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觉一切烦怠丨《唐浩明点评曾国藩日记》连载

2016-08-11 10:19:07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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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曾国藩研究第一人的唐浩明,从曾国藩传世的大量日记中挑选出三百来篇,逐一加以评点,篇幅短小、笔调轻松,由表及里地探索曾氏的内心世界,发表作者的读史领悟。将文、史、哲冶于一炉,通过解读曾国藩日记,窥斑见豹地探索他的文韬武略、待人处世与生活态度,面对困厄与成功时的心态、遇到得宠与失意时的处理方式。

既益智敦品明事晓理,又赏心说日休闲养性。《唐浩明点评曾国藩日记》近期在“新湖南”客户端连载推出,敬请关注!」


 

■天道三恶人道四知

□原文

早,出城,至九弟营中早饭。饭后至朱唐两营、岳字两营、振字营、护卫军送行,午正归。见客二次。中饭后见客二次。与星房前辈久谈。作“服文”一首,定服礼仪注。沅弟来,明早共设祭,行释服礼也。

夜与沅弟论为人之道有四知,天道有三恶。三恶之目曰天道恶巧,天道恶盈,天道恶贰。贰者,多猜忌也,不忠诚也,无恒心也。四知之目,即《论语》末章之“知命”,“知礼”、“知言”,而吾更加以“知仁”。

仁者恕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道也。立者足以自立也,达者四达不悖,远近信之,人心归之。《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礼》云:“推而放诸四海而准,达之谓也。”我欲足以自立,则不可使人无以自立;我欲四达不悖,则不可使人一步不行,此立人达人之义也。孔子所云“己所不欲,勿施诸人”,孟子所云“取人为善,与人为善”,皆恕也、仁也。知此,则识大量大,不知此则识小量小。故吾于三知之外,更加“知仁”,愿与沅弟共勉之。沅弟亦深领此言,谓欲培植家运,须从此七者致力也。(咸丰九年五月初八日)

□评点

要说悟道,曾氏在这篇日记中所悟出的是真正的大道与要道。

《尚书·泰誓》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所以,天道其实就是百姓之道、社会之道、群体之道。曾氏认为,这个道厌恶三种现象:一厌恶乖巧、二厌恶盈满、三厌恶不忠诚。

关于这方面,咸丰八年正月初四日,曾氏在致九弟沅甫的信中提到:“近日忧居猛省,一味向平实处用心,将自家笃实的本质还我真面,复我固有。贤弟此刻在外,亦急须将笃实复还,万不可走入机巧一路,日趋日下也。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意也消。”曾氏还提出“拙诚”的理念,认为天下之至拙可胜天下之至巧,天下之至诚可胜天下之至伪。

他在同治元年五月十五日致沅、季信中说:“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吾家亦盈时矣。管子云斗斛满则人概之,人满则天概之。余谓天之概无形,仍假手于人以概之。”同治二年正月十八日又致沅弟:“平日最好昔人‘花未全开月未圆’七字,以为惜福之道保泰之法莫精于此,曾屡次以此七字诫春霆,不知与弟道及否?”在《求阙斋记》中,曾氏写道:“若国藩者,无为无猷而多罹于咎,而或锡之福,所谓不称其服者欤?于是名其居曰‘求阙斋’。凡外至之荣,耳目百体之耆,皆使留其缺陷。礼主减而乐主淫。乐不可极,以礼节之,庶以制吾性焉,防吾淫焉。若夫令问广誉,尤造物所靳予者,实至而归之,所取己贪矣,况以无实者攘之乎?行非圣人而有完名者,殆不能无所矜饰于其间也。吾亦将守吾阙者焉。”

笔者所以要罗列这些,意在让读者更多地了解曾氏所悟出来的天道三恶。

巧能使人少花力而多得利,故世人都愿巧。但巧之过多,则成取巧、乖巧、机巧,逐渐脱离“实”这个立身之本。人性贪婪,故求盈余、盈满。其实,盈余无止境,盈满更是违背自然法则。世事纷纭诱惑亦多多,人世就难得专一,而专一才是成事的要诀。《尚书·大禹谟》说:“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所以被后人视为十六字心传,就在于它揭示了人性与社会性的真谛。

因为巧能一时得便捷,盈能一时多获利,贰能一时处逢源,人便极易陷于巧、盈、贰之中,不能自拔。但从长远来看,巧、盈、贰将会带来更大的不利。故而哲人们会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来提醒大家从一时的满足中跳出来,不要舍本求末,弃正趋斜。曾氏用天道恶巧、天道恶盈、天道恶贰来表述,与前贤说法或许略有不同,其宗旨则是一样的。

