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顿|黄泥街 第一章

2016-07-27 14:11:15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责编:吴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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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接连半个月,天天都是金灿灿的太阳悬在上空,使白水县的气温持续上升。在张逊眼里,夏天延长了。在他的记忆里,早些年的八月底开学,一进入九月就要穿长衣长裤。这些年,温室效应日益严重,夏天延长了至少半个月,甚至到了十月份都用不着穿长衣长裤。在他小时候,十月里都要穿夹衣或卫生衣了。他曾很羡慕有的同学身上有卫生衣穿。他直到读大学才第一次穿上卫生衣。他还记得那是一件枣红色卫生衣,穿在身上显得很笨,但在他记忆里倒是很暖和。这几年的冬天真不像冬天。今年过年,他回白水县,一点也感觉不到冬天的气氛,没看见几个人身上穿着棉袄。姐姐对他说,连续五年的冬天,白水县没下过一次雪。他在黄家镇中学读初中时,常常在学校和路上跟人打雪仗,有一次他将一个捏了很久因而很硬的雪球掷过去,还把对方的鼻子打出了血,吓得他觉得自己闯了大祸。

可怕的温室效应改变了南方的气候。

张逊这次回白水,是他捐建的张家财小学体育馆和运动场落成了。他被县教委和镇政府请来剪彩。他没想到九月的太阳会如此晒人。他站在三百米跑道的运动场旁,且还是站在一株樟树下,也感到燠热难耐。他记得七月里回来时,也没这么热。他感到夏天和秋天有点儿对换。运动场上站着近三百名学生。张家村没这么多孩子,这是附近村子的农民,见张家财小学建得有模有样,就盼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把孩子送来了。站在张逊一旁的是张家村村长四毛,四毛村长和张逊是孩提时代的朋友,而这所小学的建成,便是四毛村长促使张逊的结果。四毛村长说:“日你的,你功不可没啊。”

四毛村长请县教委主任讲话,接着是镇长讲话。镇长是个年轻人,早几年毕业的大学生。他大力颂扬了一番张逊的功德,说张家村之所以有了全县一流的小学,是因为张董事长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了财富后,不忘家乡人民的疾苦,关心家乡人民的下一代等等。他号召张家则小学的全体学生学习张逊。他对着麦克风尖声说:“同学们,你们将来长大了,成了大老板,发了大财,就要像张董事长一样——不要忘记故乡这片热土,是故乡这片热土养育了你们!你们要像张先生一样,对家乡人民要有所贡献。”

在mk镇长充满激情地说话时,张逊看着一张张孩子的脸,他们都是表情淳朴且严肃地望着他、四毛村长、镇长和教委主任。他们都是七八岁或十一二岁的男孩女孩,他们不像城里的孩子脸白白的。他们的脸都黑黑的,但那一张张愣愣的小脸上却写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他似乎看到自己也站在中间——那个少年的他,望着此刻的他,他已四十六岁了。他的脸上不再写满理想和渴望,而是写满了沧桑和疲倦。

四毛村长接过麦克风说:“下面,请张董事长为同学们讲话,请大家欢迎。”

掌声当然是热烈的,比欢迎县教委主任和镇长的掌声都热烈几分。台下的这一大片小小的脑袋已从校长嘴里知道了,这所学校是他张董事长捐建的。他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这个比他们的父亲来说要有钱得多的男人。他们都希望有朝一日成为他。

张逊扫了眼凝望着他的学生和老师,接过四毛递来的麦克风,但他却不想多说话,因为他想说的话都被县教委主任和镇长抢先说了。他说:“天气很热,不愿耽误大家和同学们的时间,我只讲一句话:我祝愿同学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讲的话完了。”

掌声又起,掌声一停,众人就拥着他去一旁的体育馆门前剪彩。那儿站着几个老师和两个女生,两个女生拉着扎了一朵大红花的红绸带,站在体育馆的大门两旁。张逊和县教委主任、镇长及四毛村长走上去,一个女生对他行了个标准的少先队礼,便把一把扎着红绸布的剪刀递给他,张逊走上去,剪断了由两个女生牵着的红绸带。于是体育馆的门被推开,学生们吆喝喧天地鱼贯而入,跑着嚷着,喧闹声如海浪一样拍打着张逊的耳朵。

张逊笑着,大家也跟着将笑容遍布在脸上。

蝉在树梢上叫嚣,吱吱吱一声接一声,此起彼伏,仿佛在庆祝体育馆开放。张逊看了眼天空,天空蓝蓝的,一缕缕白云在上空飘飞。他感到腰和手臂都有些酸疼,而这种生理现象,在两三年前很少发生。五十知天命,他想,天命之年也快来了,我操。

四毛村长说:“张逊哥,走,到办公室坐坐吧。”

校长也说:“张先生,到办公室休息休息。”

校长是个中年男人,剪了个莴笋头,一张脸黑黑的,那是下地劳动时被太阳晒的。

张逊笑笑,“不休息了,我还有事。们们忙你们忙。”

张逊回到家里,觉得累,就躺到床上睡觉。母亲端杯茶进来,放到他床旁的椅子上,椅子上放了个烟灰缸和一盒中华烟。母亲说:“你的茶。”

母亲已七十几岁。一张脸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皱纹。头发都白了。一双眼睛浑浑浊浊的,含着一种老人的沧桑感。“妈,我昨晚没睡什么觉,我要睡一下。”

“你睡。”母亲说。

“任何人来找我,都说我不在。也别叫我吃中饭,我醒来了再吃。”

母亲说:“我听你的。”

张逊待母亲退出房间带上门,便点支烟,吸了口。他瞧着窗外。天空蓝盈盈的。阳光在树梢上闪闪晃晃,树梢摇曳不止。一只麻雀在枝头上喳喳喳地叫。他按灭烟蒂,睡下了。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他在梦里着见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孩,背着黄书包,在两边是槐树、樟树和杉树的小路上疾步行走。很多只蝴蝶在山坡上飞舞,它们是生物之花,在空中飘扬。它们不要到哪里去,它们也许没有目的,它们只是尽情地飞。那个男孩在梦里拼命地追赶着一只蝴蝶,那是一只色彩斑斓且美丽无比的蝴蝶。他努力地追赶着它,很想逮住它。它飞着,采集花的精髓,这朵花上栖息一瞬,那朵花上工作片刻。男孩就是抓不到它。

醒来后,这个梦让他想了半天。母亲推开门,见儿子醒在床上,母亲说:“你醒了?”

“几点了,妈?”

母亲说:“快一点钟了吧。”

他发现自己没睡多久,但他觉得他睡得很香。母亲又说:“黄镇长和四毛村长都来过了,我说你在睡觉,他们就说等下再来。”

他很平和的样子呷了口茶。

第二节

吃过中饭,他坐在门口抽烟,瞧着九月的村庄。从门口望出去,是一片绿绿的农田。田里的稻子正在抽枝结穗。几个农民的孩子在稻田间的小路上走着,结伴而行,去学校读书。他想起了《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那首歌。二十多年前,他在大学里读书时,一听到这首歌眼前就出现此番情景。一个老农民赶着一头牛在另一条路上走着,那是条水牛;一个年轻农民骑着一辆摩托车在那条路上颠簸不止,他很快就超过了老农民和那条水牛,不见了。天上传来飞机飞过的声音,声音很厚重,随后又是一片沉寂。他抽完烟,转回房间,从包里拿出日记本,坐到桌前写日记。他写下了这几天的事情和感受,他刚刚画上句号,手机就响了。

“喂,哪位?”他拿起手机说。

对方是方林,他的情人,她说:“你在哪里?”

“我在白水。”

“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下午镇政府还要找我谈什么事情……这倒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我想在乡下休息两天。我很喜欢闻乡下的空气,一到乡下,我就可以懒散点儿。”

他合上手机,脑海里立即闪现了方林的形象。她不是一个年轻女人,她长着一张忧郁的瓜子脸。年轻的时候这张脸并不忧郁,而是很漂亮,是他的追求和向往。那时候她是知青,而他是农民。他正想着这些,大姐和大姐夫走来了。大姐说:“小逊,你回来了。”

“嗯。”他回答大姐。

大姐是五十几岁的人了,是这片土壤上长大的女农民。她穿一件淡黄色长袖衬衣,下身一条黑裤子,脚上一双布鞋。大姐的头发已白了很多,尤其在鬓角处,差不多全白了。他感觉大姐这几年老得很快,早两年大姐看上去还像个中年妇人,一眨眼就同一个老年女人一样了。他心里有点悲伤。大姐是个很好的女人,他小时候,大姐很照顾他。在他读高中以前,他的衣裤和鞋袜从来都是大姐替他洗,他读高中时,大姐才哭哭啼啼地出嫁,而那时候大姐已二十好几了。大姐说:“茜茜还好吗?”

茜茜是张逊的大女儿,“茜茜还好。”他回答大姐。

“茜茜读书用功吗?”大姐说。

“还行。”他回答。

大姐夫放下一袋米,事实上是把五十斤早稻米倒进米缸后,又跟在灶屋里忙碌的母亲说了几句话,才转身进来看他。“张逊。”大姐夫鼓着两只牛眼睛叫他。

大姐夫是个十足的农民,只晓得种田种菜和种西瓜,其他的一切,比如湖南省长是谁、国务院总理是谁;比如中东战争、海湾战争,他一概不知道。他只知道什么季节种什么农作物,给农作物施什么肥。大姐夫还是个老实巴交又缺言少语的男人,见人难得说上几句话,因为他的思想从不在交往和语言上,而是在农作物上。他满脑壳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朴实的唯物主义思想。大姐夫说:“在家里要住上几天吧?”

“明天走。”

大姐夫咧嘴一笑,露出了一排黑黑的牙齿。大姐夫长了一张方方的脸,皮肤黑黝黝的。大姐夫在一张靠椅上坐下,打量了眼房里的四壁。张逊递支烟给大姐夫,大姐夫一看是中华烟,咧嘴一笑说:“啊,这烟好贵哩。”

大姐说:“你大姐夫节约得同鬼样的。”

大姐夫咧嘴笑笑,笑得很憨厚。

“你过年送给他的两条精白沙烟,他到现在都舍不得抽。”大姐说。

大姐夫很节约,身上充分具备着农民的吝啬。大姐夫从小穷得同哥哥共一条裤子穿,也就更加舍不得用一分钱。大姐夫身上穿的白衬衣,还是张逊几年前丢下的,大姐夫至今仍拿它做出客的衣服穿。大姐夫说:“我就是舍不得,那些好烟,我留着待珍贵的客人。”

“大姐夫,烟留着会起霉,钱留着会变水。”他对大姐夫说。三年前的冬天,他出钱为母亲和二姐二姐夫修建这幢两层楼房屋时,曾也给了大姐十万元,让大姐也重新建栋住房。但大姐夫却把那笔钱放到农业银行存起来了。去年,他曾劝大姐夫建房,大姐夫答应得好好的,但转背就把他的话抛到脑后,仍然舍不得动用那笔钱。张逊说:“大姐夫,我告诉你,十万元现在还可以建一栋房子,再过两年,也许二十万元都建不成房子了。”

大姐着急道:“唉,你大姐夫宁可过叫化子生活,也不想用存到银行里的钱。”

张逊走到窗前,冲窗外吐口痰。天空一派明媚,近处的山林绿绿的,而远远的山脉在阳光下蓝蓝的,只是比天空的蓝色深沉一点。那边,半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山包,山包上有一些枞树,还有一些农民们不再理睬的板栗树。板栗树是一些不成材的树,从前村里人都把板栗树和枞树的枝桠砍了当柴烧,现在农民们大多烧煤,也就没人理睬那些树木了。在那处山包的后面,就是知青屋,方林曾住在那处知青屋里。一只画眉飞到窗前的树梢上,吱吱吱地叫着。他盯着这只漂亮的画眉鸟。

大姐说:“钱只要进了他的口袋,就莫想出来了。”她是指大姐夫。

张逊看见四毛村长和那个长着一张大嘴的镇长走来了。镇长一边走,一边冲着手机说话。他觉得现在的乡干部还是挺好过的,因为现在的农村不像过去那么穷了。他转过头,看一眼大姐和大姐夫,说:“镇长和村长来了。”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跟他们一家人打招呼,张逊笑笑,让他们在沙发上坐下。大姐忙为他们泡茶,四毛村长说:“大姐,好久没看见你了。”

大姐说:“鬼话,早一向在村口上还碰见了你。”

四毛村长哦了声,记起来了道:“对对对,那一天村头的张狗家正在杀狗。”

镇长说:“说起狗,我好久没吃过狗肉了。”

“想吃么?想吃我就去称几斤狗肉来。”大姐说。

“那很好啊,”镇长咧嘴笑笑,“我还真的很想吃狗肉。”

张逊笑笑,掏出钱包,拿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让大姐去村头买狗肉。大姐出门走了,几个男人便坐下来谈事情。

傍晚,二姐和二姐夫回来了,二姐是从镇上回来,而二姐夫是从牌桌上下来。二姐夫不像大姐夫,有的人天生勤劳,有的人天生懒散,二姐夫就是天生懒惰的男人。有很多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懒惰和好赌在二姐夫身上就是与生俱来的。当年他追求二姐时,到张逊家来,还假模假样地干活,比如帮母亲劈柴或帮二姐扫地抹桌子。一结婚,他再来他家,就大老爷样的,往椅子上一坐,一杯茶一支烟,瞧着二姐抹桌子和扫地,纹丝不动。这就是二姐夫。如今,要找二姐夫,只有到麻将桌或骨牌桌上寻他,他保准在。他已被镇派出所抓赌的抓过几次了,但仍然和他的朋友在牌桌上相见。

“输了还是赢了?”四毛村长看见他,便笑着问。

二姐夫答道:“惨败。”

镇长一听便张大嘴巴问:“输了多少?”

二姐夫皱皱眉头说;“八十块钱。”

二姐说:“你总有一天会把家产都输掉的。”说着,她盯了老公一眼。

二姐夫申辩说:“这一年里,我整体上还算是赢得多。”

二姐说:“你赢了好多?”

二姐夫就数着他赢的次数,哪天赢了多少,哪天又赢了多少。

二姐夫今年有五十岁了,但仍然有一颗顽童的心。据二姐和母亲说,他除了春插、双抢和秋收,这三个农忙季节下田干活外,其他的日子,每天有十二三小时是在牌桌上度过的。不是在这家农民的牌桌上,就是在那家农民的牌桌上,他打牌都打到七里外的镇街上去了,而且还常常一打就是几天。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总有一天会死在牌桌上,恐怕说的就是二姐夫这样的人。二姐曾想让二姐夫跟着张逊干事,但他没同意,他宁可每月白给二姐夫几百元,也不会让二姐夫跟着他,因为往往一粒老鼠屎就打坏了一锅汤。

大姐摆好了桌子和碗筷,对大家说:“吃饭了,吃饭了。”

张逊忙号召大家吃饭,“吃饭吃饭。”他对镇长和四毛村长说。

第三节

早晨的阳光和和煦煦地射在窗台上。空气里夹杂着泥草和粪池的气味。他并不觉得这种气味臭,相反,他觉得这种气味比城市里的空气好闻。无论是长沙还是北京,城市的大街小巷上都弥漫着汽车和摩托车的尾气,而这种尾气就是导致地球升温的直接原因。在他小时候,九月里的晚上,已开始盖被子了。如今九月的晚上,盖床毯子还不能从头盖到脚。他走到窗前,他的左边是一轮金黄的朝阳;右边是一片农田,光芒四射的太阳照耀着绿油油的农田。农田那边是一幢幢农舍、树木和山林。农舍上飘绕着炊烟。新的一天降至张家村了。

吃过早饭,他决定到父亲的坟上看看。他刚把手机放入口袋,手机就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是北京王作家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接了。他用五万元买了王作家的一本长篇小说,又用六千元一集诱惑王作家改他的长篇小说为电视剧本。

“怎么样?”他问王作家。

“今天何导邀我去天津,一起去吗?”

“我现在在湖南。”

“你怎么又到湖南去了?”王作家说,“我以为你在北京。”

“家里有点事。”

“我想跟你讨论剧本。我想把小说中的那个父亲变成一个很自私的人,这样就有戏了。你觉得呢?”

“我不这样看,我觉得就那样很好。”

“但何导觉得父亲吝啬和自私,就有戏可做,知道吗?”

“你们总是要出戏,结果拍的东西都显得过于做戏了。”

王作家在手机那头笑了笑,“那我把你的意见告诉何导。”

“那你告诉他吧。”

“你什么时候回来?”

“过两天就回来。”

王作家说:“假如何导坚持要把父亲的性格变动这是何导觉得父亲身上没戏,没戏就显得单薄,你明白吗?”

