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顿|黄泥街 第三章

2016-07-27 14:24:48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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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8月3日晴

我送了一台格力窗机给徐红,并亲自将空调安装到窗户上,在安装的过程中弄出了一身臭汗,一件苹果牌衬衣的背上湿了一大片,这让徐红非常感动。当空调的安装大功告成后,我到水龙头下洗手,不敢奢望向她要毛巾地用手捧起水洗脸。徐红走过来,将自己洗脸的毛巾递到我手中,这是我的洗脸毛巾,干净的。她特意说。

我笑笑,接过毛巾洗了脸,然后揩干,无意中觉得毛巾有一股香味。我把毛巾递给她时说了声谢谢,她笑笑,将毛巾挂到了衣架上。冷风开始扫荡着室内的热空气,一会儿后,燠热就被拦截在门外。我坐到一张方凳上,她坐在床上(房里只有一张椅子)。我面对着空调,身土的汗迅速收了,空调的风将我的头发吹乱了。她说:谢谢你啊。

谢什么,你接受了我送你空调,我很高兴。

徐红的父母还在她读初中时就离了婚。徐红归父亲抚养,不久,徐红的父亲娶了个有个儿子的女人进屋,从此她的周围就热闹不堪。她很厌恶继母,那是个十足的麻将婆,一赢了就张口大笑,一输了就痞话连篇骂骂咧咧,俗不可耐。徐红一踏入社会,第一件事就是在外面找房子,离开了那个除了要麻将就是只心疼自己的儿子的女人。徐红住的这间房子是她和一个姑娘一并租的一套两室一厅房一人住一间。

要是这是你的房子,我会送你一台分体式,考虑到你将来搬走时好带走它,所以就送你一台窗机。窗机没什么不好,就是有压缩机的声音。

你让我好感动,她说。我请你吃晚饭吧?

我愿意她请我吃晚饭。无论怎么说,这是向前发展了一步,看来空调送得很有必要。要是不送空调,她就不会请我吃晚饭。如果不是钱来得容易,我也不会送空调。说来她应该感谢她不认识的朱马,是那个益阳伢子写了本武侠小说,而这本小说让我有钱买空调送给她,从而使她觉得我为人大方,不是乡下人的作派。好感便油然而生。

乡下人之所以小气,是乡下人没工资可拿。每一分钱都是靠卖鸡蛋和卖小菜积攒的,用一分就失掉了一分。所以乡下人小气就在所难免。但在我对城里人的观察中,我感觉很多城里人也很小气,用我们白水话说就是抠得新鲜。其实很多城里人不过是第一代城里人罢了,他们的父辈也像我一样曾是农民,或者他们的祖辈曾是农民,身上也和我一样流着农民的血,并没什么贵气可言也就没什么了不起。我以前自卑是我觉得他们出生在一个好地方,而我生长在乡下。城市是一个大染缸,我已被染成玫瑰色了。这是魔鬼的颜色。

我和徐红来到街上,街上热浪冲天,油烟味、汽油味和垃圾的沤臭味在这沉深的黄昏起着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使炎热的天气变得更加燠热难耐。天空像铅一样重,压在长沙的上空,使遭遇了一天暴晒的城市更加郁闷。阴沟的臭气冒出来了,充斥在大街小巷上。

今天有四十度。我说。

我们走进一家有空调的餐馆,但感觉一点也不舒服。人多,好几桌男女在喝酒、吃饭、抽烟,乌烟瘴气的。我们坐下,我点了几个小菜,她说:你怎么只点素菜?

天热,不想吃肉。

一桌饭只花了三十几元钱,她付的款。我没争着付款。我们走出餐厅,我说我要回家了,我要洗澡,身上汗巴巴的。她再次说:谢谢你啊。

她说完这话时,用一种感激的眼光看着我。

我想我已经走进她的心了,如果我没走进她的心扉,她不会用这种眼光看我。我很高兴。她说:我好高兴的。我不再害怕晚上热了。这几天,半晚上热出一身汗,我就爬起床洗一个澡,又睡。一个晚上要洗几个澡。

我想像着她洗澡的情形。她见我不说话就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牙齿。

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前天。这两天我们没联系。我想她在等我的电话。我不想跟她打,我是个已婚且有了女儿的男人,追求得激烈了她会反感我。我现在也说不清我到底爱她什么!爱她年轻,爱她漂亮,未必仅仅就是这样?我心里有一种对她毫不留情的征服欲。

8月11日晴

我遇见了方林。在我已经彻底忘记这个女知青后,她出现了。

生活就是这样,你需要什么的时候,她会远离你。当你已不需要了,她会找上来。上天就是这样作弄人。你愈想要的东西就愈得不到。当你绝望地放弃时,它会突然而至。我和方林在省有线台的门口相逢了。我去为女儿的生日点歌。她去电视台打一则广告。两人碰面时,都一愣,尽管有这么多年失去了音讯,但脸上的轮廓都没改变。张逊?她率先认出我。

她老得简直叫做不行了,那个在我心目中美丽的女人,如今成了个正宗的黄脸婆。发胖了,一身的肉。我甚至都觉得这不是她了。她自然不是那个二十岁的女知青,而是一个三十六七岁的胖女人。我说:要是你不认出我,我都不敢相信是你。

我现在好胖的了。她为自己的胖一点也不遗憾,反而一脸高兴。

她又说:前年,我们几个知青回下乡的地方玩,才听说你在Z出版社工作。

是的。

你真不错,读了大学,还读了研究生。像我,当年太没追求了。

我绕开这个话题说: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

我请她吃饭。那是一家简陋的餐馆,没怎么装修,我想她也只配和我坐这样的餐馆吃饭。她不再是那个美丽的女知青。我们说着话。你现在在哪里?

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事。那是个香港老板,待我还不错。

我说:你为香港人打工,我为国家打工。

出版社的效益好吧?方林盯着我说。

马马虎虎。

她一笑,我在《长沙晚报》上经常看到署名张林的,写一些读书笔记,那不是你吧?

不是我。我叫张逊。

我以为那是你的笔名。

白居易说:名为公器无多取,利是身灾合少求。名和利两件事,最好少去碰。

她说:你小孩好大了?又说:你妻子好吗?

她问了我很多话。我们吃饭,都喝了点啤酒。随后我送她回家。我叫了辆的士,在车上,她对我说:我现在是一个没什么可炫耀的自由人,一年前,我离了婚。

我觉得这是什么信号一样。你和你丈夫怎么就离婚了?

合不来。他性格孤僻。她抽口气说,和他一起过日子是一种受罪。

我把她送到家门口,她请我上她家坐坐。她住一套一室一厅房,老房子,家具一目了然,是那种老式家具,一大件一大件的;沙发上有她扔下的内衣内裤;一台十八寸的黑白电视机搁在高高的五屉柜上;房里没装吊扇,一台台扇立在木茶几上。她一进门就拧开了电扇。我家里稀乱的,她对我说,但房子还算凉快。

我也确实感觉到室内比较凉快,似乎有一些凉爽的风从窗口吹进来。她为我削了个苹果,要我吃。我咬了口,一点也不甜,但还是努力吃了。

我在方林房里没坐多久就走了出来。我很想哭。这么多年没见面了,第一次见面,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好像心爱的花瓶被某人不小自打碎了,或者说好像养的金鱼,由于没换水喂食而死了一样。我想哭,不是哭她,而是哭岁月流逝得太快了。我们认识在十八年前,那时候她是我眼里的女神,那么青春靓丽,像仙女下凡。现在……

8月16日有感

在我还是农民的时候,我心里只装着一个女人,那就是我多次梦见的方林。我曾想送一样东西给方林,就是把心掏出来送给她。但她不会要。她是女知青,我是农民。方林曾经使我一度深深的自卑,甚至想自杀。我想,如果当年方林没刺激我自强不息奋发向上,我今天的历史就会重写。如果我当年和方林结了婚,现在我也许就还是农民。

