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丨曾国藩的廉洁之道

2016-08-04 11:42:46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刘绪义]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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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是晚清一支另类的军队,徐特立曾经就把八路军比作昔日的“湘军”:“人民的军队,就是过去曾文正所带的乡勇。八路军如果用过去湘军的名义来说,还可以说他是今日的乡勇……曾文正打太平天国的湘军,其基础就是湘勇,那样的‘地方部队’,正是我们今日所需要的,可分可合,个个能战,三个、十人可以独立作战。”

在晚清军队“武牟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从上到下弥漫着一股集体向钱看的风气的情况下,曾国藩为何能出淤泥而不染,打造出一支“生死相救、共赴国难”的湘军?

一、生活上崇俭反奢

身为将相、位高权重、声名显赫的曾国藩,始终保持一介寒士之风,节俭自律,不事奢靡,生活简朴。

在饮食方面:清廉自养是曾国藩服膺老庄的表现之一,在养生之道上他信奉自然之说,反对服食贵重补品。曾国藩每餐只蔬菜一品,决不多设。虽身为将相,而自奉节俭,无异于寒素之家。时人以其每餐只菜一品,而呼之为“一品宰相”。曾国藩任两江总督时,曾巡视扬州一带,扬州盐商以总督至,特备盛宴,山珍海味,罗列满桌,曾国藩仅就面前所设数菜稍食而已。饭后语人曰:“一食千金,吾不忍食,目不忍睹。”

在穿衣方面:曾国藩秉性节俭,衣服十分简朴,平时不衣帛,布袍鞋袜,多系夫人所做,衣服上常有补丁。他认为:“居家之道,唯崇俭可以长久,处乱世尤以戒奢侈为要义。衣服不宜多置,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他三十岁刚过时,曾制天青缎马褂一件,在家时从不轻易穿上,惟遇庆贺及新年时才穿一下,故藏之三十年犹如新衣。他曾说:“古语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观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之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曾国藩之女崇德老人回忆曾说:在江南督署时,李鸿章请曾夫人和小姐吃饭,姊妹二人仅一件绸裤,相争至于哭泣。曾国藩闻之则安慰曰:“明年若继续任总督,必为你添制绸裤一条。”时崇德年幼,一闻此言,便破涕而笑。

在住行方面:曾国藩床上铺草席、盖土布,家中老屋已有百余年,由于家中人口增多,同治六年,曾国藩为家人修理旧屋花钱七千串而不安,写信责问弟弟:“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居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凡居官不可无清名,若名清而实不表,尤为造物所怒。”白杨坪曾家老屋,已百余年,曾国荃以家中人口增多,另建新屋一栋,费资三千余串。曾国藩闻之大不高兴,去函责备说:“新屋落成之后,搬进容易搬出难,我此生决不住新屋。”曾国藩推崇的“花未全开月未圆”,实堪玩味。

在开销方面:身为湘军统帅和两江总督的曾国藩,与在京城为官时大不一样,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部下,应酬越来越少,衣服也越来越简单,有点不修边幅,开支也大减。他的女儿出嫁时,他规定办嫁妆的钱不得超过两百金。每月给妻子欧阳夫人的零花钱少得可怜。

赵烈文第一次见到的总督是这个样子:“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同治二年,戈登到安庆拜访总督,发现“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同治六年,曾国藩到赵烈文家里谈事,脱了马褂放在榻上,赵烈文拿起来一看,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见到曾,他描述曾的卧室:“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赵烈文的记载也佐证了:“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帐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曾国藩不许孩子穿华丽衣服,要求子女家人效法乡下穷苦人家,“姊妹姑嫂一衣递袭”,一件衣服,老大穿过,不合身了,老二接着穿;媳妇穿过,不合身了,姑娘接着穿。

二、作风上反“老子”现象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人跻身官场,子孙、家族、亲友都跟着得势得利。“官二代”现象即是这种传统的折射,它是官场腐败的温床,也是特权萌生的土壤。曾国藩自始反对官场上的“老子”现象。

曾国藩对家人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此门一开,则求者踵至,必将日不暇给,不如一切谢绝,杜门谢客。”

早在道光二十五年,曾国藩在给楚善叔的信中劝叔叔们“莫进县城,莫管公事”。他说:“为蒋市街曾家说坟山事,长寿阉和尚说命案事,此虽积德之举,然亦是干预公事。”他还分析了地方官的心理:“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不宜与闻。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说公事者)。”总之以“总不到县,不管事”为妥。

同治年间,曾家兄弟权势已达顶峰。曾国藩更担心在家料理家务的国潢弟做出不妥之事。同治元年,专门给国潢写信,信中谈到对本县父母官宜“不亲不疏”的处世原则,他说:“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诋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有公事,须绅士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

他经常告诫子弟不要拉关系、走后门。儿子曾纪鸿中秀才后,数次参加岁考科举都不顺利。同治三年,已是大学士的曾国藩寄信叮嘱纪鸿说:“尔在外以‘谦谨’二字为主。世家子弟,门第过盛,万目所瞩……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