“不。我不这样看。”张逊说。

张逊合上手机时想,王作家是自己想把剧本中的父亲变成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觉得他们这些作家和搞电视的都有些胡来,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结果弄得电视剧愈来愈没人看。

二姐夫愣头愣脑地进来,一进来就放了个响屁。他坐到沙发上,拿起沙发上的中华烟,点上一支吸着。“小弟,跟你扯一百块钱看。”他望着张逊。

扯一百块钱既含着借的意思,又含着要的意思,“扯”字就是这么含糊不清。“又要去打牌?”他笑着瞧着二姐夫。

“不是打牌,你二姐把我口袋里的钱都收走了。”

张逊笑笑,打开钱包,扯出了一张百元钞,丢给二姐夫。

二姐夫把钱放进裤口袋,吐口烟,很客气地说:“小弟,你在家多休息几天。”

“我也想多休息几天。”张逊说。

二姐夫在他房间坐了一支烟的工夫,就出门了。张逊估计二姐夫又去打牌了。农村里有很多闲人,因为农村里只那么多活干,要忙,你总有干不完的农活,今天侍弄一下蔬菜地,明天到田里薅薅杂草,后天给花生地浇浇水。但懒一点的话,除了三个农忙季节,你天天都可以睡大觉和玩。这就是农村,伸缩性很大。农村里,一部分闲人涌到城市里打工;另一部分闲人就成了二姐夫这样的角色,以赌为乐。

他的手机又响了,是妻子打来的,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他回答妻子:“我在这里还有点事,乡里想办一个砖厂想拉我投资,我正在同他们谈。”

妻子说:“那你谈完事早点回来。”

他合上手机,伸了个懒腰。妻子现在完全归顺他了。早几年,妻子——这个省会长沙长大的女人,对他的乡下姐姐姐夫和父母表示出了轻蔑,他当时气得真想揍她一顿。从前他为自己的农民身份感到卑微和羞耻,现在他丝毫不在乎自己曾经是农民。“我是一个农民,尽管我早已拥有了城市户口,我骨子里还是农民。”他对他的一些好朋友说。他曾经有一种疯狂的征服欲。他要征服城市里的男人和女人,这不是报复而是征服,报复是具象的,是复仇;征服是侵略性质上的心理活动。现在他不再这样想,他觉得,身为一个男人,他干得很漂亮。打他过了四十岁生日后就清晰地意识到生命很短暂,一年一晃就逝去了,人活一天就少一天。所以他变得平和了。这两年,在用钱方面他也不再像农民那么吝惜,没钱的时候,挣一万就是一万。当钱达到了一千万或两千万时,意义就从价值转换成数字了,只是数字的增减。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要好好地善待自己和享受自己的成功。“我现在对赚钱没兴趣了,我看重的是人的价值。”他对他的朋友说。

他决定到父亲的坟上走走,跟父亲说说话。他出门,母亲问他上哪儿去,他对母亲说随便走走。他迅速上了山。这是一座长满了油茶树的山,但也不是纯粹的油茶树,还有杉树、樟树和槐树夹杂在油茶树中。山上杂草丛生,而在杂草中,这儿那儿总会露出一处处石碑,石碑下躺着一个个曾经在这个世上走过一遭的男人或女人。张逊的父亲便在其中。父亲的坟前有一棵杉树,一旁还有一棵槐树,背后是油茶树。坟上爬着许多藤蔓,两旁尽是狗尾草和霸王草,有些草业已枯黄。坟旁有一簇野生的小黄花,指头大一朵,在九月的阳光下闪耀着。他把缠着碑石的野牵牛花拔掉,抚摸着碑石。他想起很多年前,父亲第一次带他上黄家镇街上玩的情景。那时候他读小学二年级,也许是三年级,那是暑假,他记得那是“双抢”后不久的一天。那天,父亲带他走到一处冰棒箱前,问卖冰棒的女人冰棒好多钱一支,女人说白糖冰棒三分钱一支,绿豆冰棒五分钱一支。父亲站在冰棒箱前犹豫了下,掏出三分钱为他买了一支白糖冰棒。那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吃冰棒。

父亲死于五年前,死于胃癌。父亲的胃病是饱一餐饿一餐造成的。要不是父亲当年勒紧裤带支持他读高中,后来又找亲戚朋友借钱支持他读大学,他哪里会有今天啊。他这么想着时,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是方林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接了。“你今天会来吗?”

“家里还有点事。”他对方林说。

“我还以为你今天来呢,我都向公司请了假。”

他忽然觉得应该跟她见上一面,于是说:“你晚上不要出去,我会来。”

第四节

方林的卧室布置成粉红色,粉红色顶,粉红色席梦思床,粉红色窗帘,这一切造成房间里闪晃着粉红色泽。席梦思床很大,是新港牌席梦思,在长沙它属于过得硬的名牌:床的弹性强,韧性好,任人在床上捣腾也不容易损毁。在荧光屏上,即使是十吨重的推土机愤怒地从新港席梦思床上碾过,也安然无恙。这个广告很能促销,张逊就是看了这个忘不了的广告后,指导方林买这种席梦思床的。这是一套三室两厅两卫的新居,是他特意买了送给这女人的。它坐落在长沙郊区,它的后面是一片年轻的树林,它的左边是偌大一个水库,水库边是一大片橘树林。他喜欢这个地方,房价不贵还是其次,重要的是这儿的空气显得比市内的空气略好。市内充斥着含铅的一氧或二氧化硫气,这儿有-些树木的气味。

你厌恶一个女人,你会躲得她远远的;厌倦却不定哪一天又会回来,因为兴趣失去了还会重新建立。比如说你对哪个女人很烦躁,可是换一天你又不会烦躁了。厌恶是心理上的对抗,厌倦只是情绪上的活动。而当你情感上的化学分子改变时,你又会产生喜欢。张逊在方林身上就是这种感觉。他几次想同她分手,但他总觉得她身上有一些别的女人身上找不到的东西。他与很多女人都发生过性关系,但他就像一只大雁,总会飞回来。这幢房子是他三年前替方林购置的,而三年前方林住着单位上那种一室一厅房,厨房和厕所都窄小得只能供一个人进出,建筑面积加阳台和楼梯的一半还不到四十个平方。方林一直盼望有朝一日改变自己的住房条件。他为她改变了。

她从厨房走出来,上了趟厕所,洗了澡,披着一件睡衣进了卧室。她已不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她老了。二十多年前他是白水县黄家镇的一个年轻农民时,她那时候在他眼里是个高不可攀的美女,就好像高不可攀的珠穆朗玛峰。当年她插队落户住到他家里,每天早晨站在他家厨房门前漱口,他只能在背后偷偷觑着她苗条的身材和浑圆的臀部。那时候,他深深地觉得她就是他心目中的一只蝴蝶,而他什么都不是。一年后,这只蝴蝶飞离了他家,住到了他们自己建造的知青点——那是一幢土砖黑瓦屋,门前有几株桃树和板栗树,还有三棵杉树;他经常到知青点去玩,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看见她,而她连正眼也没瞅过他。

她跟他同年,比他小月份,刚满四十五岁。她已皮松肉垮了。乳房已起了皱褶。脸上也有了皱纹。尽管她经常用睡眠来美容,一天要睡十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也只是看看电视和报纸,但岁月不饶人,该离去的已从她身上离去了,该来的也来了。她的一头青发是美容师做的一番手脚,每三个月她都要进一次发廊,闭着眼睛让年轻的美容师为她那黑白参半的头发大干一番,直到每一根头发都乌黑发亮为止。假如他不阻挡她,她都愿意去为他隆胸,让松松垮垮犹如两只皮囊的乳房重新鼓胀起来。他反对她这样做。他说:“没必要,你怕你还是二十岁?你都四十岁了。你已经没青春了。”

说这话是五年前,那时候她明显感到自己变老了而想力挽狂澜。他告诉她任何人都逃不出时间隧道,当你生下来,你就坠入了时间隧道。鱼可以从网里逃脱,运气好的苍蝇可以从苍蝇拍下逃脱,但上帝不会让任何一个生命从时间隧道里脱逃。

方林在他身旁坐下,拢了拢一头乌发。她只是洗澡,没洗头。她昨天才从发廊出来,头发上飘扬着一股洗发精的香气。他不太喜欢闻这种香气,这种香气有点冲鼻子。他说:“我感到身子骨酸酸的。我太累了。”

“我跟你揉揉吧。”她说。

她开始替他按摩头部,手指在他额头和太阳穴上努力按着,似乎要把他额头和太阳穴上的皱纹拉神。接着她又按摩他的肩膀,为了很好地按摩他的腰身和肚子,她把系着睡衣的带子解开——这是一件棉质睡衣,金黄色,上面印着抽象派设计师绘制的花纹。她在他腰上按着,随后在他白晰的肚皮上亲了下。他没发胖,肚子平展展的,肚脐眼就像一粒纽扣嵌在肚皮上。裤衩裹着他那萎缩成一团的阳物。她结过两次婚,先后同六七个男人有过性关系。他是她最喜欢的心肝宝贝。她爱他,把他当成了她的归宿。她已不是那种被别的男人想方设法引诱的女人了。她从别的男人对她失去了兴趣上看出自己已人老色衰了。

“呃,你要是能把我弄起来,我就干你一下。”他鼓励她说。

他昨晚从白水转到她这里,她本想跟他做爱,但他没挺起来。她看他下身一眼,“我不想让你干。你已经不行了,你要爱惜身体。”

“这没什么。”他说。

在他腿上按摩,她将手放到他大腿根部,一路捏下去,直到脚跟。她这样来来回回干了五六次,又掉转身在另一条腿上这么干着。随后,她让他翻过身,骑到他背上,在他背上很用心且热情地按摩着。

他感到很舒服,感到身体酥酥的,感到酸疼的筋骨渐渐恢复了,还感到一股暖意腾空而起。他被她坐在身下,她的私隐处热乎乎地贴在他腿上摩擦。他感觉到了一股滑腻腻的暖流。他曾经反反复复地痴迷在她这股暖流里。他在其他女人身上找不到这股暖流,也许他找到过,但值得他眷恋留连的还是她身上的这股暖流。她身上的暖流犹如春潮一样泛滥,常常使他心醉神迷。她是他的初恋。他说:“可以了,让我翻过身来。”

她起来,叉开腿站在床上。他翻转身。她没穿胸衣,也没穿内裤,一片黑森森的丛林在他眼里晃荡。“坐上来。”他的下身一愣一愣地直了。

“你真要做?”她说。

“你逗起了我的情绪。”他说,“亲爱的,它已经很硬了。”

她摸了摸他,“真的很硬了。”她说了句。

“来吧。”

她笑了,格格格。他把她搂过来,她的身体非常依顺地偎到他身上。他拨弄着一枚乳头,那枚乳头在他拨弄下由软变硬了,像一粒话梅呈现在他眼里。接着,他的手伸进了她的那片茂密的丛林,她的那片丛林早己下大雨了,湿漉漉的。他说:“哇,你下面已泛滥成灾了。

她轻声说:“我有三个月没碰过男人了。”

“再有三个月,你不就要偷人了?”他逗她说。

她丢了个媚眼给他,“偷你呀。”

第五节

第二天上午,他醒来,打了个哈欠。她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我随便。”

“那我蒸香肠和馒头,再一人喝杯牛奶。”

他说:“行。”

她转身进厨房忙碌。他点上一支烟,吸了口,将一口烟雾吐掉。他有早晨醒来抽支烟醒瞌睡的习惯。他看着窗外,透过茶色玻璃看窗外的天空,天空于是就有些褐色。他想善意地劝方林找个男人结婚。半年前,他曾对方林提过这事,但她阻止他说这些话。她说她不想再结婚,她一个人己习惯了。她不需要什么伴侣。

她走进来,“你起来洗脸漱口吧,馒头和香肠都蒸在灶上了。”

他起床洗脸漱口。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今天不回北京吧?”

他晓得她舍不得他走。他说:“今天不回吧。”

她笑了,“好老公。”

他拿出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一万块钱。“给你用。”

“我有钱。”她说。

“方林,你对我很好,我也很爱你。”他望着这个女人,从头至脚地望着。他觉得她还有几分姿色,“但我觉得我有负于你。你最好还是找一个丈夫,这样我心里还安妥点。我是说真话,不是拿假话来考验你,我觉得你太吃亏了。”

她在沙发的一旁坐下,深深地吸口气。他能感觉到她的那口气吸得很深很深,然后又深深地吐出来。“假如我只有三十五岁,我不会要你提醒我。现在我已四十五了,找不到好老公了。与其找一个自己不爱的老公,不如就这样过。至少我还有一份自由自在的生活。人的一生很快就会过去,要是找一个男人来折磨自己,还不如不找男人。”

“我总觉得你很吃亏,因为我不可能……”他没把话说完。她掉转头斜睨着他,那目光幽幽地掷在他脸上,像一把生了锈的青铜剑。她说:“你是不是讨厌我了?”

他曾经很爱这个女人,他怎么会讨厌她?“不是那个意思。”他说,“我是觉得这样下去,害了你。因为你还年轻,而且……”

她打断他说:“你这话怎么不在五年前对我说?”

他哑然了。他心里有两种感情交织着,既爱她又觉得她对他是个心理负担,这使他不能完完全全地把她放下,在任何地方他都会想起她。他说:“你误会我了。”

她冷冷一笑,她冷笑的样子不漂亮,显得老谋深算。她脸上的肉大多松弛了,还有了中年妇女的斑斑点点。她笑时,脸上的皱纹就陡然增加了许多,像荒地上落满了枯叶。他又说:“其实我是为你好。”

“我谢谢你。”她说,起身进了厨房。

她的性格变了,她以前很开朗,什么话都听得进,同时什么话都不在乎。现在,她变得在乎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相信她爱他,但这样下去,吃亏的终究是她。他有一种内疚感。以前他并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保持这么长时间,以为最多一年两年就分手了。但现在看来,如果他不跟她分手,他们就没法分手。

“吃早餐吧。”她端着一只盘子走进来说。

盘子里盛着四根唐人神香肠和四个馒头。

她把盘子放下,又走进厨房端了两杯热牛奶进来,两人就着茶几吃着早餐。她不说话,低头吃着。他想说什么话,调和一下气氛。他咬了口香肠后说:“香肠很好吃。”

“这是二十八元一袋的香肠,一分钱一分货。”她说。

张逊说:“我们乡下做香肠都是用病猪或死猪肉,最好少吃香肠。”

吃过早餐,方林接了个电话,放下电话便说她要去公司里打个转身,但很快会回来。他说:“那我就再睡一觉,我最近这段时间最欠的就是睡眠。”

她走进卧室化妆,往脸上打增白膏,又给嘴唇涂褐色口红,接着用眼笔在眼眶上画了一圈晕色。她走出来,她的脸蛋一下子比刚才靓丽了几分。她走到他面前,在他脸上亲了口,说:“好好呆在家里等我回来。你今天不准走。”

“我等你回来。”

“老娘出门了。”她说,给了他一个媚眼。

他觉得她说的“老娘出门了”这句话很倒胃口,假如她是个二十岁的姑娘,她说这话就很有意思。但她已是接近老娘的年纪了,再说这句话就一点也不幽默。他这么想了下,写日记的瘾又上了心头,写生活和工作日记成了他的一种寄托。他打开密码箱,拿出日记本,想了想这几天的事情。日记写到一半时,手机响了,打他手机的是一个女人,名叫小限。

小限有很美丽的脸蛋,皮肤光洁,白里透出红泽;一双眼睛含着妩媚的光泽。张逊是这样理解女人的,假如这个女人的眼睛很亮,这个女人就一定很骚。凭他与女人打交道的经验,莫不如此。女人对男人不理不睬是假的,就如女人不爱钱是假的一样。女人说我不看重你有钱,其实这是女人自欺欺人。女人比男人更喜欢生活,更喜欢享受。如果哪个女人有所追求,那也是为了日后更好地享受属于自己的日子。女人的名利思想也许比男人淡泊,女人比男人也许更能忍受痛苦,但女人不能忍受寂寞。男人没有女人爱时,精力和能量会转移到工作上;女人没有男人爱会感到自己很可怜,会忧虑成疾。一个男人走夜路时没什么可担心的,一个女人走夜路,总害怕自己会遇到坏人。这就是区别,心理至生理上的区别。

早三个月,小限打他的手机,告诉他邓老板被公安局抓了,原因是贩毒。而在半年前,小限打他的手机,向他借三千块钱,因为邓老板在美容美发厅嫖娼,被派出所逮着了,要罚五千元款,但她手上只有两千元现金。那天他在北京。他让小限上金山书社小肖经理手上拿了三千元钱。还远一点,一年前,邓老板在街上聚众赌博,打十元钱一炮的麻将,被经过的联防队员抓了,没收赌资七百元钱还要罚两千元。小限也是打电话找他,小限在电话里说邓老板在派出所打电话,要她找他帮忙。他去了派出所,为邓老板交了两千元,将一通晚没睡觉而一脸霉相的邓老板领出了派出所。那天,他就感到曾经有恩于他的邓老板完了。有的人是经不住生活折腾的,邓老板就是这号角色。

邓老板是小限的丈夫,是长沙黄泥街最早的一批个体书商之一。张逊于早些年两手空空地下海时,邓老板已是腰缠万贯的大款了,说话海五海六,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但几年前,他因做淫秽书刊,以为机会来了可以大赚一笔而把自己的全部家当赔进去后,他就怨天尤人自暴自弃了。他并不经打。

小限在电话里说:“张哥,我要求你帮忙。”

“天啊,”张逊叫天说,“他这既不是赌博,又不是嫖娼,那都好办,他这是贩毒。贩毒不是出几个钱就可以了事的,你要晓得。”

小限在手机那头沉默了下,“我们碰一下面好吗?”

