更清楚,一是在金钱上一分一毫的出入都要可以公开,那么,身边人就不敢乱来;二是文书案牌牍,领导要躬亲检点,那么,承办者就不敢舞弊。

其次,身为州县长官,曾国藩要求尽心于民事,剖辨是非。要做到惩罚恶人,以伸好人之气,如果是非不分,名为宽和,实则糊涂,纵奸害良。

再次,曾国藩指出,州县作为基层地方官,第一要务是重农,薄敛减役,损害商农之钱不可妄取,要使农民有生聚之乐,就不至于逃亡流浪。

再次,曾国藩认识到州县地方官员收入低、养廉之俸没有着落,开支却很多,日用窘迫,怎么办?曾国藩认为只有做到节用,才能公私两全。如何节用呢?关键在于裁员,减少身边的官亲、幕友家丁,“官厨少一双之箸,民间宽一分之力”;其次,要求州县官员在衣服饮食方面事事俭约,禁绝声色,不献上司,不肥家产。

这四条规定,曾国藩要求上自道府、下至普通杂役,都要遵守。

“劝诫营官四条”,分别是:禁骚扰以安民,戒烟赌以儆惰,勤训练以御寇,尚廉俭以服众。

针对湘军各营营官,曾国藩首重“安民”。他指出,百姓最怕者,惟强掳民夫,强占民房二事;前者让民夫辛苦,民夫家人愁思;后者让民众流离失所。因此,“带兵之道,以禁止骚扰为第一义”,官兵骚扰百姓,与贼匪还有什么差别呢?官兵的目的就在于法庭救民安民。

“戒烟赌以儆惰”,曾国藩非常重视军队的气,“军事最喜朝气,最忌暮气”,惰就是暮气的具体表现。而吸烟、赌博,既浪费钱,又耗精神,一旦烟瘾发作,遍身瘫软,一旦熬夜赌博,容易痴迷,都是暮气的表现。要保持军队一股常新之气,必须从戒烟戒赌开始。

“勤训练以御寇”,曾国藩将训练二字分开来理解,训是训营规,训家规,练是练技艺,练阵法。训是讲规矩、守纪律,练是讲战法讲技艺。训是思想教育,练是技能培训。只有经过训练之兵,才能进则同进,止则同止,登山不乱,越水不要,以一人可敌数十人。

“尚廉俭以服众”,对于军队将领而言,曾国藩尤重廉俭。他指出:“欲服军心,必先尚廉介”。他帮将领们分析,兵勇不关心你如何决策如何用人,但却在意各营官是不是爱钱,如果营官们在金钱上不苟且,那么兵士们“畏而且服”,如果营官用营中之公钱,谋一身之私事,兵士会心中不服。而要做到廉介,曾国藩认为只有做到俭朴,“不妄花一钱,则一身廉;不私用一人,则一营廉”。他深知廉洁对于战斗力的重要性,坚信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才能打造出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军队。

这四条,不只统兵大员要遵守,就是哨牟也不能例外。

针对衙门委员,曾国藩提出“劝诫委员四条”,分别是:习勤劳以尽职,崇俭约以养廉,勤学问以广才,戒傲惰以正俗。

“委员”就是各部门具体办事人员。针对这些人,曾国藩首重一个“勤”字,他认为,勤可以防疾,劳可以养身,“勤则难朽,逸则易坏”,因此,他提出“五勤”,即身勤、眼勤、手勤、口勤、心勤。身勤就是要勤验险路,亲尝艰苦;眼勤就是在遇人接物时要详细察看、反复审阅;手勤就是要勤收拾、勤记事;口勤就是要勤劝同僚,勤训属下;心勤就是要遇事勤用心。

“崇俭约以养廉”,看似与前面对州县和营官的要求相同,但其实是有区别的。和州县长官、军队将领不同,委员们最根本的问题是总嫌收入少、不知足,因此,他指出,“欲学廉介,必先知足”,不贪保举,为好虚荣,“事事知足,人人守约”。

“勤学问以广才”,对于委员们来说,诸事纷杂,不过军事、吏事、饷事和文事,无论何事,“不外学问二字”。勤学勤问,自然才识渐广。因此,曾国藩要求他们学于古,就要多看书籍;学于今,就要多寻榜样;问当局者,可以知其艰苦;问旁观者,可以知其效果。

“戒傲惰以正俗”,曾国藩认为傲气和惰气是两大败身之道,而且,傲惰之气往往起于细微不察之处,但时间一长就会成为风俗。他要求委员们,“多做实事,少说大话,有劳不避,有功不矜”。有此存心,功业自出,风俗自正,人材自成。

针对地方绅士,曾国藩提出“劝诫绅士四条”,分别是:保愚懦以庇乡,崇廉让以奉公,禁大言以务实,扩才识以待用。

随着战事筹饷、办理团练以及发展洋务的需要,晚清末季不仅督抚权力扩张,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也不断提升,他们也积极广泛地参与社会事务,对于他们,曾国藩首重“庇乡”。为了防范有的绅士借办事之机,假公济私,或者处事不公,或者凌辱百姓,提出了以能否保民庇乡作为考核和处分的标准。

“崇廉让以奉公”,这一条似乎也与前面对委员的规定相似,但侧重于一个“让”字。地方士绅迫切希望获得具体办事之权和保举之机,因而,互相之间“或争利权而相怨,或争保举而相轧”,他认为这就是不廉的表现;擅作威福,藐视官长,就是不谦让的表现。因而他提出绅士“以敬畏官长为第一义”,绅士之间要互相谦让,不争权势,洁己奉公,获民尊重。

“禁大言以务实”,这一条直指当时风气,军兴以来,书生谈兵,满口大言,好攻人短,好诋先贤,苛责时人,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曾国藩非常痛恨,提出禁大言,要从“不轻论兵始”,“不道人短始”。

“扩才识以待用”,也是针对士绅迫切希望能为社会所用,但却乏用世之才这一现象而发。曾国藩指出,只要才识足以济世,就不怕世人不知其才,就能有用武之地。他要求士绅“考信于载籍”,不信口胡说;“问途于已经”,多向有经验者取经;“苦思以求其通,躬行以试其效”,苦思躬行,求其实效,这样才识就能广进,必有被用之机。

四个四条,各有针对性,也各有各的具体实行要求,可谓苦口婆心、用心良苦,既有殷勤教导之意,也有立规立矩之义,也就难怪“湘军风气自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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