假如我当年结了婚——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又怎么会埋头考大学?假如我当年得到了方林的爱情——这也是不可能的,我就不可能再追求别的东西。一切都是命运安排。

我从来就没想过我会再遇见方林。我只是想过她也和我一样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长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从没想过我会遇见我的初恋。十多年前,我曾经向方林求爱,当时她感到我很好笑。她说:你说什么?你想到哪里去了?你要晓得我不会在农村呆一世的。而你会在这里呆上一辈子,因为你是农村户口。

我哑了,木木地瞪着她。

那是在摘茶的日子里,那是大队上要知青把谷雨前茶摘下来,当时几十个男女知青便分头上山摘茶,将一棵棵茶树上的嫩绿的新叶掐下来。大队茶场就在我家屋后,方林在摘茶的途中,跑到我家喝茶。我和她说这番话是在我家门前的坪上,坪前栽着几棵桃树,此刻桃枝上开满了即将衰败的桃花。我想一定是桃树给了我勇气。我说:

我自己都难过,我为什么会爱上你。

方林感到好笑地打量我一眼,见我满脸痛苦便说:不要爱我,这不可能的。

这些事情发生在七十年代,但都在我记忆的仓库里储藏着。如果没遇见方林,我可能不会再想起。很多往事是突然被唤起的。当你遇见一个什么人,那些被抛弃的往事又会呈现在你眼里。我遇见方林时,二十岁的我便从记忆的深海里钻了出来……

8月17日续记

我想起了昨天没回忆起来的事情。我曾经动过强奸方林的念头,那是在我二十岁的那年冬天。那天的天色很好,纯蓝的天上浮着一朵朵白云。那是二月份,很少在二月份有这种一片蔚蓝的天色。阳光如金粉洒在大地上,使我身上暖融融的充满激情。二月是农闲季节。记得那天我已做好了强奸她的一切准备。这种准备就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假相。这种准备里还有一份悲壮,那就是强奸她后情愿接受枪毙。

当时知青点只有两个知青,她和一个男知青,其他知青都回家过年了。他们知青抓阄,她运气不好,抓的阄上写着守字,于是她留下来守屋。我走进她的房间时,她坐在床上看书,门虚掩着。你真的好漂亮,你是我看见的最漂亮的姑娘。我脸上很激动。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丑的女人,她一点也不在乎我赞美她。

我走过去,想在床边坐下。

她喝道:莫坐在我床上,我最不喜欢伢子坐在我床上。

伢子是指男孩,是湖南话。我觉得这是一个大好时机,如果此刻不大胆地扑上去,我就再没机会干她了。我想来个先斩后奏。

她看出了我的意图。你想怎么样?你敢碰我。走开。

我盯着她,脸几乎挨到了她脸上。

你想干吗?你有这个胆子?她说,你只要动我一根毫毛,我就要你晓得我的厉害。

我我我没别的意思,我红着脸心虚地说。

我当时真想抱住她,让她无法挣脱我的爱,她即使叫和反抗,我也不松手,即便她打我的耳光,抓我的脸,撕我的耳朵,我也绝不松手。我很想上天会赐给我征服她的力量。

但上天没给我这种勇气。那一切都是我脑海里对可能将发生但永远也不会发生的事情的想像,一种渴望女人的虚拟。上天不会让我把想像付诸行动。假如我不爱这个女人,上天不会在乎我怎么干,因为我太爱她了,上天就阻止了我的企图。没有一个男人有胆子强奸他深深爱恋的女人。没有。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他的身上只有爱,没有野蛮。如果他动粗,那他就不是爱,而是情欲横溢。

第二节

9月22日晚

我打了个电话给方林。她现在是个孤独的女人,她独自一人吞噬着这份孤独。我想她不会再瞧我不来,我的农民身份改变了,在出版社工作,在她眼里,我成了个不错的男人。

我们在电话里说话。晚上有空吗?我问她。

有空。

她回答得很爽快,我想她可能一直在等着我邀请她。我说:那我请你吃晚饭。

她在电话那头笑了,声音很好听,有点像日本电影里夏子姑娘的笑声。她说:好吧。

我眼里出现了二十岁的她的身影,那时她真让我动心。

晚上我们约会了。我的初恋方林准时出现在我眼里。我们约在长沙大厦前见面,她在我约的时间里准时到了。她化了点妆,衣着也比昨天穿得漂亮,看来她是把我放在心上的。假如她不在乎我,她就用不着梳妆打扮。她的脸蛋比昨天显得光洁。当然这是化妆品达到的效果。我很高兴。我们进了电梯,走进了旋转餐厅。餐厅里没几个人,但有空调,把炎热的初秋拒绝在玻璃墙外。一颗火红的夕阳悬在远远的山巅,一朵朵红云在高空游荡。城市的喧嚣声传不到高高在上的旋转餐厅里。一支小提琴曲从音响里播放出来,很优美地在餐厅里萦绕。她认为这是享受。她说:其实人要想得开。我以前觉得我活得太认真了。

我想她这是开导自己,又是开导我。我想她肯定度过了很多个寂寞无聊的夜晚。假如她生活很丰富的话,她不会贸然说出“人要想得开”的结论,这是一个女人很朴素的心得啊。我看着她,餐厅里的光线使她的脸显出了几分丰韵。我笑了。我说:你说得对。

吃过晚饭,我们又坐了气(方言:一会儿)。月亮升了上来,嵌在墨蓝色的苍穹上,又大又圆又皎洁,像一个巨大的银盘。圆月旁有一轮很大的彩色晕圈,使月相显得很漂亮。月亮真迷人,看见吗?方林说,指着月亮。以前在知青点,晚上我常常望着月亮出神。

我分析着她这句话的用意。我看着她。她瞟我一眼,迅速把目光移开了。我感到她说这话似乎是在提醒我什么。我还感到她说话的语气里有点酸楚的东西。这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发出邀请的声音,一种愿意走进回忆的声音。在那种回忆里,我是一个追求她的男青年。那一刻,我脑子里就装着这些判断,我并没激动。虽然一种想干她的思想从我心底深处冒了上来,就仿佛一股浓烟从烟囱口冲出来一样。我说:方林,我一直在找你。

她扭过头来看着我,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走吧,我们到哪里去玩玩。我说。

我们走出旋转餐厅,走到了炎热的大街上。我们并排走着,望着来来往往的车辆,与匆匆走着的行人擦肩而过。我感到我对她的爱其实已消失了,但情欲还在,那是旧的感情和旧的友谊的延伸。我想干她。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一种征服欲在我心里燃烧。

我们到哪里去玩?我问她。

她一笑,回家吧?她说,街上好热的。

半个小时后,我们走进了她家。她为我泡茶。我说:谢谢你。

我们坐在沙发上,于是一切都按照该发生的事情进行。最开始我们说着她所知道的其他一些知青的事宜,某某发了财,某某因犯了什么法而坐了牢,某某出国了,某某知青患了鼻癌就要死了等等。我明显感到这一切老朋友的现状和去向促使我和她的友谊递增了许多,促使两人深刻地意识到世界是残酷的,人是不经老的。

我们彼此瞧着对方。这一连串的回忆使我们萌发了旧情。情欲使双方都忽略了各自的缺点,开始了新的篇章。我搂着她。我把手伸过去时以为她会做出拒绝的姿势,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她很顺从,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倒在我怀里。我的手径直奔向她的乳房,她的乳房很大且很肥。我起先是隔着衣服摸她的乳房,抓了几把,手就伸了进去。她看着我。我说:我们做吧。

一切进行得毫无诗意,但都充满激情。她开始是看我怎么干,但马上她就自己来了,骑到我身上。我们干得大汗淋漓,干得气喘吁吁。她发出了哼哼唧唧的叫声,那种叫声很刺激我,让我更加卖力更加疯狂。还记得十四年前的冬天,我到你房里去的事么?我问她。她点点头。我又马上说:那天我是打算强奸你的。

她笑了,当时我很害怕,但我装做不怕你。

你当时晓得我想强奸你?