张逊总有一种欠了小限和邓老板什么的心理。这种心理就跟海水涨潮或退潮一样,时起时落。这是说时而觉得欠了什么,时而又觉得没欠什么。从某一点说,在他发迹的路上,邓老板确实有不可抹煞的功劳。邓老板曾替他销过很多万册书。另外,他心里对小限有一种暗恋情结。在他认识妻子徐红以前,他非常喜欢小限,但那时候小限眼里的男人不是他,而是说话牛气冲天的邓老板。而邓老板那时候私下同他谈起小限时,脸上充满了喜欢得不得了的光泽,说他这一辈子同很多女人睡过觉,只有小限最对他的胃口,言下之意是小限在做爱上充满了女人的浪劲。邓老板曾吊他的胃口说:“你要晓得她比我小二十岁零四个月。”

现在小限二十八岁,有了个四岁的儿子。

第六节

小限在麓山宾馆的咖啡吧等他。张逊本来想说自己有事而拒绝来,但她在电话里说“现在没一个人肯帮我”,假如她不说这句话,他会找个借口回绝她。但他不忍毁灭一个女人对他抱着的幻想。虽然她的绝望并不关他什么事,却有一种莫名的关心驱使他来了。

麓山宾馆的咖啡吧即使在大白天也是昏昏暗暗的,所有宾馆的咖啡吧都营造出了这种光线幽暗的氛围,这是便于人们在交谈时放松自我,不至于你盯着我的脸,我盯着你的脸。他走进咖啡吧,小限对他做了个手势,也就是将手举起,向他招了招手。

“堵车,不然还来得早一点。”他解释他迟到的原因,事实上他在方林家里磨磨蹭蹭地抽了支烟,犹豫了半个小时才动身的。

“没什么,我等人已习惯了。”小限说,脸上充满了凄婉。

他坐下,服务员走上来问他喝什么茶,他要了杯银针,然后望着小限。即使是在幽暗的光线下,他也感觉到了小限脸上的消沉和憔悴。“你瘦了一点。”他说。

“有烟吗?”她问他要烟抽。

他掏出中华烟,放到她身前。她赶紧抽出一支点上。她烟饿坏了的样子吸了口,深深地一吸,接着又过了瘾的样子吐出来。“我上个星期到了分局(她是指公安分局),找了办案干部,办案干部说了句‘花钱买阳寿’,不然会判了去。”

“你又没钱,怎么为你丈夫花钱买阳寿?”

她苦笑了下:“我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三个月前,她打电话告诉他,邓老板贩毒被抓时,他曾问她,邓老板自己吸不吸海洛因,她说邓老板自己也染上了毒品。邓老板是一边吸毒一边贩毒,这叫做以贩养吸,以毒养毒。“你就算弄到几万块钱,把邓老板赎出来,又有什么用?”

“他在里面很可怜。”小限悲伤的样儿说,“他现在寡瘦(方言:精瘦之意)的,猴子一样。他要我无论如何要想办法把他弄出来。”

“他出来了还会照样吸毒,他若是自己没染上毒品,那还有救。”他把残酷的现实告诉她,“他己经没救了。你救他是白费钱,何况你还没钱。”

两人说着邓老板的事,她一时高兴,一时又满脸义愤和失望。她不再是那个文静且妩媚的小限了。几年前,他认识这个女人时,她给他的感觉是又文静又妩媚。有的女人文静中露出几分端庄,小限是在文静中飘扬着几分妩媚,就好像晴天里下着太阳雨似的。此时的小限不再是彼时的小限了。她以前也抽烟,抽烟中涵盖着几分妩媚。此刻她抽烟,却显得穷凶极恶。她抽了很多烟,一支接一支。他没阻止她抽烟。中午很快就降临到了两人身上。他说:’’找个地方吃饭吧?”然后他转头叫服务小姐结账。

两人走出了昏暗的咖啡吧,走进了九月的阳光里。她穿着粉绿色的紧身短袖衫,外面套一件白针织衣,衣襟敞着,一对丰乳将粉绿色短袖衫凸在胸前。下面是一条白西服裙,紧裹着她的臀部,腿上套着白丝袜,脚上一双白高跟鞋。他再次感觉到了她脸上的消沉和憔悴,这使他又产生了一些怜悯。他说:“我们上哪儿去吃饭?”

她对他一笑,“我随你。”

“河西这边我不熟悉。”

“那就到我家附近的一个饭店吃吧,那个饭店的菜做得不错。”

这是一家小饭店,是他平常不屑于进入的饭店。饭店是一家两室一厅房,在两室一厅房外搭了个灶屋。两人走进里面那间,在一张餐桌前坐下。张逊打量着四壁,四壁是白白的墙壁,连一幅字或画都没挂。小限跷起二郎腿,点上支烟,觑着窗外的车辆和行人。他觉得这个女人垮了。一个女人,假如不想自暴自弃的话,会在很多场合下注意自己的言谈和举止。此刻小限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模样,这就是垮了。他说:“你平常干些什么事?”

“干什么事?我不晓得自己在干什么。”她转过头扫他一眼,“以前有钱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钱重要。现在没钱了,觉得这个世界暗无天日。我现在连抽一包白沙烟都要想尽量少抽,并不是怕抽烟抽多了对身体不好,而是没钱抽烟。”

张逊想起从前邓老板对他那么客气,就打开提包,拿出三千块钱。“拿去用吧,”他将钱递给小限,“没关系,以后有什么困难,只要我可以做到,我会尽力。”

她眼睛红了。

“这是我能做到的。”

她不但眼睛红了,嘴唇也在颤抖,那是哭脸(方言:哭泣之意)的前兆。他不想看见她哭脸,他说:“你喝什么酒?”他记得她以前经常代邓老板喝酒。

“邓哥以前的那些酒肉朋友,在邓哥倒霉后,没一个还像你这样。”

“谁都怕同吸毒的人沾边。”

她斜睨他一眼,那种目光是感激涕零的。他继续说:“如果邓哥不是吸毒贩毒,我还可以帮一下忙。但他是贩毒,这就没救了。”

她把三千块钱迅速放进她拎着的绿色皮包内,拉上拉链。她抽口气说:“我要跟他离婚,我还只二十八岁,我不想吊死在他这棵树上。”

“这个事情我就不好插嘴。”

她冷冷地笑了下,“我父母也劝我跟他离婚。”

饭菜上桌了,他让老板拿来了两瓶百威啤酒。老板将百威啤酒启开,倒了满满的两杯,一杯放在他身前,一杯放在小限身前。“喝酒,”他举起酒杯,“我明天就回北京了。”

她瞥他一眼,“徐红好吗?”

“还好。”

“你代我向徐红问好。”

“好的。”

她瞟着他,目光有几分感激,还有几分淫邪。他想以前她是那么高傲,看人不来,生活在一种由来已久的自我感觉良好中。现在这个女人像一只谄媚的狗,摇着尾巴,甚至还是一只发情的母狗。她垮了,她不再是他几年前暗恋的那个小限了。他见她的目光明显含引诱他的意味,就笑笑说:“以后有什么困难,我会尽量帮你,当然我希望你最好没什么麻烦。”

她说:“我也希望我最好没有麻烦。”

两人吃饭、说话、喝酒。小限上了脸,一张脸被酒精刺激得红彤彤的,因而显出了几分醉意。她没吃什么菜,主要是喝啤酒,她喝了两瓶。随后她露出晕晕糊糊的模样,她扫一眼他,一笑,“我有点醉了吧?”她的脸红润润的,迷人极了。

她说话时脸上遍布着娇媚的桃红色,于是就更加动人。他清楚她有勾引他的意思。她现在急于想出卖自己。也许她约我来时就想好了,与其找一个没钱的情人不如找我这个大款。他想。他决定离开她,以免生出非分之想。他买了单,打算走人,但她却坐着不动。她瞥着他,“我现在一身乏力,”她勾引他说,“我有点醉了。”

“那你怎么回去?”

她耸耸肩,“我不晓得。”

她住的地方不远,就在前面的一栋。他决定送她回家。“我送你回家?”

“那不好意思。”她一笑。

他让饭店的姑娘搀扶着她,他跟着走出了饭店。她走路摇摇摆摆,一颗头倒在姑娘肩上,她比姑娘高出了许多,因而身体弯着。此时是下午两点,一些人在家里午睡,一些人上班去了,街上只有几个老人走动。她走到房门口,从皮包里掏出钥匙,钥匙哗啦一声掉在地上,他弯下身拾起钥匙为她开了门。

家里一种破败相,一进门就是一派凌乱。以前家里有一组高档音响,那时候很多朋友都跑到邓哥家里唱卡拉OK,现在那套音响不见了;彩电也不见了,那是一台三十四英寸的长虹大彩电,而且连摆电视机的红木矮柜也不见了。那儿空下了好大一片面积。沙发上扔着衣裤和小孩子的玩具,茶几上丢着四五只烟盒,烟灰弹了半茶几。

他感觉她家里已很久没搞卫生了。“我没怎么住在这里,”小限面对这一切解释说,“我主要是住在我妈家里。”

这是一幢三室两厅房,这是六年前,邓老板和小限结婚时购置的。他曾经和很多长沙的书老板在这个客厅里喝过酒,打过麻将,还曾在这个客厅里大谈女人。女人是他们谈话的结合点。他们从不谈理想,他们也不探讨哲学和未来。他们的话题除了生意,就是女人。只要一谈女人,他们就有了共同语言。他们在这间客厅里讨论过嫖妓的乐趣,讨论过是宋祖英漂亮还是许晴漂亮等等。现在这个客厅已没了往日的繁荣。他说:“你家的彩电和音响呢?”

“都被别人搬走了。”

张逊一听就明白这话的意思,不是邓哥欠了别人的钱没钱还,于是别人搬了他的彩电和音响,就是邓哥没钱吸毒了,变卖家产。她对他友好地一笑说:“你坐吧。”

“不,我走算了。”

“走什么?”她睨他一眼,“喝杯茶再走也不迟。”

她睨他的那一眼让他心头一颤,犹如触了电。他对女人很敏感,很懂女人的举止所示。这几年,他经历了很多女人,也只有女人能排遣他的无聊和紧张,也只有女人能祛除他那紧张的神经。他早已不把搞女人看成一回事了,最开始他还记数——一种农民对城市女人的征服欲驱使他干一个又一个女人,后来干多了,这种快乐就失去了时效,于是不把搞女人看成对女人的征服,而看成是一种肉体上的消遣。小限走进厨房,啪地打燃液化气灶,烧开水。她走出来说:“水马上就开了。”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瞥着他。

他的理智被巨大的情欲替代了,心里腾起了一种占有欲,就好像汽车驶过时地上扬起了一片灰尘。他对自己说:操,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她?

她坐到他一旁,先是把针织的外衣脱下,扔在沙发靠背上。接着她又脱白丝袜,故意将两条白白的腿叉开,让贴肉的裤衩呈现在他眼里。他感觉到她所做的这一切都让他的身体火烧火燎。她的目光放出了求爱的信号。他嗅到了一股牛栏气味。他的手搁到了她那光滑犹如丝绸样的大腿上,他觉得她的两条腿生得还真的不错。她对他说:“摸摸我。”

他抚摸着这只光洁的大腿。她倒到他身上,她的手在他的下身处抓了把,她摸到了硬硬的物体。“搞我吧,我想要你搞我。”她说得很露骨,脸上燃烧着很旺盛的欲火。

“把裤子脱了。”他说。

她脱了衣服和乳罩,于是两只乳房极丰满地挺在胸脯上,粉红粉红的,接着她脱了裤衩,坐到他身上,两条腿夹着他的腰。她说:“你对我好,我只有用身体来谢你。”

他说:“不要这样说。”

她说:“事情就是这样。”

他说:“你这样说,就变得好像我是用钱来买你的身体。”

她说:“是我愿意。我愿意和你做爱。”

他不再说话,手抚摸着她挺拔且松软的乳房。她的乳房像两座雪白的山峰,两枚乳头由于哺育过婴儿,也就呈话梅那种颜色,比起他见到的少女的乳头略大点儿。他用手指拨弄了下她的乳头,继而将嘴唇凑上去,舔了舔。一捏,似乎还有奶水涌出来。他感到有些无趣,就不再理睬她的乳房,转而抚摸她的肚子,接着摸到了她的私处。那儿热乎乎且湿濡濡的。她对他说:“啊、啊啊,好好舒服的。”

“我其实很早以前就喜欢你。”

“真的么?”她这么问了句。

他说:“那时候你看我不起。”

她说:“不。我一直就觉得你很聪明。”

他抱起她,走进卧室,将她放到床上。她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醉眼矇眬

的样儿觑着他。他轻轻一笑,压到她光洁的身上。她用双腿夹住他,叫了他一声“亲爱的”,于是两人便双双沉入了情爱的游戏中……

做完爱,躺下歇息时,两人都闻到了一股金属的臭气。她说:“不好。”

在两人做爱中,一壶水烧干了,接着水壶底烧熔了,结果满屋子都是难闻的金属气味。她关了液化气灶,走进卧室,她说:“你认为我好贱的吧?”

她确实很贱,在做爱中,她对他不断地要求道“狠劲干我吧”。他说:“不,你并不贱。这是一种生理需要,就跟人要吃饭一样。”

“我想一个女人不多经历几个男人,其实不能算女人。”她穿衣服时深有感触的样子说,“我以前想从一而终,但那是很吃亏的,因为天下没一个男人会从一而终……”她叹口气,“我有一个比我小两岁的情人,人很帅,但没什么钱。最近他去了深圳。邓哥染上毒品后,基本上就没认真同我做过爱,和我的情人做爱我很快乐,和你我也快乐。”

他不喜欢听这个“也”字。他相信今天的一切都是她事先的设计。她打电话给他,见他在长沙,就跟他约会。他相信她喝醉酒是假的,一个可以喝半斤至八两白酒的女人,怎么会被两瓶啤酒灌醉?他说:“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还有什么打算?还不是过一天算一天。”她说得很悲观。

他相信她说的是真话,邓哥把这个漂亮女人毁了至少有一半,他想。

第七节

方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穿着睡衣,此刻已是晚上十一点钟。电视是一部科学探索片,用宇宙望远镜探索地球存在的宇宙。“你到哪里去了?”她追问他。

他瞥她一眼,“和几个朋友坐在华天酒家聊天。”

“我打你的手机,你的手机是关的。我还以为你今天回北京了。”

“我今天接了一天的手机,手机没电了。”

电视荧屏上解说:整个宇宙中有千亿颗恒星,太阳只是其中一颗恒星,地球只是围绕着太阳运转的一颗行星。人类是宇宙的精华,是目前发现的最高级的智慧物种。

“我买了你最喜欢吃的哈密瓜。”她说着,起身步入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了哈密瓜。

电视上说:科学家在火星上发现了水,但那是固体:冰。现在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火星上有生命存在,但是,如果说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存在,那么也许火星和人类已登上的月球上,可能有微生物存在。

“我不想吃。”他对她一笑说。

电视上说;尽管有很多种推测,但地球也许是宇宙中惟一存在着生命的一颗行星。如果说一颗恒星就是一个太阳的话,那么宇宙中有千亿颗太阳。也有一批科学家推测,也许围绕着其他恒星运转的行星中,也有类似地球这样的行星存在,但即便有,地球上的人类也不可能移居到其他太阳系上去,因为相距均是好几万光年的距离。

“我是特意为你买的哈密瓜。”她说。

“我今天吃得很多。”他说,目光仍凝聚在荧光屏上。

电视上说:今天的人类,对自身存在的地球进行着疯狂的剥削,掠夺着地球上的一切物质,疯狂地开采矿石。为了寻找钻石和金子,挖掘着土地,为一克拉的钻石,也许要挖九十吨泥土。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从而使地球的表层遭到严重损毁,土地也愈来愈贫瘠。

“还是吃一块吧?”她望着他。

他接过她递上来的一块哈密瓜,吃了口,眼睛仍盯着荧光屏。电视上说:适应人类生存的环境,在整个浩渺的宇宙中,迄今也就是地球……

“唉!”他叹口气。

“你叹什么气?”