事后,曾国藩对弟弟说:“纪鸿之文,万无中举之理。”把儿子接到金陵府中亲自教导。

曾国藩这样做,并非六亲不认。相反,注重周济族人、不恃家势,这也是曾国藩在劝导子弟不可恃强凌弱的正面引导。他曾专门给祖父写信,详细说明为什么要将寄给家中的一千银两拿出一半周济族戚的理由:“孙所以汲汲馈赠者,盖有二故。一则我家气运太盛,不可不格外涉心,以为持盈保泰之道。旧债尽清,则好处太全,恐盈极生亏;留债不清,则好中不足,亦处乐之法也。二则各亲戚家皆贫,而年老者,今不略为支助,则他日不知何如。自孙入都后,如彭满舅曾祖、彭王姑母、欧阳岳祖母、江通十舅,已死数人矣,再过数年,则意中所欲馈赠之人,正不保何若矣!家中之人债,今虽不还,后尚可还;赠人之举,今若不为,后必悔之。此二者,孙之愚见如此。”

三、治军尚廉介

曾国藩说:“欲服军心,必须尚廉介”。曾国藩恪守“当官以不要钱为本”的信念,“以号召吾乡之豪杰,明不欲自欺之志”。他深知廉洁对于战斗力的重要性。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一介儒生,平生既没有半点军事经验,又无全胜的把握,如何征服军心?只有大力推崇廉洁。反过来说,就是一个百战百胜的名将,恐怕要服军心,也得推崇一个“廉”字。

曾国藩对湘军将领要求:“为将之道,谋勇不可强几,廉明二字则可学而几也。牟勇之于本营将领,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之洁否,保举之当否,则众目睽睽(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阖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有以服众牟勇之心。”“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著意,如营官于银钱上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截旷而后议之也。”

当兵的人,对于将帅的本事大小各有各的看法,但对于银钱一事,可是个个心知肚明的,真是“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不得不畏。

曾国藩通过树人立法脱胎换骨打造湘军,坚持在军中严惩贪污。一旦发现贪污中饱私囊之行为者必严惩不贷,从不姑息。如湘军副将杨复成、彭得胜等因克扣军饷,被当即正法。

“当官以不爱钱为本,廉洁自律,方能上对得起天、皇上、国家,下对得起百姓、亲友、子侄”。湘军风气,自此不同。

赵烈文第一次来到湘军祁门大营,看到湘军风貌如此:“闻营牟言营中规矩甚严,黎明即起,每日二操,武牟皆令赤足穿草鞋,营中无一人吸食鸦片者。合营办事及供役悉用官牟,无私从一人。应酬简易,巡捕官白事,长衫而已。帅亦躬尚约素,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与士卒卧起同时,不苟安逸。每夜常私出巡行察听,更号有违误者,亦不加严责,好语训诲而已。民间辞讼,虽细必亲,小民直至督辕递呈,无一钱之费,其忠清艰苦,至于如此,可为流涕。”

曾国藩树人立法,带出一批宁可肥公、不可肥私的湖湘廉将、廉官。

如湘军统帅之一、官至湖北巡抚的胡林翼,这样评价湘军将士,他说:“涤师(即曾国藩)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罗泽南)、迪庵(李续宾)、厚庵(李续宜)、璞山(王鑫)、荫渠(刘长佑)均不以军饷自肥。”

其实,胡林翼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廉官。曾国藩称他“赤心以忧国家,小心以事友生,苦心以护诸将”。

胡林翼说:“吾辈做官,如仆之看家,若视主人之家如秦越之处则不忠莫大焉。”这恐怕是中国人讲的公仆意识的较早源头之一。他誓言“绝不以一钱自肥以贻前人羞”,后来他担任湖北巡抚,成为湘军领袖,直到生命终结,自始至终贯彻“武官不怕死,文官不爱钱”的信条。他在遗嘱中交代:“我死后,诸君送我的奠银,都要全部用来建设好书院,而不要拿去挥霍!”

在湖北巡抚任上,胡林翼着力整顿吏治,改革弊政。他对湖北的官僚队伍进行严格的甄别,严参不法官吏,革除各种积弊。那些不做事,贪图享受的、做坏事,贪污受贿的、贪生怕死,作战不力的三类官吏纷纷被他参劾。他曾经创下一次就撤换三十多人的壮举。极大地扭转了湖北的官风。在严惩不法官吏的同时,他以更大的精力投入到选拔人才、补充官僚队伍上来。他选人的标准是重气节,重本领,不拘一格,力图人尽其才。此后,湖北的风气为之一振,官员的面貌为之一新。

曾国藩说:“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芹,固不待言,天下之人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

李续宾、李续宜兄弟,湖南涟源人,湘军大将,人称他们“皆以清洁自矢,廉俸薪资,悉供军用;家无长物,环睹萧然。”

湘军水师大将杨岳斌,湖南吉首人,一名杨载福,后官到福建水师提督、陕甘总督,仁厚敦笃,寡言语,治水师十余年,既归,家仅中产,怡然奉亲。初起末牟,晚渐通文学,能诗。江宁捷后还乡口号曰:“藉问归来何所有,半帆明月半帆风。”