不,我不晓得。

那你害怕什么?

我感到那天你走进来时目光直直的,像疯狗的目光。她回忆着说。

我当时就是只疯狗,只是还没疯得那么厉害。我说。

她很开心。我们换着姿势做爱。我们好像都失去了很多宝贵的东西,我们想拾回一些。尽管我现在对她的感觉,在心理上是一种蔑视。但我仍然能在这具肥胖的身躯上找到快乐。她也很快乐,她说她好久没干过这种事了。她很亲昵还很放浪,像一只发情的老母狗。

11月7日雨

今天下了场大雨,长沙的街上水流成了河,哗啦哗啦的。我本想到出版社走走,但雨太大,就没去。我有两个月没写日记。我太懒惰了,我觉得我不是文化人了。我是文化人。

我和方林建立了良好的性关系。她喜欢做爱,很投入。上个星期我们接连做了三次,一见面就迫不及待地拥抱到一起,都有一种想把青春捡回来的心理。是的,岁月在我和她脸上都留下了痕迹。都是朝着四十岁的门坎迈进的人了。生命是短暂的,就是活一百岁也只有三万六千五百天,很少有人活到一百岁。按八十岁计算,一个人的一生还不到三万天。我已活了一万三千多天。留给我的生命也就是一万多天,而说不定哪一天我可能又会突然死亡。人生是不可预测的。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天算起,到他满二十岁,这七千多天里,他的生命不属于自己。它属于他的父母和学校老师。在我身上,我有一万天是在农村里逝去的,懵懵懂懂的就把一万天挥霍了。后来又读了四年大学,三年研究生,又把二千五百天丢给了大学老师。我的导师总是布置我看这样和那样的书。那段时间我简直就是为老师活着。回想起来,人为自己活着的时间确实不多。小时候父母守着你,读书时老师盯着你,工作了同事和领导挤对或压迫你,使你生活在一种夹缝中,而不是生活在自己的自由天地里。

今天就写到这里,李新打电话叫我有事。

12月2日

昨天,我和方林去看了场电影。电影是外国影片,很好看。方林被电影感动了,看完电影,她久久地回想着电影里的事情。她说:唉,人活在世上是追求什么呢?

追求自己爱的东西。我说。

可是当一个人懂得生活后,他就老了。你不觉得吗?

她说得对极了。她是个聪明女人。我发现她天资很高,假如她当年不主动上山下乡,而是继续读书,她说她就走了另一条路。一九七二年,她主动要到农村里锻炼。其实她那时可以不下乡。一个人一步走错了,他就只能在这条错误的路上走着。方林说。

我们在街上走了很长一段路。我这是第一次和老婆之外的女人看电影。我们走回家,她为我煮了碗面。我吃面时,她坐在我对面,我觉得她的笑容里有一些拾回来了的漂亮,就好像你找回了你丢失的发夹。我觉得她和我接触的这几个月里,她变得比我第一次遇见她时要漂亮些了。我觉得你变漂亮些了,我说。

你使我寂寞的生活里有了很多阳光。

你爱我不?我问她。

最开始不爱,只是喜欢。现在我爱上你了。我还有什么呢?我什么都不需要,我只需要你爱我。她很快乐地摸了摸我的脸。我把面吃完,抽了支烟,她就要我上床。

她开始脱衣服,先是脱西装,接着脱毛衣,然后把裤子脱掉,把棉毛裤褪下来,两条白白的胖腿于是展露在我眼里。接着她上床,把两条胖腿塞进被窝,这才脱白衬衣和乳罩。她的乳房已被她的儿子嘬干了,垂落下来,如果乳罩里没有衬垫,那乳房就很难看。好在我并不看重她的乳房。她钻进被窝,等着我。我三下两下地脱掉衣裤,钻入被窝,搂着她温暖的身体。她蜷缩在我怀里,像一只大猫。我抚摸着她的背。

她抬起脸看着我。她的眼眸有些浊黄,不是那种橙黄。她的眼角有了些细小的鱼尾纹。我感到我抱着的是一个人老珠黄的女人,但我仍紧紧抱着。我以前是那么爱她。

我爱你。她说。

我想着她住在我家时的情景。那时她是个多么可爱的姑娘啊,叫我父亲伯伯,叫我母亲伯妈。那时她是我眼里的女神,是高不可攀的喜马拉雅山。现在,这座喜马拉雅山已坍塌了,再没骄傲的东西了,就像一朵美丽的花凋谢了。她在我想这些东西时,把我的头抱得紧紧的,将自己的整条舌头都伸进了我嘴里,在我嘴里打转。我们在愉快中进入高潮,然后才累坏了地躺下。我点上一支烟抽着,她把头压在我肩上。我睡了一觉,醒来已是深夜三点钟。我起身,穿着衣裤。她说:你今天就莫回去了。

我说不行。我说我不回去,刘小专会睡不着。

其实我可以在她那儿睡一晚,但我不想睡。我不能让她对我有更多的奢望。我们走到一起是一种缘分,但并没有惊涛骇浪的爱情。要我去努力地爱她,恐怕已做不到了。

第三节

12月7日深夜

我在八月份时送了台空调给徐红,因为与方林突然相遇,也就只顾着与方林向前推进,这样做的结果很好,以至徐红觉得我是个好人。假如我只送了空调就去动她的脑筋,那未免动机太明确了。生活是一本晦涩的书,好的章节不多,晦涩无聊的章节却遍布在生活这本大百科全书里,让你阅读起来毫无情趣。比如我每天要面对一个面目凄然的女人。她并不晓得我已不爱她了。她是一本晦涩的书,一本毫无生趣的书。我觉得我只能丢下这本书,去寻找新书看。徐红就是我的新书,我已经翻开了扉页,进入了第一章。她等着我阅读呢。

一台空调不能说明什么。它只是一台格力公司生产的窗式空调罢了。它的作用无非是给一间房子降温。但徐红接受了它,它就变得有意义了。她接受空调,意味着她对我有好感。其次,她能从空调上看出我对她的爱;第三,她没有拒绝那就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可以朝前发展。在生活中,男人是坦克,女人是堡垒。我就像坦克朝堡垒冲去似的。

我相信我能获得徐红的爱。前天她对我说,她很欣赏我的聪明。我从来没体会过给予和接受之间的双重快乐。现在我体会到了给予的快乐,原来把爱或友谊转换成物质赠予他人时,接受者快乐,给予者也同样快乐。爱,就是给予和接受。男人把爱给予女人,女人接受了,反馈过来,于是男人又接受女人传递过来的爱。爱就是给予和接受又接受和给予。

刘小专已经不理解这些东西了。她的精神在另一个世界。我想如果有可能,我要跟刘小专离婚。我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的权利,由于刘小专,被剥夺了。我不离婚,我的生命就很暗淡。我只有一条路走,要么让自己的生活继续暗淡,要么离开刘小专。

12月10日5点钟

徐红跟我打了个电话。我在办公室,刚刚跟方林通完话。徐红打电话来时外面下着雨。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已下了几天。我没想到是徐红的电话,我用很大的嗓门喂了声。她在电话那头扑哧一笑。我才发现电话是她打来的。她说:你在忙什么?