“我好累的。”

她站到他身后,为他的肩头做按摩。电视节目变了,转到了非洲大陆上,一群群野牛在广阔的草原上漫步,还有羚羊、豹子和狮子。他还看到两只花斑豹躲藏在草丛中,窥伺着羚羊的动静,正潜行着向羚羊逼近。那儿有七八只羚羊,正在草地上漫步。它们是那么悠闲自在,它们并没感到危险正临近它们。他感到一只羚羊即将临近死亡。他看到一只花斑豹突然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向一只落在后面的羚羊扑去。他看到花斑豹扑在羚羊身上,而羚羊却拼命反抗,企图挣脱开这只花斑豹。但另一只花斑豹也迅速向它扑来,咬住了羚羊的屁股,两只花斑豹把羚羊按倒在草地上。画外音解释说:大自然是残酷的,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每一年在非洲的大陆上,有许许多多的羚羊、鹿和斑马均葬身于花斑豹、猎豹和狮子的腹中。

“大自然是残酷的。”他重复着电视里的话说。

她也把目光转到了荧光屏上。

画面上出现了一群狮子,它们围绕着一棵大树休息,远处是一群野牛和野马。它们相安无事地处在一起,嚼着草。两只狮子缓缓地向野牛和野马群潜行。画面上,野牛和野马正相处和睦地啃着草根。突然一匹野马发现了潜行而来的狮子,马上狂奔起来,于是草原上一片骚动,野牛和野马朝着远方奔去。一头狮子拼命追赶着一只野牛,那是一只三岁的野牛,还很年轻。狮子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年轻野牛的脖子,野牛往前窜了几步,倒下了。他看到野牛倒下后还在挣扎,但渐渐地就不动了。另一头狮子也上来了,跟着又上来了几只小狮子。它们立即撕咬着野牛,享受着大自然赐给它们的美餐。

那天晚上,他梦见自己是一头野牛,拼命地朝前跑着,躲避着狮子追赶。狮子紧追着他不放。他想他今天完了。他很吃惊地想野牛怎么会有思想呢。他在吃惊的一霎那醒了。

天已微微泛亮。这个梦是早晨做的。方林躺在他一旁,皱着眉头睡着。他估计她也像他一样被噩梦缠着。他想就让她还在噩梦里呆一会吧,人生就是一场噩梦啊。她在睡眠中显出了应有的老相。女人到了四十五岁,也就该是这样子了。

他点烟的声响惊醒了她。她睁开眼睛,她的目光十分浑浊。她说:“你醒了。”

“我刚醒,你睡吧。”

她却坐起来。她的脸上还是困倦倦的,好像一片光秃秃的山梁,又如一片干涸的河床。她说;“你今天不回北京吧?”

“不知道,也许会走,也许又不走。”

她把落到眼角上的头发拂开,睨了他一眼。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找一个丈夫,”他语重心长地看着她,“因为我在北京,很难顾及你。我也不愿意看见你一个人寂寞地生活着。”

她摇摇头。

“如果遇上了合适的男人,你还是不要放过。”

“你早上想吃什么?”

“你还只四十五岁。”

“我煮面给你吃?”

“你可以去找一个大学教授,找一个比你大七八岁或十岁的都行。”

“你想吃汤圆吗?我冰箱里有汤圆。”

“不想吃。我觉得你应该有一种安定的生活。”

“我不是很安定吗?”

“大学教授有稳定的收入,工资也不算低,这样你可以不操以后的心。”

“我去煮面去了。”她说,翻身下床,走出了卧室。

他吐口烟,烟雾袅袅散开。他想我怎么会梦见自己是一条野牛?我应该梦见自己是狮子啊。他脑海里出现了一条野牛在草原上狂奔的情景,一只雌狮却在紧紧地追着那只野牛。

方林走进来,面对着穿衣镜收拾自己。他说:“你把妆一化,人就是另一种

样子。”

“我晓得我已对你失去魅力了。”

“我仍然很爱你。”他回答她,在她额头上亲了下。

她抓着他的手,放到唇边吻了下。“你是个好人。水开了,我去煮面。”她说。

镜子里只留下了他的脸。他看着自己的脸,他看到了很多疲惫的皱纹。

第八节

整整一上午,手机响个不停。先是王作家打他的手机,问他在哪里,然后在电话里大谈剧本情节,足足谈了一个小时。接着小秦又打他的手机,也是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他告诉她,过两天就回北京。小秦在手机里说:“你就一点也不想我吗?”他还真的吃惊不小,他这次回湖南,还真的没想过她。而他以前是那么爱她。小秦是个很漂亮的西安女人,是他创办的金山文化影视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和接待工作。在与小秦好上以前,他还时不时对“鸡”伸出友好之手,自从他和小秦好上后,他就对浓妆艳抹的鸡们不感兴趣了。

小秦在手机里又说:“你在长沙搞上了别的女人吧?”

他脑海里闪了下小限的身影,那是个溜肩膀、大乳房和细腰身的女人。他回味起昨天与小限的那一幕,不觉就一笑。他说:“怎么可能啊,你想到哪里去了。”

“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就这两天吧。”他回答小秦说。

他合上手机还没一分钟,手机又响了,是老婆打来的。“你的手机怎么老占线?”

“王作家跟我谈剧本,何导演又跟我谈剧本,还有不占线的!”

“你不是说只在湖南呆两天吗,怎么还在湖南?”

他已在湖南呆了五天。“就这两天回来。”他像回答小秦一样回答老婆说。

接着他还接了好几个手机。

下午,他在新华书店里闲逛时,接了小限打来的电话。小限昨天委身于他后,就宛若自己是他的老情人一样。她一开口就嗲声嗲气,仿佛还是在床上。他想女人都这样,你没同她走出这一步时,都俨然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儿。一旦迈出了这一步,犹如敌人解除了武装,显出了贱相。两人说了几句话,小限娇声问他:“你在哪里呀?”

“我在新华书店,”他回答小限的话说,“你找我有事吗?”

“没事。”她说了这两个字就沉默了。

他相信她想看见他,她想跟他约会。他说:“你在家里?”

“我一个人在家里。”她特意强调一个人,语气里含着几分期待。

他很矛盾,是继续跟她约会,还是不去打搅她的生活。“那我等下来。”他说。

“我等你。”她小声回答。

他能感觉到她脸上有-层欣喜,她太需要爱情了,她还只二十八岁,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将怎么生活。邓哥走上了邪恶之路,锒铛入狱了。她的前途,如果她不振作起来,那就是一片黑暗。他站在书架前,翻看着一本《绝对隐私》。

他买了三本书,走出新华书店,叫了辆的士,很快就到了小限住的那幢楼前。他下车,看了眼天空,天空灰蒙蒙的。她开门,盯着他看,那种目光很热情和亲昵。她说:“我以为你要等下来呢。”她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她还没来得及化妆。她的脸看上去没昨天漂亮。

“你一个人在家?”他这么说了句。

“嗯,我一个人。”她说,转身走进卧室。卧室里有一张很大的席梦思床,一旁是一个红木梳妆台,很漂亮。她在红木梳妆台前坐下,忙着化妆。她是化妆给他看。

他瞪着她化妆,他感到女人是蝴蝶,五彩缤纷。书上说女人是花,但他觉得女人是比花朵更具活力的蝴蝶。蝴蝶是美丽的,女人也是美丽的。他深以为然地这么想。

她不好意思地对他说:“你别盯着我。”

他还是盯着镜子里她的脸,他说:“你是一只美丽的蝴蝶。”

她也盯着他的脸说:“我发现你也英俊。”

他哈哈一笑,觉得她是有意想讨好他。

“你不是那种年轻男人的英俊,而是一种成熟的美。”她说,“男人成熟后,就像苹果熟透了,会有一种诱人的水果香气飘扬。我觉得男人的美不是青春,而是阅历。一个男人没有阅历就跟没内容一样,我喜欢有阅历的男人。”

他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有见地的话,他被这个女人感动了。他觉得她其实是个很好的女人。他觉得她说的是那么回事,一个男人没有阅历,势必就很浅薄。他把她搂到怀里。他的手在她背上轻轻抚摸着,他说:“你的脸蛋很俊俏。”

“我没有徐红漂亮。”她说。

“你是另外一种美。”他说。他开始抚摸她的腿,抚摸她的臀部。他的手伸到她的大腿内侧里,她本能地发出了呻吟声,并把他抱住了。她说:“我要你搞我。”

她用了一个“搞”字。

他感到她的性欲很强,“你就想搞了?”

她点点头:“我想。”

她说话的声音不高,但脸上却爱欲横流,这让他觉得女人一放荡就变得很贱,她骨子里是个很贱的女人。他解开她的衣服,脱掉,盯着她的乳房。他说:“你的乳房很好看。”

“我的腿也好看,我丈夫一直说我的腿生得好。”她启发他说。

他脱下了紧裹着她屁股的西服裙,又剥下了连裤袜。两条白嫩嫩的皮肤光洁的腿便呈现在他眼里。张逊昨天忙着同她做爱,没注视她的腿。她的腿确实生得美,丰腴且修长,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他非常痴迷地拥抱着她两条白嫩光洁的腿,脸就埋了上去,深深地吻着,一直吻到她的私处。她的私处张牙舞爪地冲着他。他喜欢这种张牙舞爪。这种张牙舞爪虽然丑陋,却流淌着诱惑,犹如密密匝匝的丛林对觅食的老虎充满了诱惑。

第九节

北京的十月十分迷人。这是个不冷不热的日子。这天,张逊和老婆在王府井大街漫步。他陪着老婆进出这样那样的商店,老婆在疯狂地采买自己喜欢的衣裤和鞋袜。她有很久一向(方言:一段时间之意)没上街了,她觉得她身上的秋装已经过时了,她得重新武装一下。她搬到北京住的这两年里,基本上没进什么商店,即使进也只是匆匆一瞥,从来也没认认真真地逛过商店。

他陪着她,就像一个保镖紧跟着漂亮的夫人。徐红买了很多东西,他-只手上提了三四个包,包里全是老婆买的衣裤和皮鞋。她也一只手上提了三四个包,装着同样的东西,所不同的只是样式不同罢了。两人走到奔驰600前,把大包小包都扔到后座上,他松了口气,快吃中饭了,采购任务也圆满完成了。他说:“回家吧?”

“回家。”老婆也一脸累了地回答说。

他们坐进奔驰车,她亲了下他。他对她懒慵慵的样子一笑,发动了汽车。汽车徐徐向前驶去。他对她说:“我喜欢北京的十月,这种天气舒服。”

老婆说:“如果要我说,我觉得北京的冬天好过。长沙的冬天冷死了,没暖气。”

他说:“那倒也是。”

汽车在金灿灿的大街上行驶着,他心里有一种想吐的感觉。近一段时间,他觉得他的肠胃不太好,好像吃什么东西都难以消化,总是打着酸嗝。他还感到他的精神不佳,总是很疲劳的样子,实际上想睡觉又睡不着。

“你开车小心点。”她见他开车很猛,提醒他说。

“没事。”

“我一想起我买了这么多好衣服,我就想到哪里去玩。”老婆说。

女人就是女人,他想。女人穿了漂亮衣服就想到哪里去走走,希望有人注视,且获得男士们的赞美。男人们穿名牌衣服是为了体现身份和实力,女人则是为了漂亮。

老婆又说:“真的,我们晚上去看一场电影吧,我们还没在北京看过一场电影。”

他眼里闪现了小秦,他倒是同她看过几场电影。如果要看电影,他也不会同老婆去看。他一直觉得小秦身上有一种高贵的东西。你能感觉到她是个高贵的女人,但你又说不清那种高贵是什么。高贵不是标签,不是衣服,是一种气质,它的内核应该是藏在血液里。

老婆说:“最没意思的就是你。”

“怎么啦?”他愕然地盯一眼老婆。

她不像从前那么秀美了。她在他心里的美好感觉正在一点点退化。他很吃惊,他怎么会对一个又一个的漂亮女人渐渐失去好感。而且近来他都没了性欲,老婆要跟他做爱,他就是挺不起来,整个就像一只雏鸡萎缩着。而在一年前,只要女人在他面前脱下衣服,他的阳物一蹦就挺了起来,仿佛是一只老鼠窜出地洞一样,活泼泼的,骄傲得很。但这半年,性欲似乎在一天天减弱。以前有两天不干这事,阳物就很不听话。现在半个月过去了,那东西连半点挺起来的迹象都没有。昨天夜里,徐红嗷嗷地要跟他干,可无论她怎么揉捏,它就是不起来,就如一只小小的晕鸡仔。

“我不行了,”他一脸惭愧,“真的不行了。”

她失望地瞪着他。

他只能让她失望。他从前从没让她失望过,相反他总是以坚挺而骄傲。这些天,那东西似乎不是长在他身上,面对秀色可餐的女人也无动于衷。他暗暗吃惊,还很哀伤。一个人一旦力不从心,就意味着走向衰老了。“我太累了,”他找原因说,“看来我得补补身体。”

“你这家伙在外面搞多了。”老婆责备他说。

“没有,我在外面很老实。”他说。

第十节

他们回了家,将大包小包一一提到客厅里,把一张沙发占满了。这是一幢五室三厅三卫房——两间主卧室都带卫生间,建筑面积二百三十平方。一盏豪华的水晶吊灯悬在厅里;墙上贴了意大利墙布,花纹十分雅致漂亮;靠窗摆了个玻璃鱼缸,养了很多金鱼和红鲤鱼。这是家里人口少,为增加人气所为。一位风水先生让他这么做。沙发是进口的意大利羊皮沙发,棕色,坐上去软塌塌的;矮柜和茶几都是红木的,还有两张古色古香的红木太师椅是明朝的古董,据今已有五百年历史了。保姆看着他们大包小包拎这么多东西回来,十分高兴。她很明白,夫人有了新衣服,旧衣服就归她了,而那些旧衣服穿在身上仍然像新的。

徐红与保姆说话时,张逊走进书房,坐到了躺椅上。书房布置得很漂亮,红木书柜里摆着一本本精装书,大部分书他都阅读过,他读书的速度很快,且能从书中取其精华。每本书里都隐藏着作者的智慧,你如果留心读,你就能取其精髓。这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思。书房里有一张红木书桌,这张红木书桌值一万七千元,是他从一家新潮香港家具店购的。他的目光落在书桌上,拿起一本没看完的书,徐红换了身新衣服走进来,让他欣赏。

“好看吗你觉得?”

“好看,”他说,又加了句,“很漂亮。”

老婆在他面前挠首弄姿地摆了几个舞蹈动作。他觉得她到底是个小姑娘。任何人都无法绕过自己的年龄和本性,是什么年龄就会有什么样的举止。老婆二十八岁。他在二十八岁时只是刚刚大学毕业,身上还贴着农民和学生的标签。

老婆又换一身衣服进来,“你看。”她说。

“很漂亮。”

她走上来亲了他脸蛋一下。他笑笑:“你穿什么都好看。”

女儿笑笑走进书房,笑笑三岁,一张小脸红润润的,很胖,有些营养过剩的样子。笑笑是他的第二个女儿。他希望她是个儿子,但没想又是个女儿。笑笑大大咧咧地坐到他身上,对他说:“爸爸,我要吃巧克力,妈妈不给我买。”

老婆说:“会把牙齿吃坏,不能吃巧克力。”

“会把牙齿吃坏,笑笑。”他在女儿脸上摸了摸,“你去吃美国香蕉。”

“美国香蕉我吃厌了。”笑笑说。

“那就吃苹果。”

“苹果我也吃厌了。”笑笑叫道。

“那就吃布丁。”

笑笑做了个要呕的动作,“我再也不吃布丁了。我要吃巧克力。”

“你爸爸小时候看都没看见过这些东西,更不要说能吃到这些东西了。”他对女儿说,“你不要这样不爱吃,那样也不爱吃。爸爸长到三十岁才第一次吃香蕉。”

“为什么呢?”笑笑听了觉得好笑地问父亲。

“爸爸家没钱,因为你爷爷是农民,穷。”

女儿茜茜放学回来了。她把书包一丢,走进书房,在父亲肩上拍了下叫道:“老爸。”

茜茜不是他和徐红生的女儿,茜茜是他前妻刘小专生的女儿,今年十一岁,读小学五年级。茜茜爱看书,除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她还要读很多课外书籍。自从她读三年级起,就开始读一本本图书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和《中国上下五千年》等等图书。这一点很像他小时候。他小时候很渴望读书,偶尔借到一本书,马上如获至宝地读着。他相信茜茜长大了会有出息。女孩子肯读书,知识面就扩充了,有知识就会有用武之地。

一家人吃过中饭,他跟两个女儿玩了玩,然后走进卧室。徐红躺在床上,手里拿着遥控器,看着电视。这是一台三十四英寸的画王彩电,搁在非常精致的红木矮柜上。他脱下西服,躺到床上。她偎到他怀里,他拿过她手中的遥控器,换了个频道,这个频道介绍着一些科学新发现。一些科学家正探索着人类的起源。老婆要换频道,他说:“我喜欢看科学片。”

“这有什么好看?”徐红说。

他没让老婆看电视剧,他继续看着有关科学探索的电视。这部片子介绍着人类的起源。科学家从人身上提取基因,与黑猩猩的基因相比较,从而发现误差只有百分之一,这就是说人和黑猩猩共一个祖先,人是从黑猩猩进化过来的,是黑猩猩的突变种。而在人类存在的六千五百万年前,地球是恐龙横行的时代。假如六千五百万年前地球上不发生那种陨石与地球相撞的灾难,那么今天的地球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类存在,因为巨大的恐龙会把还是猿人的人类祖先一一吃掉,根本就容不了人类进化。由此可见,人类存在在这个地球上,纯属偶然。那个偶然灭绝了恐龙,却在六千五百万年后诞生了人类。

“人类来于偶然。”他说。

老婆换了个频道,张逊也就跟着妻子看那个频道。不一会瞌睡就爬上了他的脸,让他软绵绵又困盹盹的,他迅速步入了梦乡。但很快又惊醒了,老婆在一旁动了下,并没挨着他,他却醒了。他说:“关掉电视吧。”

徐红关了电视,躺下来对他一笑,那种笑容非常妩媚,曾多次让他冲动。但今天他一点也没感动。她在他身上摸着,要跟他干,然而他一点性欲也没有。他说:“我要睡觉。”

老婆说:“我想做爱,我真的很想搞。”

他抱歉的样子说:“我没一点劲。”

老婆疑心道:“你的劲呢?用在别的女人身上了吧?”