所谓人道,即人的立身之道,曾氏提出四知,即知命、知礼、知言、知仁。前“三知”出自《论语》:“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三知”以现代语言来表述,即不懂得命运则不可能作为君子,不懂得礼仪则不可能立足于社会,不懂得理解别人说的话则不可能去识别人。知命者能对人世持通达的态度,即努力去求取更好,又不过于固执(《论语》:“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这种人具备社会精英的素质。人类社会依靠礼来维系,所以必须知礼,否则在社会上寸步难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主要靠语言来沟通。但人说的话有深有浅、有真有假、有虚有实、有直有曲,理解、辨识起来颇不容易。倘若不能很好地去知会一个人说的话,也就谈不上去认识一人个了。因为此,孔子认为知命、知礼、知言这三条很重要,这是一个出入社会的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在“三知”之后,曾氏再加上知仁一条。关于这一条,他有很多的诠释。他在晚年时,预先给两个儿子留下四条遗嘱,其中第三条即“求仁则人悦”。全文如下:“凡人之生,皆得天地之理以成性,得天地之气以成形。我与民物,其大本乃同出一源。若但知私己而不知仁民爱物,是于大本一源之道于悖而失之矣。至于尊官厚禄,高居人上,则有拯民溺救民饥之责。读书学古,粗知大义,即有觉后知觉后觉之责。若但知自了而不知教养庶汇,是于天之所以厚我者辜负甚大矣。孔门教人,莫大于求仁,而其最切者,莫要于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数语。立者自立不惧,如富人百物有余,不假外求;达者四达不悖,如贵人登高一呼,群山四应。人孰不欲己立己达,若能推以立人达人,则与物同春矣。后世论求仁者,莫精于张子之《西铭》。彼其视民胞物与、宏济群伦,皆事天者性分当然之事。必如此,乃可谓之人,不如此,则曰悖德,曰贼。诚为其说,则虽尽立天下之人,尽达天下之人,而曾无善劳之足言,人有不悦而归之者乎?”

这是一段极为精辟的文字,是典型的曾氏论文风格。短短的两百多字,将人为什么应当“仁”以及如何去为“仁”谈得透彻明了。一个人若具有孔子所说的“三知”及曾氏所说的“知仁”,则真可以行走于五湖四海而无障碍。

 

以仁和礼管理军队

□原文

早,清理文件。饭后与子序围棋二局,传见升字营哨官二人。天大雨如注,通屋漏湿。念景德镇官军太苦,彷徨难安。阅《梅伯言文集》。中饭后又围棋一次。写挂屏八幅,其四幅系曾祺所求,颇得意也。接九弟廿八夜信。写家信,澄侯一件、叔父一件、夫人一件,三共约千余字,至夜毕。

与何竟海谈带勇之法:用恩莫如仁,用威莫如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也,待弁勇如待子弟,常有望其成立,望其发达之心,则人知恩矣。礼者,即所谓无众寡,无小大,无欺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孟子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守是二者,虽蛮貊之邦可行,又何兵勇之不可治哉?

夜,朗诵《赤壁赋》,至三更止,若有会者。(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

□评点

对军队的管理,曾氏提倡用恩莫如仁,用威莫如礼。这是曾氏一个很重要的管理思想。

恩惠与仁爱,有相似之处,更有不似之处。奖赏、提拔、表彰,更多地体现为恩惠。谆谆引导,创造条件,使之顺利成长,铸为人才,则更多地体现为仁爱。仁爱,是更大的恩惠,更长久的恩惠,更深厚的恩惠。仁爱,是替部属一辈子着想,犹如父母之于子女,师长之于学生。

威严与礼法,也有相似之处,更有不似之处。威严是靠严厉的手法使人畏惧,礼法是靠依据礼仪法度而树立的威望使人心生敬服。带兵的将领,容易借军营的严格制度而滥施个人的威严,收到的效果是口服而心不服,其成效难以持久。真正优秀的将官,应以身作则,严守法度,使人凛然难犯。

人们常说管理者当恩威并重。恩者,给人以甜头;威者,使人畏惧。曾氏倡导以“仁礼”代替“恩威”。就其本质来说,并没有什么改变,还是一哄一打的事,只是在层级上有所不同。然而,层级与境界同义,层级相差到一定程度,其境界就明显不同了。所以,就其实质而言,是以“恩威”治理,还是以“仁礼”治理,体现的是管理者的境界高下。

 

■持之以恒

□原文

早,清理文件。饭后见客三次。写大字十个,皆径五六尺不等。天大雨,无少歇,烦闷之至。午后小睡,中饭后复睡。日内似疟非疟,似病非病,常觉不自振作,一切烦怠。夜,写九弟信一件。

阅《日知录·易经》,有曰《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读之不觉愧汗。(咸丰九年六月初十日)

□评点

曾氏读顾炎武《日知录》中关于《易经》的一句话:“《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他读后有惭愧出冷汗的感觉。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一语出自《易经》中《恒卦》的九三爻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本爻的《象辞》予以解释:“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恒卦》讲的是持之以恒的道理。九三爻辞所说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意谓如果不能将好的德性持之以恒,说不定会蒙受羞耻。《象辞》则更进一层了,说如果不持之以恒,则将无所容于社会。可见,《易经》非常看重恒。

曾氏早期的修身活动中,曾经有一个主要内容,那就是要有恒。并为此作《有恒箴》:“自吾识字,百历及兹,二十有八载,则无一知。曩者所忻,阅时而鄙。故者既抛,新者旋徙。德业之不常,日为物迁。尔之再食,曾未闻或愆。黍黍之增,久乃盈斗。天君司命,敢告马走。”

“恒”之所以为人生之大事,其源有二。一则人皆喜新厌旧,且急功近利,这两大毛病使得人难以长久地对一件事情保持高昂的热情。二则在任何一件事上,如果想要超出一般获取卓越,又非得长久地坚持下去不可。有此两者,所以“恒”极为可贵,顾炎武甚至以此来作为被人视为高深莫测的《易经》的简约概括。

曾氏知道“恒”之重要,也严格要求自己“有恒”,但人非圣贤,岂能事事都有恒,故而他为之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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