没忙什么。

哦,我没事,就跟你打个电话。

我想她这是借口。她是姑娘,总不好意思说她想我了。

我正想跟你打电话。

是吗?她说,声音很好听。

我想约她吃饭,但我忍住了。我不希望她觉得我对她有企图。一个人有企图要尽量将其掩饰,假如你赤裸裸的,就显得很粗俗,还会把姑娘吓跑。女人不像男人,女人需要的是含蓄,含蓄产生美感。如果你对一个女人说:我想搞你。她会扇你一耳光,或骂你流氓。男人总想直奔主题,像公狗一样迫不及待。女人喜欢玩感觉,在迂回曲折中一步步前进或崩溃。

我放下电话时想,她对我印象越来越好了。一台空调把我这个乡下农民的形象祛除了。我心里正在感谢朱马,朱马这小子却来了。他仍然是那种不修边幅的样子,胡子拉碴的。他的脸苍白得让人觉得可怜。他把自己写蠢了。

我操!我用我学到的北京腔骂道,你身体怎么样,大作家?我关心他的身体。这个不与外界打交道的只晓得埋头写作的益阳人是我的一台挣钱机器,不能让他生锈。益阳人朱马非常高傲,出了《黑铁刀》那本破小说后,就俨然是作家了。他把自己的家称为荒岛,他说他是躲在荒岛上写作。所有的男人都有成名成家的思想。我也有过,现在没有了。

别叫我大作家,他假谦虚地一笑。

我问他:《红缨枪》快完了吗?

已写了四十万字,我准备写六十万字。他说,咳了声,又咳了声。我担心他会把自己写蠢去,他形容自己一写作就是一通晚。

你准备写那么长?

有这么长的构思。本来打算只写四十到五十万字,现在看来,六十万字是肯定的。

写五十万字就行了,正好出上下两册。

我要写六十万字。他坚决的神情说。

我们去吃饭。我想请这个穿着旧西装、衬衣领子脏兮兮的家伙吃顿中饭。我们走到了大街上。天上还下着毛毛细雨,尽管是十二月份,但由于温室效应,如今长沙的冬天已不再像冬天。我们走进一家个体餐厅,一股辣椒气味迎面扑进我的鼻孔,使我打了个喷嚏。我们在一张铺着绿塑料布的小圆桌前坐下,我和朱马面对面坐着。我点了几个菜,要了瓶啤酒,慢慢吃着。我问朱马身体好不好,朱马说他很好。我要他注意身体。他把我视为好人。他说谢谢谢谢。他说他的身体状态很好。他说这话时,将一只手捏成拳头,表示他身体真的很好。

这就好,就怕你把自己的身体写垮。

那不会,我没有一点不适。他说。

我们吃完中饭,我要掏钱买单,朱马把我的手拂开了。他坚持要买单。他要巴结我。我只好让他巴结。想想自己假如是农民,谁会巴结一个农民?上帝确实是厚此薄彼的老祖宗。上帝宠爱你,你就要好好地享受上帝的宠爱,否则上帝会离你而去。有的人总埋怨自己没有好运!其实好运是靠自己创造。我觉得我认识徐红就是交上了好运。

朱马并不晓得《黑铁刀》是以六十元一千字计算的,我最终是以二十多元一千字付给他稿费,给了他八千元。朱马为了感谢我,顿时数出五百元给我。我收了。我不要,但他硬把五百元钱往我手上塞,很真诚的样子,犹如一个学生感谢他的恩师。我装做不好意思的神情接受了。他非常感谢我的样子说:如果不是你,这本书就出不来。

我其实不是好人。假如他晓得我从中得了一万五千元,我想他一定会扑到我身上把我掐死。我不能让他晓得。好在他不认识黄老板和李新,如果他认识,他就不会把我做朋友看了。我很不义道。但假如我义道,那一五千元钱就会从我手中漏掉。而这一万五千元给我的作用是非常重大的。我送了台空调给徐红,我请方林吃饭,和方林上这里玩,上那里玩,为方林买了两套衣服等等,所花的钱,全是从这一万五千元里开支的。假如没有这一万五千元,我就不会有这一大笔开支。所以这一万五千元对我的意义特别重大。我不是个好人,上帝晓得。但是上帝不会说。

上帝曾经也站在希特勒那边过。上帝是只老虎,它绝对没有原则。

我们从历史教材中得知,原则、道德和秩序都是统治阶级建立的。统治阶级为了更好地统治平民百姓,于是建立起了道德观念和社会秩序,让大家去遵循它,好便于层层统治。古人曰:刑不上大夫。现在的社会,仍然是刑不上大夫。看看那些当官的,他们在道德和秩序之外。道德和秩序是针对老百姓来的。

12月28日

再过两天就是一九九一年了。我回了趟老家,在家里呆了三天,今天才坐长途客车回来。从早上出门,到现在,我脑海里都是我父母和姐姐的形象。我父母都老了。父亲跌伤了脚。父亲七十岁了,还下地劳动。他从地里上来,脚踩在粪瓢上一滑,跌倒了,伤了骨头。父亲是七十岁的人了,一生没享过一天福。母亲也老了,一脸歪歪扭扭的皱纹。

我给了母亲一千元,让她少干点农活。

我们村里有人嫌弃自己的父母,把自己的父母视为狗屎。我不能这样做,我读了书,我是村里老人引以为骄傲的人。如果我也这样,我就不能算一个读书人。

姐姐已经四十岁了。我前天到姐姐家,姐姐正在堂屋里剁猪菜,猪菜剁了一脚盆。姐姐养了七头猪。一头老母猪,六只小猪。姐姐老了,脸上有了皱纹。我姐姐年轻时很漂亮。她的一生在农村里毁了个一干二净。假如姐姐是生活在城市里,她就不会老得这么快。农村里的烈日和强劳动,是很损坏女人的美丽的。

我们村里的老人说我家风水好。我祖父占了村里最好的土地,那是龙头。祖父死时,父亲将祖父埋在村头驼峰山的山腰上,坟墓正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现在村里的风水先生说那里的风水最好。风水先生走到我祖父的坟前举目四望,大声赞叹了一番,结果弄得村里的老人都嫉妒起来。姐姐告诉我,村里人对我家有些看法,说我家把村里的好风水占了。我晓得这些话是从风水先生嘴里说出来的,他在村里人中挑是拨非,说我之所以考了“状元”,是我爷爷的坟把村里的风水占了。要是在一百年前,我真的考了状元,我会要赐他一块死牌,叫他服毒自杀。由于他在村里胡言乱语,我家的群众关系明显下降了。

好在我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我要感谢我父母。我父亲没读什么书,但父亲懂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道理。我读初中时,父亲曾对我说:逊伢子,你要好好读书,将来才会比老子有出息。那时煤油很贵,母亲舍不得我晚上在煤油灯下做习题,父亲批评母亲说:煤油没有了还可以买,时间丢掉了就没有了。

这是我读初中时父亲说过的话。我至今也记得。

第四节

1991年的日记:

2月5日夜

我有整整一个月没写日记,事情太多,把写日记的事抛在脑后了。

我明白我已深深爱上徐红了,爱上了这个年轻貌美的尤物。我感到痛苦的是,我怎么摆脱我老婆,怎么和她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对于我,离婚简直是一件可怕的事。可怕就可怕在刘小专的未来不可想像。一个星期前的晚上,方林在床上对我说:你真好,我愿意爱你一辈子。我很感动地亲了亲她的脸。然后她提出一个愿望说:你能和你老婆离婚吗你?我说我不能,方林问为什么,我说我老婆有神经病。

我心里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不会为方林离婚。我和她只是一种性伙伴,她需要我,我也需要她。但我却想为徐红离婚。我觉得我已经彻底爱上徐红了。假如没有她,我的生活就失去了方向,像一只丢了舵的船,在水上漂着。我不能没有徐红。

星期天,我约了徐红,路过鲜花店时,我迟疑着是不是送一束玫瑰给她?我这一生从没送花给过任何女人,包括我老婆我也没送过。我很想给她一个惊喜。我相信我送花给她,她一定会感到惊喜。我走进花店,玫瑰多少钱一朵?我问花店的女人。

三块钱一朵,花店女人说。

这个花篮多少钱?我指着一个盛满了玫瑰的花篮问。

四十元钱。

有好多朵玫瑰?