“没有。我太累了,我不骗你。”他说。

他想满足她,但他暗暗吃惊他怎么会硬不起来?他怎么会没了性欲?他把老婆搂在怀里,让老婆抚摸他的阴茎,想在她的逗弄下硬起来。然而身上的能量根本就不到那玩艺上去。那玩艺就像团棉花,软软的。他想他怎么会这样?他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以前搞得太多了,把身体搞空了。他没想到他正在向死亡的终点站走去。死神已盯上他了。死神就像一支伏击部队,悄悄向他包抄过来,他一点也没察觉他离死亡只有一天了,他还在想着怎么把他的金山公司发扬光大……

老婆欲火中烧,很想跟他干。她瞪着双美丽的眼睛说:“我要你我要你。”

他力不从心。他说:“明天吧,等我明天去弄点药,保证让你快乐。”

然而没有明天了,对于他来说迎接他的明天就是死亡。

~第一节

接连半个月,天天都是金灿灿的太阳悬在上空,使白水县的气温持续上升。在张逊眼里,夏天延长了。在他的记忆里,早些年的八月底开学,一进入九月就要穿长衣长裤。这些年,温室效应日益严重,夏天延长了至少半个月,甚至到了十月份都用不着穿长衣长裤。在他小时候,十月里都要穿夹衣或卫生衣了。他曾很羡慕有的同学身上有卫生衣穿。他直到读大学才第一次穿上卫生衣。他还记得那是一件枣红色卫生衣,穿在身上显得很笨,但在他记忆里倒是很暖和。这几年的冬天真不像冬天。今年过年,他回白水县,一点也感觉不到冬天的气氛,没看见几个人身上穿着棉袄。姐姐对他说,连续五年的冬天,白水县没下过一次雪。他在黄家镇中学读初中时,常常在学校和路上跟人打雪仗,有一次他将一个捏了很久因而很硬的雪球掷过去,还把对方的鼻子打出了血,吓得他觉得自己闯了大祸。

可怕的温室效应改变了南方的气候。

张逊这次回白水,是他捐建的张家财小学体育馆和运动场落成了。他被县教委和镇政府请来剪彩。他没想到九月的太阳会如此晒人。他站在三百米跑道的运动场旁,且还是站在一株樟树下,也感到燠热难耐。他记得七月里回来时,也没这么热。他感到夏天和秋天有点儿对换。运动场上站着近三百名学生。张家村没这么多孩子,这是附近村子的农民,见张家财小学建得有模有样,就盼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把孩子送来了。站在张逊一旁的是张家村村长四毛,四毛村长和张逊是孩提时代的朋友,而这所小学的建成,便是四毛村长促使张逊的结果。四毛村长说:“日你的,你功不可没啊。”

四毛村长请县教委主任讲话,接着是镇长讲话。镇长是个年轻人,早几年毕业的大学生。他大力颂扬了一番张逊的功德,说张家村之所以有了全县一流的小学,是因为张董事长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了财富后,不忘家乡人民的疾苦,关心家乡人民的下一代等等。他号召张家则小学的全体学生学习张逊。他对着麦克风尖声说:“同学们,你们将来长大了,成了大老板,发了大财,就要像张董事长一样——不要忘记故乡这片热土,是故乡这片热土养育了你们!你们要像张先生一样,对家乡人民要有所贡献。”

在mk镇长充满激情地说话时,张逊看着一张张孩子的脸,他们都是表情淳朴且严肃地望着他、四毛村长、镇长和教委主任。他们都是七八岁或十一二岁的男孩女孩,他们不像城里的孩子脸白白的。他们的脸都黑黑的,但那一张张愣愣的小脸上却写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他似乎看到自己也站在中间——那个少年的他,望着此刻的他,他已四十六岁了。他的脸上不再写满理想和渴望,而是写满了沧桑和疲倦。

四毛村长接过麦克风说:“下面,请张董事长为同学们讲话,请大家欢迎。”

掌声当然是热烈的,比欢迎县教委主任和镇长的掌声都热烈几分。台下的这一大片小小的脑袋已从校长嘴里知道了,这所学校是他张董事长捐建的。他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这个比他们的父亲来说要有钱得多的男人。他们都希望有朝一日成为他。

张逊扫了眼凝望着他的学生和老师,接过四毛递来的麦克风,但他却不想多说话,因为他想说的话都被县教委主任和镇长抢先说了。他说:“天气很热,不愿耽误大家和同学们的时间,我只讲一句话:我祝愿同学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讲的话完了。”

掌声又起,掌声一停,众人就拥着他去一旁的体育馆门前剪彩。那儿站着几个老师和两个女生,两个女生拉着扎了一朵大红花的红绸带,站在体育馆的大门两旁。张逊和县教委主任、镇长及四毛村长走上去,一个女生对他行了个标准的少先队礼,便把一把扎着红绸布的剪刀递给他,张逊走上去,剪断了由两个女生牵着的红绸带。于是体育馆的门被推开,学生们吆喝喧天地鱼贯而入,跑着嚷着,喧闹声如海浪一样拍打着张逊的耳朵。

张逊笑着,大家也跟着将笑容遍布在脸上。

蝉在树梢上叫嚣,吱吱吱一声接一声,此起彼伏,仿佛在庆祝体育馆开放。张逊看了眼天空,天空蓝蓝的,一缕缕白云在上空飘飞。他感到腰和手臂都有些酸疼,而这种生理现象,在两三年前很少发生。五十知天命,他想,天命之年也快来了,我操。

四毛村长说:“张逊哥,走,到办公室坐坐吧。”

校长也说:“张先生,到办公室休息休息。”

校长是个中年男人,剪了个莴笋头,一张脸黑黑的,那是下地劳动时被太阳晒的。

张逊笑笑,“不休息了,我还有事。们们忙你们忙。”

张逊回到家里,觉得累,就躺到床上睡觉。母亲端杯茶进来,放到他床旁的椅子上,椅子上放了个烟灰缸和一盒中华烟。母亲说:“你的茶。”

母亲已七十几岁。一张脸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皱纹。头发都白了。一双眼睛浑浑浊浊的,含着一种老人的沧桑感。“妈,我昨晚没睡什么觉,我要睡一下。”

“你睡。”母亲说。

“任何人来找我,都说我不在。也别叫我吃中饭,我醒来了再吃。”

母亲说:“我听你的。”

张逊待母亲退出房间带上门,便点支烟,吸了口。他瞧着窗外。天空蓝盈盈的。阳光在树梢上闪闪晃晃,树梢摇曳不止。一只麻雀在枝头上喳喳喳地叫。他按灭烟蒂,睡下了。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他在梦里着见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孩,背着黄书包,在两边是槐树、樟树和杉树的小路上疾步行走。很多只蝴蝶在山坡上飞舞,它们是生物之花,在空中飘扬。它们不要到哪里去,它们也许没有目的,它们只是尽情地飞。那个男孩在梦里拼命地追赶着一只蝴蝶,那是一只色彩斑斓且美丽无比的蝴蝶。他努力地追赶着它,很想逮住它。它飞着,采集花的精髓,这朵花上栖息一瞬,那朵花上工作片刻。男孩就是抓不到它。

醒来后,这个梦让他想了半天。母亲推开门,见儿子醒在床上,母亲说:“你醒了?”

“几点了,妈?”

母亲说:“快一点钟了吧。”

他发现自己没睡多久,但他觉得他睡得很香。母亲又说:“黄镇长和四毛村长都来过了,我说你在睡觉,他们就说等下再来。”

他很平和的样子呷了口茶。

第二节

吃过中饭,他坐在门口抽烟,瞧着九月的村庄。从门口望出去,是一片绿绿的农田。田里的稻子正在抽枝结穗。几个农民的孩子在稻田间的小路上走着,结伴而行,去学校读书。他想起了《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那首歌。二十多年前,他在大学里读书时,一听到这首歌眼前就出现此番情景。一个老农民赶着一头牛在另一条路上走着,那是条水牛;一个年轻农民骑着一辆摩托车在那条路上颠簸不止,他很快就超过了老农民和那条水牛,不见了。天上传来飞机飞过的声音,声音很厚重,随后又是一片沉寂。他抽完烟,转回房间,从包里拿出日记本,坐到桌前写日记。他写下了这几天的事情和感受,他刚刚画上句号,手机就响了。

“喂,哪位?”他拿起手机说。

对方是方林,他的情人,她说:“你在哪里?”

“我在白水。”

“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下午镇政府还要找我谈什么事情……这倒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我想在乡下休息两天。我很喜欢闻乡下的空气,一到乡下,我就可以懒散点儿。”

他合上手机,脑海里立即闪现了方林的形象。她不是一个年轻女人,她长着一张忧郁的瓜子脸。年轻的时候这张脸并不忧郁,而是很漂亮,是他的追求和向往。那时候她是知青,而他是农民。他正想着这些,大姐和大姐夫走来了。大姐说:“小逊,你回来了。”

“嗯。”他回答大姐。

大姐是五十几岁的人了,是这片土壤上长大的女农民。她穿一件淡黄色长袖衬衣,下身一条黑裤子,脚上一双布鞋。大姐的头发已白了很多,尤其在鬓角处,差不多全白了。他感觉大姐这几年老得很快,早两年大姐看上去还像个中年妇人,一眨眼就同一个老年女人一样了。他心里有点悲伤。大姐是个很好的女人,他小时候,大姐很照顾他。在他读高中以前,他的衣裤和鞋袜从来都是大姐替他洗,他读高中时,大姐才哭哭啼啼地出嫁,而那时候大姐已二十好几了。大姐说:“茜茜还好吗?”

茜茜是张逊的大女儿,“茜茜还好。”他回答大姐。

“茜茜读书用功吗?”大姐说。

“还行。”他回答。

大姐夫放下一袋米,事实上是把五十斤早稻米倒进米缸后,又跟在灶屋里忙碌的母亲说了几句话,才转身进来看他。“张逊。”大姐夫鼓着两只牛眼睛叫他。

大姐夫是个十足的农民,只晓得种田种菜和种西瓜,其他的一切,比如湖南省长是谁、国务院总理是谁;比如中东战争、海湾战争,他一概不知道。他只知道什么季节种什么农作物,给农作物施什么肥。大姐夫还是个老实巴交又缺言少语的男人,见人难得说上几句话,因为他的思想从不在交往和语言上,而是在农作物上。他满脑壳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朴实的唯物主义思想。大姐夫说:“在家里要住上几天吧?”

“明天走。”

大姐夫咧嘴一笑,露出了一排黑黑的牙齿。大姐夫长了一张方方的脸,皮肤黑黝黝的。大姐夫在一张靠椅上坐下,打量了眼房里的四壁。张逊递支烟给大姐夫,大姐夫一看是中华烟,咧嘴一笑说:“啊,这烟好贵哩。”

大姐说:“你大姐夫节约得同鬼样的。”

大姐夫咧嘴笑笑,笑得很憨厚。

“你过年送给他的两条精白沙烟,他到现在都舍不得抽。”大姐说。

大姐夫很节约,身上充分具备着农民的吝啬。大姐夫从小穷得同哥哥共一条裤子穿,也就更加舍不得用一分钱。大姐夫身上穿的白衬衣,还是张逊几年前丢下的,大姐夫至今仍拿它做出客的衣服穿。大姐夫说:“我就是舍不得,那些好烟,我留着待珍贵的客人。”

“大姐夫,烟留着会起霉,钱留着会变水。”他对大姐夫说。三年前的冬天,他出钱为母亲和二姐二姐夫修建这幢两层楼房屋时,曾也给了大姐十万元,让大姐也重新建栋住房。但大姐夫却把那笔钱放到农业银行存起来了。去年,他曾劝大姐夫建房,大姐夫答应得好好的,但转背就把他的话抛到脑后,仍然舍不得动用那笔钱。张逊说:“大姐夫,我告诉你,十万元现在还可以建一栋房子,再过两年,也许二十万元都建不成房子了。”

大姐着急道:“唉,你大姐夫宁可过叫化子生活,也不想用存到银行里的钱。”

张逊走到窗前,冲窗外吐口痰。天空一派明媚,近处的山林绿绿的,而远远的山脉在阳光下蓝蓝的,只是比天空的蓝色深沉一点。那边,半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山包,山包上有一些枞树,还有一些农民们不再理睬的板栗树。板栗树是一些不成材的树,从前村里人都把板栗树和枞树的枝桠砍了当柴烧,现在农民们大多烧煤,也就没人理睬那些树木了。在那处山包的后面,就是知青屋,方林曾住在那处知青屋里。一只画眉飞到窗前的树梢上,吱吱吱地叫着。他盯着这只漂亮的画眉鸟。

大姐说:“钱只要进了他的口袋,就莫想出来了。”她是指大姐夫。

张逊看见四毛村长和那个长着一张大嘴的镇长走来了。镇长一边走,一边冲着手机说话。他觉得现在的乡干部还是挺好过的,因为现在的农村不像过去那么穷了。他转过头,看一眼大姐和大姐夫,说:“镇长和村长来了。”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进来,跟他们一家人打招呼,张逊笑笑,让他们在沙发上坐下。大姐忙为他们泡茶,四毛村长说:“大姐,好久没看见你了。”

大姐说:“鬼话,早一向在村口上还碰见了你。”

四毛村长哦了声,记起来了道:“对对对,那一天村头的张狗家正在杀狗。”

镇长说:“说起狗,我好久没吃过狗肉了。”

“想吃么?想吃我就去称几斤狗肉来。”大姐说。

“那很好啊,”镇长咧嘴笑笑,“我还真的很想吃狗肉。”

张逊笑笑,掏出钱包,拿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让大姐去村头买狗肉。大姐出门走了,几个男人便坐下来谈事情。

傍晚,二姐和二姐夫回来了,二姐是从镇上回来,而二姐夫是从牌桌上下来。二姐夫不像大姐夫,有的人天生勤劳,有的人天生懒散,二姐夫就是天生懒惰的男人。有很多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懒惰和好赌在二姐夫身上就是与生俱来的。当年他追求二姐时,到张逊家来,还假模假样地干活,比如帮母亲劈柴或帮二姐扫地抹桌子。一结婚,他再来他家,就大老爷样的,往椅子上一坐,一杯茶一支烟,瞧着二姐抹桌子和扫地,纹丝不动。这就是二姐夫。如今,要找二姐夫,只有到麻将桌或骨牌桌上寻他,他保准在。他已被镇派出所抓赌的抓过几次了,但仍然和他的朋友在牌桌上相见。

“输了还是赢了?”四毛村长看见他,便笑着问。

二姐夫答道:“惨败。”

镇长一听便张大嘴巴问:“输了多少?”

二姐夫皱皱眉头说;“八十块钱。”

二姐说:“你总有一天会把家产都输掉的。”说着,她盯了老公一眼。

二姐夫申辩说:“这一年里,我整体上还算是赢得多。”

二姐说:“你赢了好多?”

二姐夫就数着他赢的次数,哪天赢了多少,哪天又赢了多少。

二姐夫今年有五十岁了,但仍然有一颗顽童的心。据二姐和母亲说,他除了春插、双抢和秋收,这三个农忙季节下田干活外,其他的日子,每天有十二三小时是在牌桌上度过的。不是在这家农民的牌桌上,就是在那家农民的牌桌上,他打牌都打到七里外的镇街上去了,而且还常常一打就是几天。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总有一天会死在牌桌上,恐怕说的就是二姐夫这样的人。二姐曾想让二姐夫跟着张逊干事,但他没同意,他宁可每月白给二姐夫几百元,也不会让二姐夫跟着他,因为往往一粒老鼠屎就打坏了一锅汤。

大姐摆好了桌子和碗筷,对大家说:“吃饭了,吃饭了。”

张逊忙号召大家吃饭,“吃饭吃饭。”他对镇长和四毛村长说。

第三节

早晨的阳光和和煦煦地射在窗台上。空气里夹杂着泥草和粪池的气味。他并不觉得这种气味臭,相反,他觉得这种气味比城市里的空气好闻。无论是长沙还是北京,城市的大街小巷上都弥漫着汽车和摩托车的尾气,而这种尾气就是导致地球升温的直接原因。在他小时候,九月里的晚上,已开始盖被子了。如今九月的晚上,盖床毯子还不能从头盖到脚。他走到窗前,他的左边是一轮金黄的朝阳;右边是一片农田,光芒四射的太阳照耀着绿油油的农田。农田那边是一幢幢农舍、树木和山林。农舍上飘绕着炊烟。新的一天降至张家村了。

吃过早饭,他决定到父亲的坟上看看。他刚把手机放入口袋,手机就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是北京王作家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接了。他用五万元买了王作家的一本长篇小说,又用六千元一集诱惑王作家改他的长篇小说为电视剧本。

“怎么样?”他问王作家。

“今天何导邀我去天津,一起去吗?”