彭玉麟,湖南衡阳人,湘军水师大将,后任兵部尚书、清军水师统帅。他有著名的三不要,广为人知:不要官,不要财,不要命。他一生六次辞官不要,但最后还是做到两江总督、兵部尚书。他自奉甚俭,平日布衣蔬食,还把本来纳入私囊的银子大笔捐出,用于公用或慈善事业。船山书院即是他一手捐建。战后还乡,他将自己应得的六十万两银子全部留作公用,一分都没有带走。后来清政府组建长江水师,他任首任长江巡阅使,每年巡视长江水师一次,为“得专杀戮,先斩后奏”的钦差大臣。闻其将至,长江水师上下为之整容。

四、治政上约法三章

曾国藩修身治军没有放弃吊民伐罪、惩贪扬廉的信仰,他坚持铁面无私惩治腐败和那些不爱民、扰民的官员;当他出掌两江总督之后,更是大力清除陋规,惩治腐败。

如果说治军相对简单,治政则繁琐得多,一则由于管辖区域大,事情多;二则由于涉及人员多,牵涉面大。上任二十六天后,曾国藩就开始巡行辖区,整顿吏治。

首先禁止搞迎送仪式。他晓谕两江,要求官员到基层巡视时屏去虚文,力求实际,禁止大搞排场。这样做,其实有一个很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下属的负担。历史上很多官员为了迎合官场上迎来送往的习惯,不得不把大量精力花费在这个上面,同时也不得不把大量钱财花在这个上面,下属官员是有苦难言,却又不得不为之。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就是因为不习惯于此,愤而辞官不做,隐居林泉。

其次是约法三章。其中包括不许收受银礼。无论茶叶、小菜还是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这对于一些正直官员来说,也是两惠之事,一则免除了下属的经济负担,二是增加了上司的清誉。但是长期以来,官场上的互相馈赠已形成一种潜规则。似乎不送不收,显不出上级官员的权威,看不出下级官员的诚意。对于这种陋习,曾国藩一律予以禁止。然而,还是有官员送礼。

鲍超是他的爱将,别人不敢送礼,他却借赴安庆向曾国藩禀事兼贺寿的机会,带去了十六包礼物和不少珍宝古玩。曾国藩把礼物全看了一遍,挑了一顶小帽收下,其余全部笑着送还。鲍超也无可奈何,把礼物带回去了。

这样一来,过去下属送一点火腿之类的小东西,现在也没有人送了,弄得曾国藩要喝点黄酒,吃点火腿都要上街去买。有一天,赵烈文笑道:大清二百年无此总督衙门。曾氏笑着回应道:君他日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

同时,更大规模的挑战陋规也在两江全境展开。在湘军的浴血奋战下,同治元年,江西全境克复。身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开始在江西为百姓减负。在明知湘军军饷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曾国藩决定大幅度减征江西百姓的田赋附加税。因为他看到作为主战场之一的江西,在战争中遭受到的创伤巨大,百姓苦不堪言,甚于湘军缺饷。减征田赋附加税,主要对农民有利;而开征厘金,则是对商人征税。据布政使李桓估计,仅此一项,每年可给江西百姓减负一百多万两。

附加税一降,各种陋规相应裁减。他和江西巡抚沈葆桢商量,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部停止,馈赔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县征收的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这样清源节流做下来,让江西的农民得到了不少实惠。但是,事后才发现,这一改革太激进了,许多地方开支因此没有了着落,特别是1863年,情况更窘迫,因为战事胶着,军事费用增加不少,曾国藩颇为后悔。但后悔归后悔,却从没有想过要改变这一做法。

五、小 结

曾国藩没有宽己严人,初到南京办公时亲笔题写了一幅对联,希望身边友朋时刻提醒自己:

虽贤哲难免过差,愿诸君谠论忠言,常攻吾短;

凡堂属略同师弟,使僚友行修名立,方尽我心。

对自己身上的腐败因子,曾国藩时刻保持警惕。他说:“凡目能见千里,而不能自见其睫,有音容笑貌之拒人,每苦于不自见,苦于不自知。”眼睛能看到千里之外,却看不到自身的眉毛。看人能,看自己却不能,这是人的通病。有时候言谈举止之间,不自觉地拒人千里之外,就是一种骄一种傲,但当事人看不见,不自知。

一个人内心是不是谦虚,别人看不出。但可以从外在的表现中看出来。一是人的面色,二是人的言语,三是书信,四是身边的人。他拿九弟曾国荃做例子,说老九在自己的大哥面前尚且多讥讽之词、不平之语,那么在别人面前就可想而知了。这就是骄气傲气,自己不知道,但别人感受很深。

骄者傲者极容易助长贪婪之气,极容易丧失公平办事之心。在同事、下属、百姓面前居功自傲、气焰嚣张,必然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作风霸道武断,失爱民爱人之心,易出贼民害人之举。这种人即便不贪一分,也是民之大贼。

(刊于2016年第7期《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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