十六朵。

跟我再加四朵。

花店女人问我:你是送什么人?

女朋友。

送十九朵吧,天长地久。花店女人建议道。

我觉得她的建议好。好,那就十九朵。我同意说。

我拎起花篮时,脸上有了一层犹豫,她会接受吗?她会不会觉得太突兀?只有情人才送花。我是扮演什么角色?我有权送花吗?我心里没谱,好像一个逃犯跑

进森林,不晓得将会发生什么。我又想即使她拒绝接受我送的花,那也没什么,截至目前我还没向她表白过爱,也许我这一世都不会向她表白。送花也许是一个错误,但就让这个错误发生吧。

玫瑰是美丽的,飘扬着一股淡淡的清香,这股清香随风进入我的鼻孔,使我羞怯和忐忑不安。这是二月里一个四点钟的下午,这一天的长沙气温为摄氏十六度,一点也没体现出冬天或早春的寒冷劲儿。相反,我浑身燥热,心里燃烧着一团火。我上楼,脸上没一点喜悦,有的是面对玫瑰花产生的羞赧。我叩了叩门,里面说:

谁呀?

我。我清清嗓门回答。

门开了,她穿着一件羊毛衫,羊毛衫很好看,贴着她的身体,因而身材显得很窈窕。她笑了,像是一种感到很好笑的笑容,但不乏高兴。我说:我为你买了一篮玫瑰花。

她笑着往卧室走去,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人坐在她床上,正装模作样地看书。我的脸皮一下子加厚了,像猪皮。我说:送你一篮玫瑰,放在什么地方?

就放在地上吧。她说,还在笑,那是笑我送玫瑰。

地上有一只很大的镜框,镶着徐红的一张放得很大的肖像,肖像上也有花,不过那不是玫瑰,而是百合。我把花篮放在镜框前,一本正经地瞅着,这个时候我心里一点也没谱。我感到自己很蠢。我做出像是既欣赏花又欣赏她的照片的样子。她说:你坐吧。

房里只有一张椅子,是张方凳。我在方凳上坐下。她说:我同学,张丽丽。

你好。我看着这个叫张丽丽的女人说。

张丽丽一笑,露出一排不是很整洁的牙齿。

张老师,Z出版社的编辑。她向同学介绍我说。

张丽丽对我又一笑。她长得没徐红好看。一张脸平平的,额头有些突,像广东女人的额头。我这样盯了她几眼后,就释然了。

玫瑰花在房里吐着红艳,向我们昭示着它的美丽。三个人都不自觉地把目光集中在玫瑰上,因为再没地方可看了。徐红又笑,但却不是刚才那种捧腹大笑的样子。我解释说:我路过花店,想也没想就决定买一篮花送给你。

谢谢,我很高兴。徐红回答。

时间就在我们说话时一秒一秒地逝去,吃晚饭的时间来了。黑夜降临了。气氛已很随和,好像一切障碍都被交谈中产生的愉快消除了。我们出去吃饭,街上刮着南风,风中夹着辣椒和油烟气味,那种气味很重。我们走进一家个体餐厅,餐厅里人很多,烟雾弥漫。我们在一处空桌前坐下,说着话。我望着徐红,徐红也望着我。我点了六个菜,徐红制止我再进一步点菜说:不要了。

我对徐红挤了下眼睛,表示吃不完没关系。两个女人说着话,说她们同学的事情,我坐在一旁抽烟,听她们说,不插嘴。墙上有一个神龛,供着观音菩萨。几只电灯香一闪一闪,观音菩萨慈眉善目地注视着行行色色的食客。想想观音菩萨如天上有知,一定会降罪于人。因为这太不严肃了。我们乡下对观音菩萨很敬重,哪里像城市,把观音菩萨供在餐厅里。

第五节

2月17日晚

这几天,我好像是在一片丛林里。我的身体好像被藤蔓绊住了,而那些缠着我的藤蔓则为妖物。美人绝色原妖物,我记得谁说过。我不该进入情网。我在这座城市里算一个什么鸟?我既不是官,又非老板。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我算什么东西?仁义和忠臣是我拥有的吗?我不过是人海中的一只蚂蚁,一个多我不多少我不少的人而已。读大学时,我曾把孔子的弟子曾子的话扛在肩上: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觉得自己肩负着一种责任和使命。这些年在社会上滚爬,我觉得我对谁都不能负责。我可以对任何人都不负责,因为没有人对我的承诺感兴趣。

我感谢上帝让我认识了徐红。我决定爱这个姑娘!她值得我把后半生的精力耗费掉。

我们生活在一起好无聊的,我对刘小专说。

刘小专瞅着我,我又说:我想我们是不是分开好一点,也许分开了,一切重头来,你对生活会有一种新鲜感。

刘小专盯着我,你想说什么你就直说。

我想离婚。

刘小专冷笑一声,站起身,走开了。她走到卧室前,忽然转过身来。你没一点良心。

良心是什么东西?良心就是牺牲自己的幸福么?这个赌注是不是下得太大了?为了良心,就得把自己的后半生捆扎在她身上?良心要让我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我不是聂赫留朵夫,也不是好心的牧师,我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我还有漫长的后半生。如果我不抓住我的后半生,谁会同情我?当然,被人同情总是弱者,我不想于生活中扮演一个弱者。

3月10日下午

朱马已把他写的《红缨枪》稿子送给我,六十万字,厚厚的一大叠。朱马面容枯瘦、憔悴。我感觉他是写东西写成这样的。一个人绞尽脑汁,其结果一定是这样。我说我看过后,一定答复他。朱马没坐好久,他说他还有事。我相信他没事,是我有事,因为我有事,他就说他有事,他告辞了。我把他送出编辑室,马上就看起《红缨枪》来。

《红缨枪》没有《黑铁刀》写得精彩,水分很多。我想朱马把小说写成这么长,是想多挣几个稿费。稿费是按字计算,多一个标点符号就多几分钱。我看完稿子后,又一个电话把李新找来了。据徐红告诉我,《黑铁刀》发行很好,销了九万册,赚了几十万。李新自己说只销了三万册。他不想让我晓得他赚了那么多钱。

《红缨枪》,我把稿子搬给他看,作者这次要八十元一千字。

李新笑笑,那搞得成器!

我说:那我就给湘湖书店的老板。

李新看我一眼,又一笑。你也要让我看一下么。

我把一半稿子给李新,李新想要全部稿子。他说:你连我都不相信?