“我现在在湖南。”

“你怎么又到湖南去了?”王作家说,“我以为你在北京。”

“家里有点事。”

“我想跟你讨论剧本。我想把小说中的那个父亲变成一个很自私的人,这样就有戏了。你觉得呢?”

“我不这样看,我觉得就那样很好。”

“但何导觉得父亲吝啬和自私,就有戏可做,知道吗?”

“你们总是要出戏,结果拍的东西都显得过于做戏了。”

王作家在手机那头笑了笑,“那我把你的意见告诉何导。”

“那你告诉他吧。”

“你什么时候回来?”

“过两天就回来。”

王作家说:“假如何导坚持要把父亲的性格变动这是何导觉得父亲身上没戏,没戏就显得单薄,你明白吗?”

“不。我不这样看。”张逊说。

张逊合上手机时想,王作家是自己想把剧本中的父亲变成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觉得他们这些作家和搞电视的都有些胡来,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结果弄得电视剧愈来愈没人看。

二姐夫愣头愣脑地进来,一进来就放了个响屁。他坐到沙发上,拿起沙发上的中华烟,点上一支吸着。“小弟,跟你扯一百块钱看。”他望着张逊。

扯一百块钱既含着借的意思,又含着要的意思,“扯”字就是这么含糊不清。“又要去打牌?”他笑着瞧着二姐夫。

“不是打牌,你二姐把我口袋里的钱都收走了。”

张逊笑笑,打开钱包,扯出了一张百元钞,丢给二姐夫。

二姐夫把钱放进裤口袋,吐口烟,很客气地说:“小弟,你在家多休息几天。”

“我也想多休息几天。”张逊说。

二姐夫在他房间坐了一支烟的工夫,就出门了。张逊估计二姐夫又去打牌了。农村里有很多闲人,因为农村里只那么多活干,要忙,你总有干不完的农活,今天侍弄一下蔬菜地,明天到田里薅薅杂草,后天给花生地浇浇水。但懒一点的话,除了三个农忙季节,你天天都可以睡大觉和玩。这就是农村,伸缩性很大。农村里,一部分闲人涌到城市里打工;另一部分闲人就成了二姐夫这样的角色,以赌为乐。

他的手机又响了,是妻子打来的,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他回答妻子:“我在这里还有点事,乡里想办一个砖厂想拉我投资,我正在同他们谈。”

妻子说:“那你谈完事早点回来。”

他合上手机,伸了个懒腰。妻子现在完全归顺他了。早几年,妻子——这个省会长沙长大的女人,对他的乡下姐姐姐夫和父母表示出了轻蔑,他当时气得真想揍她一顿。从前他为自己的农民身份感到卑微和羞耻,现在他丝毫不在乎自己曾经是农民。“我是一个农民,尽管我早已拥有了城市户口,我骨子里还是农民。”他对他的一些好朋友说。他曾经有一种疯狂的征服欲。他要征服城市里的男人和女人,这不是报复而是征服,报复是具象的,是复仇;征服是侵略性质上的心理活动。现在他不再这样想,他觉得,身为一个男人,他干得很漂亮。打他过了四十岁生日后就清晰地意识到生命很短暂,一年一晃就逝去了,人活一天就少一天。所以他变得平和了。这两年,在用钱方面他也不再像农民那么吝惜,没钱的时候,挣一万就是一万。当钱达到了一千万或两千万时,意义就从价值转换成数字了,只是数字的增减。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要好好地善待自己和享受自己的成功。“我现在对赚钱没兴趣了,我看重的是人的价值。”他对他的朋友说。

他决定到父亲的坟上走走,跟父亲说说话。他出门,母亲问他上哪儿去,他对母亲说随便走走。他迅速上了山。这是一座长满了油茶树的山,但也不是纯粹的油茶树,还有杉树、樟树和槐树夹杂在油茶树中。山上杂草丛生,而在杂草中,这儿那儿总会露出一处处石碑,石碑下躺着一个个曾经在这个世上走过一遭的男人或女人。张逊的父亲便在其中。父亲的坟前有一棵杉树,一旁还有一棵槐树,背后是油茶树。坟上爬着许多藤蔓,两旁尽是狗尾草和霸王草,有些草业已枯黄。坟旁有一簇野生的小黄花,指头大一朵,在九月的阳光下闪耀着。他把缠着碑石的野牵牛花拔掉,抚摸着碑石。他想起很多年前,父亲第一次带他上黄家镇街上玩的情景。那时候他读小学二年级,也许是三年级,那是暑假,他记得那是“双抢”后不久的一天。那天,父亲带他走到一处冰棒箱前,问卖冰棒的女人冰棒好多钱一支,女人说白糖冰棒三分钱一支,绿豆冰棒五分钱一支。父亲站在冰棒箱前犹豫了下,掏出三分钱为他买了一支白糖冰棒。那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吃冰棒。

父亲死于五年前,死于胃癌。父亲的胃病是饱一餐饿一餐造成的。要不是父亲当年勒紧裤带支持他读高中,后来又找亲戚朋友借钱支持他读大学,他哪里会有今天啊。他这么想着时,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是方林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接了。“你今天会来吗?”

“家里还有点事。”他对方林说。

“我还以为你今天来呢,我都向公司请了假。”

他忽然觉得应该跟她见上一面,于是说:“你晚上不要出去,我会来。”

第四节

方林的卧室布置成粉红色,粉红色顶,粉红色席梦思床,粉红色窗帘,这一切造成房间里闪晃着粉红色泽。席梦思床很大,是新港牌席梦思,在长沙它属于过得硬的名牌:床的弹性强,韧性好,任人在床上捣腾也不容易损毁。在荧光屏上,即使是十吨重的推土机愤怒地从新港席梦思床上碾过,也安然无恙。这个广告很能促销,张逊就是看了这个忘不了的广告后,指导方林买这种席梦思床的。这是一套三室两厅两卫的新居,是他特意买了送给这女人的。它坐落在长沙郊区,它的后面是一片年轻的树林,它的左边是偌大一个水库,水库边是一大片橘树林。他喜欢这个地方,房价不贵还是其次,重要的是这儿的空气显得比市内的空气略好。市内充斥着含铅的一氧或二氧化硫气,这儿有-些树木的气味。

你厌恶一个女人,你会躲得她远远的;厌倦却不定哪一天又会回来,因为兴趣失去了还会重新建立。比如说你对哪个女人很烦躁,可是换一天你又不会烦躁了。厌恶是心理上的对抗,厌倦只是情绪上的活动。而当你情感上的化学分子改变时,你又会产生喜欢。张逊在方林身上就是这种感觉。他几次想同她分手,但他总觉得她身上有一些别的女人身上找不到的东西。他与很多女人都发生过性关系,但他就像一只大雁,总会飞回来。这幢房子是他三年前替方林购置的,而三年前方林住着单位上那种一室一厅房,厨房和厕所都窄小得只能供一个人进出,建筑面积加阳台和楼梯的一半还不到四十个平方。方林一直盼望有朝一日改变自己的住房条件。他为她改变了。

她从厨房走出来,上了趟厕所,洗了澡,披着一件睡衣进了卧室。她已不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她老了。二十多年前他是白水县黄家镇的一个年轻农民时,她那时候在他眼里是个高不可攀的美女,就好像高不可攀的珠穆朗玛峰。当年她插队落户住到他家里,每天早晨站在他家厨房门前漱口,他只能在背后偷偷觑着她苗条的身材和浑圆的臀部。那时候,他深深地觉得她就是他心目中的一只蝴蝶,而他什么都不是。一年后,这只蝴蝶飞离了他家,住到了他们自己建造的知青点——那是一幢土砖黑瓦屋,门前有几株桃树和板栗树,还有三棵杉树;他经常到知青点去玩,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看见她,而她连正眼也没瞅过他。

她跟他同年,比他小月份,刚满四十五岁。她已皮松肉垮了。乳房已起了皱褶。脸上也有了皱纹。尽管她经常用睡眠来美容,一天要睡十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也只是看看电视和报纸,但岁月不饶人,该离去的已从她身上离去了,该来的也来了。她的一头青发是美容师做的一番手脚,每三个月她都要进一次发廊,闭着眼睛让年轻的美容师为她那黑白参半的头发大干一番,直到每一根头发都乌黑发亮为止。假如他不阻挡她,她都愿意去为他隆胸,让松松垮垮犹如两只皮囊的乳房重新鼓胀起来。他反对她这样做。他说:“没必要,你怕你还是二十岁?你都四十岁了。你已经没青春了。”

说这话是五年前,那时候她明显感到自己变老了而想力挽狂澜。他告诉她任何人都逃不出时间隧道,当你生下来,你就坠入了时间隧道。鱼可以从网里逃脱,运气好的苍蝇可以从苍蝇拍下逃脱,但上帝不会让任何一个生命从时间隧道里脱逃。

方林在他身旁坐下,拢了拢一头乌发。她只是洗澡,没洗头。她昨天才从发廊出来,头发上飘扬着一股洗发精的香气。他不太喜欢闻这种香气,这种香气有点冲鼻子。他说:“我感到身子骨酸酸的。我太累了。”

“我跟你揉揉吧。”她说。

她开始替他按摩头部,手指在他额头和太阳穴上努力按着,似乎要把他额头和太阳穴上的皱纹拉神。接着她又按摩他的肩膀,为了很好地按摩他的腰身和肚子,她把系着睡衣的带子解开——这是一件棉质睡衣,金黄色,上面印着抽象派设计师绘制的花纹。她在他腰上按着,随后在他白晰的肚皮上亲了下。他没发胖,肚子平展展的,肚脐眼就像一粒纽扣嵌在肚皮上。裤衩裹着他那萎缩成一团的阳物。她结过两次婚,先后同六七个男人有过性关系。他是她最喜欢的心肝宝贝。她爱他,把他当成了她的归宿。她已不是那种被别的男人想方设法引诱的女人了。她从别的男人对她失去了兴趣上看出自己已人老色衰了。

“呃,你要是能把我弄起来,我就干你一下。”他鼓励她说。

他昨晚从白水转到她这里,她本想跟他做爱,但他没挺起来。她看他下身一眼,“我不想让你干。你已经不行了,你要爱惜身体。”

“这没什么。”他说。

在他腿上按摩,她将手放到他大腿根部,一路捏下去,直到脚跟。她这样来来回回干了五六次,又掉转身在另一条腿上这么干着。随后,她让他翻过身,骑到他背上,在他背上很用心且热情地按摩着。

他感到很舒服,感到身体酥酥的,感到酸疼的筋骨渐渐恢复了,还感到一股暖意腾空而起。他被她坐在身下,她的私隐处热乎乎地贴在他腿上摩擦。他感觉到了一股滑腻腻的暖流。他曾经反反复复地痴迷在她这股暖流里。他在其他女人身上找不到这股暖流,也许他找到过,但值得他眷恋留连的还是她身上的这股暖流。她身上的暖流犹如春潮一样泛滥,常常使他心醉神迷。她是他的初恋。他说:“可以了,让我翻过身来。”

她起来,叉开腿站在床上。他翻转身。她没穿胸衣,也没穿内裤,一片黑森森的丛林在他眼里晃荡。“坐上来。”他的下身一愣一愣地直了。

“你真要做?”她说。

“你逗起了我的情绪。”他说,“亲爱的,它已经很硬了。”

她摸了摸他,“真的很硬了。”她说了句。

“来吧。”

她笑了,格格格。他把她搂过来,她的身体非常依顺地偎到他身上。他拨弄着一枚乳头,那枚乳头在他拨弄下由软变硬了,像一粒话梅呈现在他眼里。接着,他的手伸进了她的那片茂密的丛林,她的那片丛林早己下大雨了,湿漉漉的。他说:“哇,你下面已泛滥成灾了。

她轻声说:“我有三个月没碰过男人了。”

“再有三个月,你不就要偷人了?”他逗她说。

她丢了个媚眼给他,“偷你呀。”

第五节

第二天上午,他醒来,打了个哈欠。她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我随便。”

“那我蒸香肠和馒头,再一人喝杯牛奶。”

他说:“行。”

她转身进厨房忙碌。他点上一支烟,吸了口,将一口烟雾吐掉。他有早晨醒来抽支烟醒瞌睡的习惯。他看着窗外,透过茶色玻璃看窗外的天空,天空于是就有些褐色。他想善意地劝方林找个男人结婚。半年前,他曾对方林提过这事,但她阻止他说这些话。她说她不想再结婚,她一个人己习惯了。她不需要什么伴侣。

她走进来,“你起来洗脸漱口吧,馒头和香肠都蒸在灶上了。”

他起床洗脸漱口。她站在他背后说;“你今天不回北京吧?”

他晓得她舍不得他走。他说:“今天不回吧。”

她笑了,“好老公。”

他拿出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一万块钱。“给你用。”

“我有钱。”她说。

“方林,你对我很好,我也很爱你。”他望着这个女人,从头至脚地望着。他觉得她还有几分姿色,“但我觉得我有负于你。你最好还是找一个丈夫,这样我心里还安妥点。我是说真话,不是拿假话来考验你,我觉得你太吃亏了。”

她在沙发的一旁坐下,深深地吸口气。他能感觉到她的那口气吸得很深很深,然后又深深地吐出来。“假如我只有三十五岁,我不会要你提醒我。现在我已四十五了,找不到好老公了。与其找一个自己不爱的老公,不如就这样过。至少我还有一份自由自在的生活。人的一生很快就会过去,要是找一个男人来折磨自己,还不如不找男人。”

“我总觉得你很吃亏,因为我不可能……”他没把话说完。她掉转头斜睨着他,那目光幽幽地掷在他脸上,像一把生了锈的青铜剑。她说:“你是不是讨厌我了?”

他曾经很爱这个女人,他怎么会讨厌她?“不是那个意思。”他说,“我是觉得这样下去,害了你。因为你还年轻,而且……”

她打断他说:“你这话怎么不在五年前对我说?”

他哑然了。他心里有两种感情交织着,既爱她又觉得她对他是个心理负担,这使他不能完完全全地把她放下,在任何地方他都会想起她。他说:“你误会我了。”

她冷冷一笑,她冷笑的样子不漂亮,显得老谋深算。她脸上的肉大多松弛了,还有了中年妇女的斑斑点点。她笑时,脸上的皱纹就陡然增加了许多,像荒地上落满了枯叶。他又说:“其实我是为你好。”

“我谢谢你。”她说,起身进了厨房。

她的性格变了,她以前很开朗,什么话都听得进,同时什么话都不在乎。现在,她变得在乎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相信她爱他,但这样下去,吃亏的终究是她。他有一种内疚感。以前他并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保持这么长时间,以为最多一年两年就分手了。但现在看来,如果他不跟她分手,他们就没法分手。

“吃早餐吧。”她端着一只盘子走进来说。

盘子里盛着四根唐人神香肠和四个馒头。

她把盘子放下,又走进厨房端了两杯热牛奶进来,两人就着茶几吃着早餐。她不说话,低头吃着。他想说什么话,调和一下气氛。他咬了口香肠后说:“香肠很好吃。”

“这是二十八元一袋的香肠,一分钱一分货。”她说。

张逊说:“我们乡下做香肠都是用病猪或死猪肉,最好少吃香肠。”

吃过早餐,方林接了个电话,放下电话便说她要去公司里打个转身,但很快会回来。他说:“那我就再睡一觉,我最近这段时间最欠的就是睡眠。”

她走进卧室化妆,往脸上打增白膏,又给嘴唇涂褐色口红,接着用眼笔在眼眶上画了一圈晕色。她走出来,她的脸蛋一下子比刚才靓丽了几分。她走到他面前,在他脸上亲了口,说:“好好呆在家里等我回来。你今天不准走。”

“我等你回来。”

“老娘出门了。”她说,给了他一个媚眼。

他觉得她说的“老娘出门了”这句话很倒胃口,假如她是个二十岁的姑娘,她说这话就很有意思。但她已是接近老娘的年纪了,再说这句话就一点也不幽默。他这么想了下,写日记的瘾又上了心头,写生活和工作日记成了他的一种寄托。他打开密码箱,拿出日记本,想了想这几天的事情。日记写到一半时,手机响了,打他手机的是一个女人,名叫小限。

小限有很美丽的脸蛋,皮肤光洁,白里透出红泽;一双眼睛含着妩媚的光泽。张逊是这样理解女人的,假如这个女人的眼睛很亮,这个女人就一定很骚。凭他与女人打交道的经验,莫不如此。女人对男人不理不睬是假的,就如女人不爱钱是假的一样。女人说我不看重你有钱,其实这是女人自欺欺人。女人比男人更喜欢生活,更喜欢享受。如果哪个女人有所追求,那也是为了日后更好地享受属于自己的日子。女人的名利思想也许比男人淡泊,女人比男人也许更能忍受痛苦,但女人不能忍受寂寞。男人没有女人爱时,精力和能量会转移到工作上;女人没有男人爱会感到自己很可怜,会忧虑成疾。一个男人走夜路时没什么可担心的,一个女人走夜路,总害怕自己会遇到坏人。这就是区别,心理至生理上的区别。

早三个月,小限打他的手机,告诉他邓老板被公安局抓了,原因是贩毒。而在半年前,小限打他的手机,向他借三千块钱,因为邓老板在美容美发厅嫖娼,被派出所逮着了,要罚五千元款,但她手上只有两千元现金。那天他在北京。他让小限上金山书社小肖经理手上拿了三千元钱。还远一点,一年前,邓老板在街上聚众赌博,打十元钱一炮的麻将,被经过的联防队员抓了,没收赌资七百元钱还要罚两千元。小限也是打电话找他,小限在电话里说邓老板在派出所打电话,要她找他帮忙。他去了派出所,为邓老板交了两千元,将一通晚没睡觉而一脸霉相的邓老板领出了派出所。那天,他就感到曾经有恩于他的邓老板完了。有的人是经不住生活折腾的,邓老板就是这号角色。

邓老板是小限的丈夫,是长沙黄泥街最早的一批个体书商之一。张逊于早些年两手空空地下海时,邓老板已是腰缠万贯的大款了,说话海五海六,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但几年前,他因做淫秽书刊,以为机会来了可以大赚一笔而把自己的全部家当赔进去后,他就怨天尤人自暴自弃了。他并不经打。

小限在电话里说:“张哥,我要求你帮忙。”

“天啊,”张逊叫天说,“他这既不是赌博,又不是嫖娼,那都好办,他这是贩毒。贩毒不是出几个钱就可以了事的,你要晓得。”

小限在手机那头沉默了下,“我们碰一下面好吗?”

张逊总有一种欠了小限和邓老板什么的心理。这种心理就跟海水涨潮或退潮一样,时起时落。这是说时而觉得欠了什么,时而又觉得没欠什么。从某一点说,在他发迹的路上,邓老板确实有不可抹煞的功劳。邓老板曾替他销过很多万册书。另外,他心里对小限有一种暗恋情结。在他认识妻子徐红以前,他非常喜欢小限,但那时候小限眼里的男人不是他,而是说话牛气冲天的邓老板。而邓老板那时候私下同他谈起小限时,脸上充满了喜欢得不得了的光泽,说他这一辈子同很多女人睡过觉,只有小限最对他的胃口,言下之意是小限在做爱上充满了女人的浪劲。邓老板曾吊他的胃口说:“你要晓得她比我小二十岁零四个月。”

现在小限二十八岁,有了个四岁的儿子。

第六节

小限在麓山宾馆的咖啡吧等他。张逊本来想说自己有事而拒绝来,但她在电话里说“现在没一个人肯帮我”,假如她不说这句话,他会找个借口回绝她。但他不忍毁灭一个女人对他抱着的幻想。虽然她的绝望并不关他什么事,却有一种莫名的关心驱使他来了。

麓山宾馆的咖啡吧即使在大白天也是昏昏暗暗的,所有宾馆的咖啡吧都营造出了这种光线幽暗的氛围,这是便于人们在交谈时放松自我,不至于你盯着我的脸,我盯着你的脸。他走进咖啡吧,小限对他做了个手势,也就是将手举起,向他招了招手。

“堵车,不然还来得早一点。”他解释他迟到的原因,事实上他在方林家里磨磨蹭蹭地抽了支烟,犹豫了半个小时才动身的。

“没什么,我等人已习惯了。”小限说,脸上充满了凄婉。

他坐下,服务员走上来问他喝什么茶,他要了杯银针,然后望着小限。即使是在幽暗的光线下,他也感觉到了小限脸上的消沉和憔悴。“你瘦了一点。”他说。

“有烟吗?”她问他要烟抽。

他掏出中华烟,放到她身前。她赶紧抽出一支点上。她烟饿坏了的样子吸了口,深深地一吸,接着又过了瘾的样子吐出来。“我上个星期到了分局(她是指公安分局),找了办案干部,办案干部说了句‘花钱买阳寿’,不然会判了去。”

“你又没钱,怎么为你丈夫花钱买阳寿?”

她苦笑了下:“我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

三个月前,她打电话告诉他,邓老板贩毒被抓时,他曾问她,邓老板自己吸不吸海洛因,她说邓老板自己也染上了毒品。邓老板是一边吸毒一边贩毒,这叫做以贩养吸,以毒养毒。“你就算弄到几万块钱,把邓老板赎出来,又有什么用?”

“他在里面很可怜。”小限悲伤的样儿说,“他现在寡瘦(方言:精瘦之意)的,猴子一样。他要我无论如何要想办法把他弄出来。”

“他出来了还会照样吸毒,他若是自己没染上毒品,那还有救。”他把残酷的现实告诉她,“他己经没救了。你救他是白费钱,何况你还没钱。”

两人说着邓老板的事,她一时高兴,一时又满脸义愤和失望。她不再是那个文静且妩媚的小限了。几年前,他认识这个女人时,她给他的感觉是又文静又妩媚。有的女人文静中露出几分端庄,小限是在文静中飘扬着几分妩媚,就好像晴天里下着太阳雨似的。此时的小限不再是彼时的小限了。她以前也抽烟,抽烟中涵盖着几分妩媚。此刻她抽烟,却显得穷凶极恶。她抽了很多烟,一支接一支。他没阻止她抽烟。中午很快就降临到了两人身上。他说:’’找个地方吃饭吧?”然后他转头叫服务小姐结账。

两人走出了昏暗的咖啡吧,走进了九月的阳光里。她穿着粉绿色的紧身短袖衫,外面套一件白针织衣,衣襟敞着,一对丰乳将粉绿色短袖衫凸在胸前。下面是一条白西服裙,紧裹着她的臀部,腿上套着白丝袜,脚上一双白高跟鞋。他再次感觉到了她脸上的消沉和憔悴,这使他又产生了一些怜悯。他说:“我们上哪儿去吃饭?”

她对他一笑,“我随你。”

“河西这边我不熟悉。”

“那就到我家附近的一个饭店吃吧,那个饭店的菜做得不错。”

这是一家小饭店,是他平常不屑于进入的饭店。饭店是一家两室一厅房,在两室一厅房外搭了个灶屋。两人走进里面那间,在一张餐桌前坐下。张逊打量着四壁,四壁是白白的墙壁,连一幅字或画都没挂。小限跷起二郎腿,点上支烟,觑着窗外的车辆和行人。他觉得这个女人垮了。一个女人,假如不想自暴自弃的话,会在很多场合下注意自己的言谈和举止。此刻小限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模样,这就是垮了。他说:“你平常干些什么事?”

“干什么事?我不晓得自己在干什么。”她转过头扫他一眼,“以前有钱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钱重要。现在没钱了,觉得这个世界暗无天日。我现在连抽一包白沙烟都要想尽量少抽,并不是怕抽烟抽多了对身体不好,而是没钱抽烟。”

张逊想起从前邓老板对他那么客气,就打开提包,拿出三千块钱。“拿去用吧,”他将钱递给小限,“没关系,以后有什么困难,只要我可以做到,我会尽力。”

她眼睛红了。

“这是我能做到的。”

她不但眼睛红了,嘴唇也在颤抖,那是哭脸(方言:哭泣之意)的前兆。他不想看见她哭脸,他说:“你喝什么酒?”他记得她以前经常代邓老板喝酒。

“邓哥以前的那些酒肉朋友,在邓哥倒霉后,没一个还像你这样。”

“谁都怕同吸毒的人沾边。”

她斜睨他一眼,那种目光是感激涕零的。他继续说:“如果邓哥不是吸毒贩毒,我还可以帮一下忙。但他是贩毒,这就没救了。”

她把三千块钱迅速放进她拎着的绿色皮包内,拉上拉链。她抽口气说:“我要跟他离婚,我还只二十八岁,我不想吊死在他这棵树上。”

“这个事情我就不好插嘴。”

她冷冷地笑了下,“我父母也劝我跟他离婚。”

饭菜上桌了,他让老板拿来了两瓶百威啤酒。老板将百威啤酒启开,倒了满满的两杯,一杯放在他身前,一杯放在小限身前。“喝酒,”他举起酒杯,“我明天就回北京了。”

她瞥他一眼,“徐红好吗?”

“还好。”

“你代我向徐红问好。”

“好的。”

她瞟着他,目光有几分感激,还有几分淫邪。他想以前她是那么高傲,看人不来,生活在一种由来已久的自我感觉良好中。现在这个女人像一只谄媚的狗,摇着尾巴,甚至还是一只发情的母狗。她垮了,她不再是他几年前暗恋的那个小限了。他见她的目光明显含引诱他的意味,就笑笑说:“以后有什么困难,我会尽量帮你,当然我希望你最好没什么麻烦。”

她说:“我也希望我最好没有麻烦。”

两人吃饭、说话、喝酒。小限上了脸,一张脸被酒精刺激得红彤彤的,因而显出了几分醉意。她没吃什么菜,主要是喝啤酒,她喝了两瓶。随后她露出晕晕糊糊的模样,她扫一眼他,一笑,“我有点醉了吧?”她的脸红润润的,迷人极了。

她说话时脸上遍布着娇媚的桃红色,于是就更加动人。他清楚她有勾引他的意思。她现在急于想出卖自己。也许她约我来时就想好了,与其找一个没钱的情人不如找我这个大款。他想。他决定离开她,以免生出非分之想。他买了单,打算走人,但她却坐着不动。她瞥着他,“我现在一身乏力,”她勾引他说,“我有点醉了。”

“那你怎么回去?”

她耸耸肩,“我不晓得。”

她住的地方不远,就在前面的一栋。他决定送她回家。“我送你回家?”

“那不好意思。”她一笑。

他让饭店的姑娘搀扶着她,他跟着走出了饭店。她走路摇摇摆摆,一颗头倒在姑娘肩上,她比姑娘高出了许多,因而身体弯着。此时是下午两点,一些人在家里午睡,一些人上班去了,街上只有几个老人走动。她走到房门口,从皮包里掏出钥匙,钥匙哗啦一声掉在地上,他弯下身拾起钥匙为她开了门。

家里一种破败相,一进门就是一派凌乱。以前家里有一组高档音响,那时候很多朋友都跑到邓哥家里唱卡拉OK,现在那套音响不见了;彩电也不见了,那是一台三十四英寸的长虹大彩电,而且连摆电视机的红木矮柜也不见了。那儿空下了好大一片面积。沙发上扔着衣裤和小孩子的玩具,茶几上丢着四五只烟盒,烟灰弹了半茶几。

他感觉她家里已很久没搞卫生了。“我没怎么住在这里,”小限面对这一切解释说,“我主要是住在我妈家里。”

这是一幢三室两厅房,这是六年前,邓老板和小限结婚时购置的。他曾经和很多长沙的书老板在这个客厅里喝过酒,打过麻将,还曾在这个客厅里大谈女人。女人是他们谈话的结合点。他们从不谈理想,他们也不探讨哲学和未来。他们的话题除了生意,就是女人。只要一谈女人,他们就有了共同语言。他们在这间客厅里讨论过嫖妓的乐趣,讨论过是宋祖英漂亮还是许晴漂亮等等。现在这个客厅已没了往日的繁荣。他说:“你家的彩电和音响呢?”

“都被别人搬走了。”

张逊一听就明白这话的意思,不是邓哥欠了别人的钱没钱还,于是别人搬了他的彩电和音响,就是邓哥没钱吸毒了,变卖家产。她对他友好地一笑说:“你坐吧。”

“不,我走算了。”

“走什么?”她睨他一眼,“喝杯茶再走也不迟。”

她睨他的那一眼让他心头一颤,犹如触了电。他对女人很敏感,很懂女人的举止所示。这几年,他经历了很多女人,也只有女人能排遣他的无聊和紧张,也只有女人能祛除他那紧张的神经。他早已不把搞女人看成一回事了,最开始他还记数——一种农民对城市女人的征服欲驱使他干一个又一个女人,后来干多了,这种快乐就失去了时效,于是不把搞女人看成对女人的征服,而看成是一种肉体上的消遣。小限走进厨房,啪地打燃液化气灶,烧开水。她走出来说:“水马上就开了。”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瞥着他。

他的理智被巨大的情欲替代了,心里腾起了一种占有欲,就好像汽车驶过时地上扬起了一片灰尘。他对自己说:操,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她?

她坐到他一旁,先是把针织的外衣脱下,扔在沙发靠背上。接着她又脱白丝袜,故意将两条白白的腿叉开,让贴肉的裤衩呈现在他眼里。他感觉到她所做的这一切都让他的身体火烧火燎。她的目光放出了求爱的信号。他嗅到了一股牛栏气味。他的手搁到了她那光滑犹如丝绸样的大腿上,他觉得她的两条腿生得还真的不错。她对他说:“摸摸我。”

他抚摸着这只光洁的大腿。她倒到他身上,她的手在他的下身处抓了把,她摸到了硬硬的物体。“搞我吧,我想要你搞我。”她说得很露骨,脸上燃烧着很旺盛的欲火。

“把裤子脱了。”他说。

她脱了衣服和乳罩,于是两只乳房极丰满地挺在胸脯上,粉红粉红的,接着她脱了裤衩,坐到他身上,两条腿夹着他的腰。她说:“你对我好,我只有用身体来谢你。”

他说:“不要这样说。”

她说:“事情就是这样。”

他说:“你这样说,就变得好像我是用钱来买你的身体。”

她说:“是我愿意。我愿意和你做爱。”

他不再说话,手抚摸着她挺拔且松软的乳房。她的乳房像两座雪白的山峰,两枚乳头由于哺育过婴儿,也就呈话梅那种颜色,比起他见到的少女的乳头略大点儿。他用手指拨弄了下她的乳头,继而将嘴唇凑上去,舔了舔。一捏,似乎还有奶水涌出来。他感到有些无趣,就不再理睬她的乳房,转而抚摸她的肚子,接着摸到了她的私处。那儿热乎乎且湿濡濡的。她对他说:“啊、啊啊,好好舒服的。”

“我其实很早以前就喜欢你。”

“真的么?”她这么问了句。

他说:“那时候你看我不起。”

她说:“不。我一直就觉得你很聪明。”

他抱起她,走进卧室,将她放到床上。她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醉眼矇眬

的样儿觑着他。他轻轻一笑,压到她光洁的身上。她用双腿夹住他,叫了他一声“亲爱的”,于是两人便双双沉入了情爱的游戏中……

做完爱,躺下歇息时,两人都闻到了一股金属的臭气。她说:“不好。”

在两人做爱中,一壶水烧干了,接着水壶底烧熔了,结果满屋子都是难闻的金属气味。她关了液化气灶,走进卧室,她说:“你认为我好贱的吧?”

她确实很贱,在做爱中,她对他不断地要求道“狠劲干我吧”。他说:“不,你并不贱。这是一种生理需要,就跟人要吃饭一样。”

“我想一个女人不多经历几个男人,其实不能算女人。”她穿衣服时深有感触的样子说,“我以前想从一而终,但那是很吃亏的,因为天下没一个男人会从一而终……”她叹口气,“我有一个比我小两岁的情人,人很帅,但没什么钱。最近他去了深圳。邓哥染上毒品后,基本上就没认真同我做过爱,和我的情人做爱我很快乐,和你我也快乐。”

他不喜欢听这个“也”字。他相信今天的一切都是她事先的设计。她打电话给他,见他在长沙,就跟他约会。他相信她喝醉酒是假的,一个可以喝半斤至八两白酒的女人,怎么会被两瓶啤酒灌醉?他说:“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还有什么打算?还不是过一天算一天。”她说得很悲观。

他相信她说的是真话,邓哥把这个漂亮女人毁了至少有一半,他想。

第七节

方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穿着睡衣,此刻已是晚上十一点钟。电视是一部科学探索片,用宇宙望远镜探索地球存在的宇宙。“你到哪里去了?”她追问他。

他瞥她一眼,“和几个朋友坐在华天酒家聊天。”

“我打你的手机,你的手机是关的。我还以为你今天回北京了。”

“我今天接了一天的手机,手机没电了。”

电视荧屏上解说:整个宇宙中有千亿颗恒星,太阳只是其中一颗恒星,地球只是围绕着太阳运转的一颗行星。人类是宇宙的精华,是目前发现的最高级的智慧物种。

“我买了你最喜欢吃的哈密瓜。”她说着,起身步入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了哈密瓜。

电视上说:科学家在火星上发现了水,但那是固体:冰。现在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火星上有生命存在,但是,如果说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存在,那么也许火星和人类已登上的月球上,可能有微生物存在。

“我不想吃。”他对她一笑说。

电视上说;尽管有很多种推测,但地球也许是宇宙中惟一存在着生命的一颗行星。如果说一颗恒星就是一个太阳的话,那么宇宙中有千亿颗太阳。也有一批科学家推测,也许围绕着其他恒星运转的行星中,也有类似地球这样的行星存在,但即便有,地球上的人类也不可能移居到其他太阳系上去,因为相距均是好几万光年的距离。

“我是特意为你买的哈密瓜。”她说。

“我今天吃得很多。”他说,目光仍凝聚在荧光屏上。

电视上说:今天的人类,对自身存在的地球进行着疯狂的剥削,掠夺着地球上的一切物质,疯狂地开采矿石。为了寻找钻石和金子,挖掘着土地,为一克拉的钻石,也许要挖九十吨泥土。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从而使地球的表层遭到严重损毁,土地也愈来愈贫瘠。

“还是吃一块吧?”她望着他。

他接过她递上来的一块哈密瓜,吃了口,眼睛仍盯着荧光屏。电视上说:适应人类生存的环境,在整个浩渺的宇宙中,迄今也就是地球……

“唉!”他叹口气。

“你叹什么气?”