我能相信李新?他对我说《黑铁刀》只赚了一点,而徐红告诉我,《黑铁刀》销了九万册。所以我不能相信李新。他身上读书人的气味愈来愈淡,商人的气味反倒愈来愈浓。他换了辆进口摩托车,本田王,日本货。如果大路书店没赚钱,他会换摩托车?他现在开口闭口就是钱,他说黄泥街应该叫黄金街。好多人在这条街上赚了钱,成了百万富翁。

为什么我就不能下海挣钱?如果我跟谁合作,好好动动脑筋,我想我也会成为长沙市的富人。中国有十二亿人,各种层面的读者都有,我可以掘取一个层面,对着一个读者层面下药。我相信,只要肯用功,世界上没什么事情办不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谁说的?毛主席。毛主席出生于韶山冲,学历还没我高。但他却领导了中国革命。

3月19日阴天

妻子在家里等我,我一进门,她就用一双可怜的眼睛瞅着我,那是一双褐黄眼睛,在那双眼睛里世界是狰狞可怖的,是充满荆棘的沼泽地。而她是一只站在沼泽地里东张西望的病歪歪的梅花鹿。我不说话,我想我的心应该变狠点,如果不变狠,我的幸福就会离我远去,好比帆船远去。她对我冷冷一笑,她说:我晓得你心里有别的女人。

我抽一口气。她很可怜,憔悴和愚蠢遍布在她这张脸上,这是一张从地狱里伸出来的脸,让我充满了绝望。刘小专,我硬着头皮说,我们的缘分到头了。我要离婚。

那就离婚,没什么好说的。

那最好。我冷着心肠说。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承认。

她哼一声,走进卧室,狠劲把门一关,门发出嘭的一响,窗户都似乎被震动了。电话响了,是刘小专哥哥打来的电话,找我。你回来了?前举重运动员说。我们出来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

你要跟我妹妹离婚,我妹妹有精神病,我必须代表我妹妹和你谈。前举重运动员说。

放下电话时,我心里很气,她马上向她哥哥通风报信了。我想那就越发要离婚,反正离婚的念头已经起了,就得发展下去。我推开卧室门,刘小专躺在床上,蒙着头,头发蓬松在脸上,像个鬼。我非常恶心她说:你跟你哥哥说了?

她不回答我,也不朝我这边看,继续躺着。

我非常恼怒。这个家早就应该散,我居然拖了这么久,真是怪事。

金帝酒家在劳动路,离我家不远,骑单车也就五分钟时间。我停好单车,走进了漂亮的玻璃大门。大堂里灯火通明,给人一种豪华的感觉。大堂的一侧是咖啡吧,坐着很多人。一个女人正坐在立式钢琴前弹奏着一支动听的钢琴曲,好像是舒伯特的小夜曲。一些人坐着喝茶和谈生意,气氛祥和。我举目四望,没发现那位曾经当过举重运动员的哥哥。我在一张沙发上坐下,等着前举重运动员。我不知道他找我谈什么,我只是想他不会打人吧?前举重运动员是个粗汉,有很多师兄师弟,一帮子朋友都是搞体育的,个个力大无比。十年前的夏天,前举重运动员曾跟我谈过一番话,主题是不准欺负他妹妹。小专很老实,他说,但是由于有我,她从来就没被别人欺负过。我是个从小就不读书的调皮角色,他举起了拳头,那是一只骨骼粗大的拳头。我打架在这条街上出了名,所以我们这条街上,没人敢欺负她。

我信。我看着他的拳头和那张天不怕地不怕的脸说。

你信就好。他标榜他的力量说,我一拳打出去没有三百公斤,我就不信。

有五百公斤。我吹捧他说。

你跟小专好,我不反对。他做完铺垫后说,我也问了小专,她说她喜欢你。但是,你要是对她不起,到时候莫怪我不客气。我只有一个妹妹,我最关心的就是小专。

现在,我想他就要对我不客气了,这让我烦恼不堪。我将面对这个曾经在我面前把拳头举得老高的省体委的前举重运动员。我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尽管我当时说我会爱刘小专一辈子。可情况发生了变化。刘小专现在是个精神病患者,我有权获得自己的幸福。刘小专的哥哥大步迈了进来。他是一个一米七不到的男人,由于多年己不再从事体育运动,业已胖得如一个汽油桶。一张脸非常胖大,腰和腿都粗壮得让你无法形容。他如今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任副老总。他看见我,向我走来,好像一辆坦克朝我开来。我说;大哥你好。

前举重运动员在椅子上坐下,一张肥脸对着我。我问:大哥,你喝什么茶?

前举重运动员看我一眼,来杯绿茶。

我叫了服务员,要了绿茶。我们对望一眼,一时沉默着。我怕他那两只凶猛的眼睛。我拿起桌上的白沙烟,抽出一支递给大哥,大哥摆摆手说:我戒烟了。

大哥盯着我,那是逼视的目光,盯了会儿,他说:张逊,今天下午听我妹妹说,你要跟她离婚。怎么回事,你要跟我妹妹离婚?

前举重运动员特意强调“我妹妹”。我闭了下眼睛,再睁开。大哥直视着我,我想我应该说老实话。我打算跟刘小专离婚。我说,马上把目光抛到了玻璃大门处。

我妹妹把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交给了你,你现在要抛弃她?他这样说。

服务小姐将一杯绿茶端来,放在桌上。我不吭声,我真怕这位胖子将一杯滚烫的开水倒进我的脖子。他说:你和小专结婚前,我跟你说的话,你还记得不?他不等我回答又愤怒地说:你忘记了?你现在要抛弃我妹妹,除非让我死在你面前。不然,你最好别想这个事。

我看着前举重运动员,心里升出了一股邪火。凭什么他不准我离婚,我就不能离婚?你妹妹如果没精神病,我绝不会心存异念。问题是我也是人,我不能老跟她过这种不正常的生活,我只是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是我对你妹妹不住,是她心里已经把我抛弃了。

你讲鳖话。前举重运动员生气地瞪着我。她好的时候你要她,她病了你就甩掉她,你这是对得起她?除非你割了你的臭鸡巴再离婚,不然的话,你不会有好日子过。

我和小专的事是我和小专的事,我说,你是大哥,我尊重你。但你没权利管我。我承认我那时候爱小专,现在我不爱……我已经下了决心离婚。

你是个杂种,你晓得不?前举重运动员不愿听我说,怒目圆睁地盯着我,我要打死你。我要把你圆的打成扁的。你这个乡里鳖,乡里杂种!

我说:你不要这样骂人。

前举重运动员站起身,照着我脸上就是一拳。我猛地感到脑壳轰的一响,身体一仰,跌到了地上,椅子从我屁股下面摔出去了几米远,并将另一张桌子撞翻了,玻璃茶杯粉碎在地上,劈里啪啦的一片脆响。两个保安迅速跑来,逮住了身躯庞大的前举重运动员。前举重运动员对爬起身的我大声喝道:老子要打死你这忘恩负义的乡里宝。他说,把一个逮着他右胳膊的保安摔开,又要打我。

我退开一步,我心里确实畏惧这个蛮汉,捂着脸,等待着事态的发展。那个被前举重运动员摔开的保安又迅速扑上去将前举重运动员抓住,边对我喝斥说:你走,你走。

我逃一般地走了。我觉得很丢人。我与他相比,力量悬殊太大了。我要是能同他斗争,我不会便宜他。他骂我乡里宝,我觉得我这个乡里宝,比他这个城里蠢汉聪明得多。他有什么?除了身上长了一堆蠢肉,再无其他所长。我本来还是犹犹豫豫的,想离婚又犹豫,他坚定了我离婚的决心。我要离婚。

回到家里,我走进厨房洗脸。我一看镜子里的自己,大吃一惊。这是我?一张脸肿得同鬼一样,一块乌青的淤血印在我左脸上,嘴唇歪了,肿得扯到了一边。手一摸上去就疼,疼得我龇牙咧嘴。这没什么,这一拳打掉了我心里的内疚,我还要感谢这一拳的力量。我非常小心地洗了把脸,折回来,走进另一间房子,点上支烟抽着。我把通向凉台的门打开,迈到凉台上。今天是星期天,我却挨了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这是孔子说的。我想我要买把刀或者匕首。我可以趁举重运动员横蛮时一刀戳进他的肚子,杀死他这头自以为是的蠢猪。我的心情在想像壮举时好了一点,想像能愈合伤口,想像能补足自己没有干或永远也干不成的事。我又想培根在《论说文集》中《论“复仇”》一文中说宽宥仇人是君王的美德。宽宥是君王。记仇是小人。我跟那个蛮子计较什么?我跟他争斗,损失的必定是我。

刘小专走进了这间房,故意弄得乒乓响,她打开抽屉,仿佛在寻找东西。我投回头,我想无毒不丈夫,同情她就是毁灭自己。况且她哥哥已把我的同情心打跑了。刘小专终于忍不住问我:你见到我哥哥了,他同你说什么?

我不说话。

刘小专走到我身后,瞅着我:我哥哥说什么?

我转过脸来,她看着我这张浮肿难看的脸。我不想跟她说什么,我很讨厌她。

第六节

3月21日晚饭前夕

下午我在办公室里看报,李新打电话给我,说他决定要《红缨枪》这部稿子,但他要把书名改掉,因为《红缨枪》这个书名看上去像小学生读物,对年轻读者没有吸引力。他决定把书名改成《魔鬼谷》。我说我跟作者说说。我跟朱马打了电话,说《红缨枪》的书名不太好,别人会以为是写红军闹革命的小说,改成《魔鬼谷》会更吸引读者些。朱马同意了。我很高兴,又有一笔钱将进入我的口袋。我决定这次给朱马三十元钱一千字,三六一万八千元,他一定很高兴。我自己可以得三万元。够了,做人心不要太黑了。

4月5日清明节

如果刘小专没患病,我可能不会动离婚的念头。但刘小专得了这种不治之症,我对刘小专的爱就一点点消亡了,我感到就好像一张鲜红的纸,在时间的腐蚀下按部就班地褪色一样,最终这张红纸变成了一张淡淡的白纸。这就是时间的魔力。时间是腐蚀剂,专门腐蚀爱情和人生。一切东西在时间面前都是脆弱和渺小的。时间在消解一切。

4月15日夜

方林打电话给我,她在电话里说:我以为你出差了。

我不想害方林。如果有合适的,她可以再找个男人。自从我们好上后,她开始变得漂亮了。她减了十几斤肥,身材明显没那么胖了。她的腰身原来很粗,现在也瘦了下去。

方林是个性欲强烈的女人,一个晚上可以搞两次,可以进入三次高潮。她让我晚上到她家去,她在电话里说我们好久没见面了,其实我们只有一个星期没见面。

我听出她的语调里有一种晚上要和我做爱的想法。我能使她快乐。方林说,她一生中同六个男人有染。她当女知青时,同一个男知青睡过。那个男知青破了

她的处女之身。她为了招工,又跟公社一个专门负责招工的干部睡过。她丈夫是与她做爱的第三个男人,很不行,包皮都没打开。后来她认识了一个有妇之夫,与那个男人有了性关系。她爱上了那个男人。为此,她和丈夫离了婚,但并没同那个有妇之夫好下去,这是对方没勇气离婚。在遇到我以前,她还和一个男人有染。那是个年轻人,二十几岁,已有老婆,长着一口很好看的牙齿。我现在仍怀疑她和这年轻人有一手,虽然我还不能肯定。

晚上我到了她家。她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画了眼影,涂了口红,还在脸上打了油脂一类的东西。我说:你今天很漂亮。

我是为了你。她说。

我们没多说话就进入了爱河。她在爱河里很疯狂,很努力地舔着,使我很亢奋。我想《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八成就是她这样的女人。我被她弄得舒服极了。我们在爱河里干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然后我们像垮了的大堤,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她问我:你爱我吗?

我犹豫了下说:爱。

她说:早晓得你是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我应该嫁给你。

她想嫁给我。她以为我是在为她离婚。早一向,我一张脸青红紫绿时,她

以为我是为她而挨了前举重运动员的揍。她说她要叫人帮我打回来,我没让她这样做。我能断言,她叫的人不可能揍倒前举重运动员,反而可能被送进医院里住十天半月,甚至还要打吊针什么的。她的好心我领了。她对我已产生了很多感情。但那个爱她的张逊只存在于历史中。

第七节

5月10日睡觉前夕

今天是星期天,已连续下了半个月雨,每天都阴雨绵绵,没一天出过太阳。这就是长沙,一座破破烂烂肮脏不堪的城市。这个城市每天都在下雨,空气湿湿的,以致桌子凳子都湿湿的。晾在凉台上的衣服,一个星期了仍没干。上午,李新找我,我当时睡在床上没起床。钱从银行里取出来了。他说。

李新一直拖着不肯付稿费,拖了一个月,总是对我说过两天付,什么银行的电脑坏了,取不出钱啦;什么会计的私章丢了,以致很麻烦啦;什么今天本来要去取钱,又遇到了什么事啦等等。前天,我对他下了最后通碟,你再不付钱,作者要稿子了。我说作者逼着我要稿子。李新担心再拖,作者真的会把稿子拿走,于是让我去拿钱。

钱是四万八千元,李新让我点了,一分也不多,一分也不少。李新瞅着我,你自己可以得好多?我说我一分都得不到,我是帮朋友的忙。

李新就笑。我把三万元存进银行,便打了个电话给朱马。我说我拿到稿费了,问他什么时候来拿。他很高兴,问我在哪里。我当时正在司门口银行一旁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我的斜对面是妇女用品商店。我说我在妇女商店门口,他也没问我在妇女商店门口干什么,他说他一刻钟内到。不到一刻钟,他就骑着单车来了,身上被毛毛细雨淋得透湿。

时值中午,我说到一家饮食店吃点东西吧。他说:好。我们走进一家面馆,我请他吃面。我把一万八千元递给他,我说:这是我刚为他拿到的全部稿费。我要他点下钱。

朱马一挥手,不用点,我不相信你,还相信谁。

我说:一共一万八千元,你还是点一下好些。

朱马扫了眼周围的人,周围很多人,也不是很好点钱。我不再坚持。朱马把一大叠人民币拿出信封,很笨拙的样子点出一千元,塞给我。他说:张老师,拿着。

我拿得够多了。我拒绝说:不行,我不要。

张老师,辛苦你了。你要晓得,不是你,这本书等于是白写。他一脸真诚地说。

我说我不好意思拿你的稿费。

我们是朋友就不要说这些,朱马说,把一千元塞进了我的西装口袋。

我想他要是晓得我把他的稿子卖了四万八千元,我侵吞了三万元,他会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吸血鬼。我又想其实一个人不了解另一个人是很悲哀的。朱马不知道我欺骗了他,于是就很感激我。这是他的悲哀。

朱马很瘦,一副可怜相。闲聊中,朱马告诉我,他妻子最近经常外出,喜欢进舞场,他很苦恼。我怀疑他妻子有背叛他的倾向。我说:你妻子经常同什么人跳舞?

她的同事。他说。

朱马脸上没了早几个月见面时那种自信,有的是一种苦恼,甚至是哀怜,就像一只病狗站在你面前,表示出可怜的样子。我说:那你要注意你妻子,不要她出去跳舞。

朱马的妻子我见过,很性感。那时我就怀疑朱马守老婆不住。一个女人一旦十分漂亮,那就会面对很多诱惑。有的诱惑是能置之不理的,有的诱惑却抵挡不了。我怀疑他妻子遇到了抵挡不了的诱惑。朱马算什么?说白了一个迂腐的青年,只知道在家里冥想,想一些张飞打岳飞打得满天飞的故事。一个男人如果给自己漂亮的妻子自由度太大,势必就有可能戴绿帽子。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并不多。如果你妻子漂亮,你不加以管束,绿帽子就会如大雁一样朝你飞来。如果我将来娶了徐红,我不会让她一天到晚在外面疯。

我要马上离婚。徐红在等着我离婚,我不离婚,她不会和我上床。

5月16日夜

李新曾经常到我家玩,有时候打个电话就来吃饭,吃了饭,一聊天就总是要到半夜,什么都聊,谈自己也谈同学,天南海北的神聊,所以他当然就晓得刘小专是什么人。刘小专从来就不干涉我的生活,对来访的同学和朋友都很客气,忙完她的,她就去睡觉,从不多说一句话。这让李新和其他人都认为刘小专是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我说:她有精神病。

李新睁大了眼睛。我又说:我带她去看病、吃药,尽量照顾她关心她,总想把她从另一个世界里拉出来,但一切都是白做。她仍然在她的世界里行走,那个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我要跟她离婚。我的幸福被她夺走了。而她的幸福被病魔掠去了。这不能怪我,你无法想像跟一个不正常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是什么滋味。我和她生活在一起,每天面对的就是两个字:凄凉。如果我不离婚,那就意味着要跟刘小专永远生活在一起。我受不了。

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李新疑惑地望着我。

一种叫做高抗素的药在她的中枢神经里与病魔抗衡,制住了病魔进一步猖狂下去。那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药物的作用,她表面上显得很正常。但一旦药物一停,病魔又露出了它的狰狞,很可悲。就是这样。

所以你要离婚?李新说。

一个人只要是舍弃自己,不会遭到别人谴责,但舍弃他人,就会遭到舆论谴责。一个人是看重舆论还是看重自我?是看重真实的生活还是看重虚伪的生活?我和她在一起,实在是一种虚伪的生活。我非常虚伪,她使我成了个虚伪的人。我不骗她不行。

我说这番话是在大路书店。我并不是说给李新听。他配听我倾吐衷肠?我是说给在一旁忙着的徐红听。徐红在一旁忙着,时不时卖一些书给走进来的顾客,他们是这座城市里的读书人。他们不进新华书店是因为黄泥街的书可以打折,所以他们就来黄泥街。大路书店既做批发,又兼零售。徐红时不时望我一眼,虽然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但我晓得她在听。

傍晚来临时,我在书店里吃了盒饭。李新邀我去玩麻将,他说他昨天就被别人约了,我说我不去。他既然已被人约了,我去干什么?徐红说她晚上要上她姑妈家去。她姑妈的女儿英语不好,要她去补习英语。我和他们分手后,就径直向方林家赶去。她生日那天,我送了她一枚金戒指。方林不在家。我走到她窗户下时,一抬头,发现她房间的窗户黑洞洞的。我在这幢楼前孤独地站了一个小时,然而我没等到她回来。

刘小专还没睡着,见我回来,看着我,蓬头散发的。我没理她,我想如果我不狠心,我们就没法离婚。刘小专问我哪里去了,我说玩去了。我走进我的房间,她跟着走进来,继续望着我。她说:你一天到晚在外面玩,书也不看了。

我并不想一天到晚在外面玩,我只是不想面对她这张肌肉松弛迟钝的脸。

6月7日凌晨二点

我在办公室里住了半个月,为了离婚,还得住下去。

我买了张行军床。白天,我把行军床收起来,晚上我将行军床打开,铺上席子睡觉。人一旦下了决心,什么苦都可以吃了。楼下有食堂,办公室离厕所也不远,我没感觉到什么不方便。如果我不这样做,恐怕一世也离不了婚,要离婚,就得摆出离婚的姿态。

我今天是在办公室里写日记。今天是六月七日,气温二十二度。不冷不热。

我刚刚跟徐红分手,我把她送回了家。昨天下午我打电话约她吃饭,她说她已被一个高中男同学约了,她已经答应了对方,不好失约。我感觉徐红对我的感情是若即若离的那种,就是说她在琢磨我这个人。她心里在权衡利弊。女人不像男人,事先总要前思后想。徐红与她的男朋友分手后,对选择男朋友很慎重。我如果不离婚,她不会跟我过分亲密。徐红是那种比较看重男女关系的女性。有些女人很浪漫。徐红不是个浪漫的女人。

我接了个电话,贵州的马编辑打来的,聊了几句天。

徐红今天穿一身白衣裤,衣服紧贴着她的身段,裤子肥大,倒喇叭式样,上大下小;脚上一双白白的耐克旅游鞋;一只光洁的胳膊上挽着一只漂亮的红皮包。她站在街口上真打眼,显得那么漂亮和窈窕,以至一些行人经过时,不由自主地要回头多看她一眼。我觉得她是为我打扮。我很高兴。你真漂亮。

那当然,她自信的神气说。

她这是第一次用这种口气说话,说话时脸上还透出几分女人的娇气。她是个二十二岁的长沙姑娘。我在她这么大时还在农村里,每天面对着远山,面对着蓝天胡思乱想。我每次看见你,都觉得你愈来愈漂亮了。我说。我晓得女人要捧,你愈捧她就愈高兴。

真的吗?她斜睨着我,脸上泛出一种红光。

我们沿街慢慢走着,走进了一家餐馆。一个男服务员迎上来,将菜单递到我手上。我一心要讲点排场,就点了好几个贵菜,男服务员一一记下了。服务员离开后,我对徐红说:我现在没住在家里,住在办公室。我正在办离婚。我就要拥有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徐红的脸在白衣领的衬托下红灿灿的,两条胳膊被阳光晒成了很健康的颜色,一双手绞在一起,手看上去小而纤细,小手指的指甲上涂着红油,使小手指变得极醒目。她轻轻地哼着歌,那是一首很好听的流行歌曲。我听着,边抽烟。我能和她坐在一起,就很快乐。在我心中,她就是战国时期的西施,三国时期的貂蝉。她就是一切。徐红突然问我:

你觉得你孤独吗?

我揣摸她问话的意思。她又说:我想我活着的价值是什么?仅仅就是活着?我有什么追求?我干的事有什么意义?有我干不多,无我干不少。我活着的价值在哪里?

活着的价值就是活着,我很高兴她跟我说这些,这说到我饭碗里了。大家都想干一番事业,但不是每个人都干得出一番事业。不是每个人都是爱因斯坦、爱迪生和钱学森,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毛主席。我曾经也思考过关于活着的问题和关于价值问题,后来我觉得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没有人可以剥夺你活着的权利,这就是人活着的意义。至于你提到孤独,孤独感是与生俱来的,人一生下来,它就存在于你大脑里,就好像耳朵生在你脸两旁。

你也有孤独感?

每个人都有,这是人类共有的特点,它同你的生命共存。但你如果多用心去爱这个世界,孤独感就会相应减退。孤独感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产物。把自己融入到大自然中,多多地感受一下动植物的生命,你的情绪会好一些。孤独感只是一种情绪。

最近我老想,我活着是为什么,我干吗活着!

你想的问题太严重了,你抢了哲学家的饭碗。我说,在哲学家眼里,人生是孤独和荒芜的。你现在想的是我几年前想的问题。会过去的。你肯定在给自己下一个结论,急于找一个定义来安抚自己。但这只是一种灰暗的情绪在控制你。时间会回答你。

我们从价值观谈到孤独和爱情,随后又谈及她过去的男朋友。我们谈了很多话,一桌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她不再是应酬我。她也没再叫我张老师。她把我做她的朋友看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我说人要有希望,希望是一种品质,它存在于精神之上,它是虚无之中的一束光。你的灵魂就是向着这束光扑去,犹如蛾向火扑去。

你觉得生活是美好的吗?她偏着脸问我。

当然是美好的。当你受伤的时候,它会使你愈合。我说。一个人不要只看着眼前,要往前看。这是我读大学时一个大学老师说的。眼前也许你什么都不是,你一无是处,但会改变的,生活会变,你也会变。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这是真理。人的心情是因环境和人而异。我们都有健全的身体,这就是上帝对我们的恩赐。如果你不这样想,你就会变得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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