“我好累的。”

她站到他身后,为他的肩头做按摩。电视节目变了,转到了非洲大陆上,一群群野牛在广阔的草原上漫步,还有羚羊、豹子和狮子。他还看到两只花斑豹躲藏在草丛中,窥伺着羚羊的动静,正潜行着向羚羊逼近。那儿有七八只羚羊,正在草地上漫步。它们是那么悠闲自在,它们并没感到危险正临近它们。他感到一只羚羊即将临近死亡。他看到一只花斑豹突然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向一只落在后面的羚羊扑去。他看到花斑豹扑在羚羊身上,而羚羊却拼命反抗,企图挣脱开这只花斑豹。但另一只花斑豹也迅速向它扑来,咬住了羚羊的屁股,两只花斑豹把羚羊按倒在草地上。画外音解释说:大自然是残酷的,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每一年在非洲的大陆上,有许许多多的羚羊、鹿和斑马均葬身于花斑豹、猎豹和狮子的腹中。

“大自然是残酷的。”他重复着电视里的话说。

她也把目光转到了荧光屏上。

画面上出现了一群狮子,它们围绕着一棵大树休息,远处是一群野牛和野马。它们相安无事地处在一起,嚼着草。两只狮子缓缓地向野牛和野马群潜行。画面上,野牛和野马正相处和睦地啃着草根。突然一匹野马发现了潜行而来的狮子,马上狂奔起来,于是草原上一片骚动,野牛和野马朝着远方奔去。一头狮子拼命追赶着一只野牛,那是一只三岁的野牛,还很年轻。狮子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年轻野牛的脖子,野牛往前窜了几步,倒下了。他看到野牛倒下后还在挣扎,但渐渐地就不动了。另一头狮子也上来了,跟着又上来了几只小狮子。它们立即撕咬着野牛,享受着大自然赐给它们的美餐。

那天晚上,他梦见自己是一头野牛,拼命地朝前跑着,躲避着狮子追赶。狮子紧追着他不放。他想他今天完了。他很吃惊地想野牛怎么会有思想呢。他在吃惊的一霎那醒了。

天已微微泛亮。这个梦是早晨做的。方林躺在他一旁,皱着眉头睡着。他估计她也像他一样被噩梦缠着。他想就让她还在噩梦里呆一会吧,人生就是一场噩梦啊。她在睡眠中显出了应有的老相。女人到了四十五岁,也就该是这样子了。

他点烟的声响惊醒了她。她睁开眼睛,她的目光十分浑浊。她说:“你醒了。”

“我刚醒,你睡吧。”

她却坐起来。她的脸上还是困倦倦的,好像一片光秃秃的山梁,又如一片干涸的河床。她说;“你今天不回北京吧?”

“不知道,也许会走,也许又不走。”

她把落到眼角上的头发拂开,睨了他一眼。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找一个丈夫,”他语重心长地看着她,“因为我在北京,很难顾及你。我也不愿意看见你一个人寂寞地生活着。”

她摇摇头。

“如果遇上了合适的男人,你还是不要放过。”

“你早上想吃什么?”

“你还只四十五岁。”

“我煮面给你吃?”

“你可以去找一个大学教授,找一个比你大七八岁或十岁的都行。”

“你想吃汤圆吗?我冰箱里有汤圆。”

“不想吃。我觉得你应该有一种安定的生活。”

“我不是很安定吗?”

“大学教授有稳定的收入,工资也不算低,这样你可以不操以后的心。”

“我去煮面去了。”她说,翻身下床,走出了卧室。

他吐口烟,烟雾袅袅散开。他想我怎么会梦见自己是一条野牛?我应该梦见自己是狮子啊。他脑海里出现了一条野牛在草原上狂奔的情景,一只雌狮却在紧紧地追着那只野牛。

方林走进来,面对着穿衣镜收拾自己。他说:“你把妆一化,人就是另一种

样子。”

“我晓得我已对你失去魅力了。”

“我仍然很爱你。”他回答她,在她额头上亲了下。

她抓着他的手,放到唇边吻了下。“你是个好人。水开了,我去煮面。”她说。

镜子里只留下了他的脸。他看着自己的脸,他看到了很多疲惫的皱纹。

第八节

整整一上午,手机响个不停。先是王作家打他的手机,问他在哪里,然后在电话里大谈剧本情节,足足谈了一个小时。接着小秦又打他的手机,也是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他告诉她,过两天就回北京。小秦在手机里说:“你就一点也不想我吗?”他还真的吃惊不小,他这次回湖南,还真的没想过她。而他以前是那么爱她。小秦是个很漂亮的西安女人,是他创办的金山文化影视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和接待工作。在与小秦好上以前,他还时不时对“鸡”伸出友好之手,自从他和小秦好上后,他就对浓妆艳抹的鸡们不感兴趣了。

小秦在手机里又说:“你在长沙搞上了别的女人吧?”

他脑海里闪了下小限的身影,那是个溜肩膀、大乳房和细腰身的女人。他回味起昨天与小限的那一幕,不觉就一笑。他说:“怎么可能啊,你想到哪里去了。”

“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就这两天吧。”他回答小秦说。

他合上手机还没一分钟,手机又响了,是老婆打来的。“你的手机怎么老占线?”

“王作家跟我谈剧本,何导演又跟我谈剧本,还有不占线的!”

“你不是说只在湖南呆两天吗,怎么还在湖南?”

他已在湖南呆了五天。“就这两天回来。”他像回答小秦一样回答老婆说。

接着他还接了好几个手机。

下午,他在新华书店里闲逛时,接了小限打来的电话。小限昨天委身于他后,就宛若自己是他的老情人一样。她一开口就嗲声嗲气,仿佛还是在床上。他想女人都这样,你没同她走出这一步时,都俨然一副冰清玉洁的样儿。一旦迈出了这一步,犹如敌人解除了武装,显出了贱相。两人说了几句话,小限娇声问他:“你在哪里呀?”

“我在新华书店,”他回答小限的话说,“你找我有事吗?”

“没事。”她说了这两个字就沉默了。

他相信她想看见他,她想跟他约会。他说:“你在家里?”

“我一个人在家里。”她特意强调一个人,语气里含着几分期待。

他很矛盾,是继续跟她约会,还是不去打搅她的生活。“那我等下来。”他说。

“我等你。”她小声回答。

他能感觉到她脸上有-层欣喜,她太需要爱情了,她还只二十八岁,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将怎么生活。邓哥走上了邪恶之路,锒铛入狱了。她的前途,如果她不振作起来,那就是一片黑暗。他站在书架前,翻看着一本《绝对隐私》。

他买了三本书,走出新华书店,叫了辆的士,很快就到了小限住的那幢楼前。他下车,看了眼天空,天空灰蒙蒙的。她开门,盯着他看,那种目光很热情和亲昵。她说:“我以为你要等下来呢。”她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她还没来得及化妆。她的脸看上去没昨天漂亮。

“你一个人在家?”他这么说了句。

“嗯,我一个人。”她说,转身走进卧室。卧室里有一张很大的席梦思床,一旁是一个红木梳妆台,很漂亮。她在红木梳妆台前坐下,忙着化妆。她是化妆给他看。

他瞪着她化妆,他感到女人是蝴蝶,五彩缤纷。书上说女人是花,但他觉得女人是比花朵更具活力的蝴蝶。蝴蝶是美丽的,女人也是美丽的。他深以为然地这么想。

她不好意思地对他说:“你别盯着我。”

他还是盯着镜子里她的脸,他说:“你是一只美丽的蝴蝶。”

她也盯着他的脸说:“我发现你也英俊。”

他哈哈一笑,觉得她是有意想讨好他。

“你不是那种年轻男人的英俊,而是一种成熟的美。”她说,“男人成熟后,就像苹果熟透了,会有一种诱人的水果香气飘扬。我觉得男人的美不是青春,而是阅历。一个男人没有阅历就跟没内容一样,我喜欢有阅历的男人。”

他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一番有见地的话,他被这个女人感动了。他觉得她其实是个很好的女人。他觉得她说的是那么回事,一个男人没有阅历,势必就很浅薄。他把她搂到怀里。他的手在她背上轻轻抚摸着,他说:“你的脸蛋很俊俏。”

“我没有徐红漂亮。”她说。

“你是另外一种美。”他说。他开始抚摸她的腿,抚摸她的臀部。他的手伸到她的大腿内侧里,她本能地发出了呻吟声,并把他抱住了。她说:“我要你搞我。”

她用了一个“搞”字。

他感到她的性欲很强,“你就想搞了?”

她点点头:“我想。”

她说话的声音不高,但脸上却爱欲横流,这让他觉得女人一放荡就变得很贱,她骨子里是个很贱的女人。他解开她的衣服,脱掉,盯着她的乳房。他说:“你的乳房很好看。”

“我的腿也好看,我丈夫一直说我的腿生得好。”她启发他说。

他脱下了紧裹着她屁股的西服裙,又剥下了连裤袜。两条白嫩嫩的皮肤光洁的腿便呈现在他眼里。张逊昨天忙着同她做爱,没注视她的腿。她的腿确实生得美,丰腴且修长,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他非常痴迷地拥抱着她两条白嫩光洁的腿,脸就埋了上去,深深地吻着,一直吻到她的私处。她的私处张牙舞爪地冲着他。他喜欢这种张牙舞爪。这种张牙舞爪虽然丑陋,却流淌着诱惑,犹如密密匝匝的丛林对觅食的老虎充满了诱惑。

第九节

北京的十月十分迷人。这是个不冷不热的日子。这天,张逊和老婆在王府井大街漫步。他陪着老婆进出这样那样的商店,老婆在疯狂地采买自己喜欢的衣裤和鞋袜。她有很久一向(方言:一段时间之意)没上街了,她觉得她身上的秋装已经过时了,她得重新武装一下。她搬到北京住的这两年里,基本上没进什么商店,即使进也只是匆匆一瞥,从来也没认认真真地逛过商店。

他陪着她,就像一个保镖紧跟着漂亮的夫人。徐红买了很多东西,他-只手上提了三四个包,包里全是老婆买的衣裤和皮鞋。她也一只手上提了三四个包,装着同样的东西,所不同的只是样式不同罢了。两人走到奔驰600前,把大包小包都扔到后座上,他松了口气,快吃中饭了,采购任务也圆满完成了。他说:“回家吧?”

“回家。”老婆也一脸累了地回答说。

他们坐进奔驰车,她亲了下他。他对她懒慵慵的样子一笑,发动了汽车。汽车徐徐向前驶去。他对她说:“我喜欢北京的十月,这种天气舒服。”

老婆说:“如果要我说,我觉得北京的冬天好过。长沙的冬天冷死了,没暖气。”

他说:“那倒也是。”

汽车在金灿灿的大街上行驶着,他心里有一种想吐的感觉。近一段时间,他觉得他的肠胃不太好,好像吃什么东西都难以消化,总是打着酸嗝。他还感到他的精神不佳,总是很疲劳的样子,实际上想睡觉又睡不着。

“你开车小心点。”她见他开车很猛,提醒他说。

“没事。”

“我一想起我买了这么多好衣服,我就想到哪里去玩。”老婆说。

女人就是女人,他想。女人穿了漂亮衣服就想到哪里去走走,希望有人注视,且获得男士们的赞美。男人们穿名牌衣服是为了体现身份和实力,女人则是为了漂亮。

老婆又说:“真的,我们晚上去看一场电影吧,我们还没在北京看过一场电影。”

他眼里闪现了小秦,他倒是同她看过几场电影。如果要看电影,他也不会同老婆去看。他一直觉得小秦身上有一种高贵的东西。你能感觉到她是个高贵的女人,但你又说不清那种高贵是什么。高贵不是标签,不是衣服,是一种气质,它的内核应该是藏在血液里。

老婆说:“最没意思的就是你。”

“怎么啦?”他愕然地盯一眼老婆。

她不像从前那么秀美了。她在他心里的美好感觉正在一点点退化。他很吃惊,他怎么会对一个又一个的漂亮女人渐渐失去好感。而且近来他都没了性欲,老婆要跟他做爱,他就是挺不起来,整个就像一只雏鸡萎缩着。而在一年前,只要女人在他面前脱下衣服,他的阳物一蹦就挺了起来,仿佛是一只老鼠窜出地洞一样,活泼泼的,骄傲得很。但这半年,性欲似乎在一天天减弱。以前有两天不干这事,阳物就很不听话。现在半个月过去了,那东西连半点挺起来的迹象都没有。昨天夜里,徐红嗷嗷地要跟他干,可无论她怎么揉捏,它就是不起来,就如一只小小的晕鸡仔。

“我不行了,”他一脸惭愧,“真的不行了。”

她失望地瞪着他。

他只能让她失望。他从前从没让她失望过,相反他总是以坚挺而骄傲。这些天,那东西似乎不是长在他身上,面对秀色可餐的女人也无动于衷。他暗暗吃惊,还很哀伤。一个人一旦力不从心,就意味着走向衰老了。“我太累了,”他找原因说,“看来我得补补身体。”

“你这家伙在外面搞多了。”老婆责备他说。

“没有,我在外面很老实。”他说。

第十节

他们回了家,将大包小包一一提到客厅里,把一张沙发占满了。这是一幢五室三厅三卫房——两间主卧室都带卫生间,建筑面积二百三十平方。一盏豪华的水晶吊灯悬在厅里;墙上贴了意大利墙布,花纹十分雅致漂亮;靠窗摆了个玻璃鱼缸,养了很多金鱼和红鲤鱼。这是家里人口少,为增加人气所为。一位风水先生让他这么做。沙发是进口的意大利羊皮沙发,棕色,坐上去软塌塌的;矮柜和茶几都是红木的,还有两张古色古香的红木太师椅是明朝的古董,据今已有五百年历史了。保姆看着他们大包小包拎这么多东西回来,十分高兴。她很明白,夫人有了新衣服,旧衣服就归她了,而那些旧衣服穿在身上仍然像新的。

徐红与保姆说话时,张逊走进书房,坐到了躺椅上。书房布置得很漂亮,红木书柜里摆着一本本精装书,大部分书他都阅读过,他读书的速度很快,且能从书中取其精华。每本书里都隐藏着作者的智慧,你如果留心读,你就能取其精髓。这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思。书房里有一张红木书桌,这张红木书桌值一万七千元,是他从一家新潮香港家具店购的。他的目光落在书桌上,拿起一本没看完的书,徐红换了身新衣服走进来,让他欣赏。

“好看吗你觉得?”

“好看,”他说,又加了句,“很漂亮。”

老婆在他面前挠首弄姿地摆了几个舞蹈动作。他觉得她到底是个小姑娘。任何人都无法绕过自己的年龄和本性,是什么年龄就会有什么样的举止。老婆二十八岁。他在二十八岁时只是刚刚大学毕业,身上还贴着农民和学生的标签。

老婆又换一身衣服进来,“你看。”她说。

“很漂亮。”

她走上来亲了他脸蛋一下。他笑笑:“你穿什么都好看。”

女儿笑笑走进书房,笑笑三岁,一张小脸红润润的,很胖,有些营养过剩的样子。笑笑是他的第二个女儿。他希望她是个儿子,但没想又是个女儿。笑笑大大咧咧地坐到他身上,对他说:“爸爸,我要吃巧克力,妈妈不给我买。”

老婆说:“会把牙齿吃坏,不能吃巧克力。”

“会把牙齿吃坏,笑笑。”他在女儿脸上摸了摸,“你去吃美国香蕉。”

“美国香蕉我吃厌了。”笑笑说。

“那就吃苹果。”

“苹果我也吃厌了。”笑笑叫道。

“那就吃布丁。”

笑笑做了个要呕的动作,“我再也不吃布丁了。我要吃巧克力。”

“你爸爸小时候看都没看见过这些东西,更不要说能吃到这些东西了。”他对女儿说,“你不要这样不爱吃,那样也不爱吃。爸爸长到三十岁才第一次吃香蕉。”

“为什么呢?”笑笑听了觉得好笑地问父亲。

“爸爸家没钱,因为你爷爷是农民,穷。”

女儿茜茜放学回来了。她把书包一丢,走进书房,在父亲肩上拍了下叫道:“老爸。”

茜茜不是他和徐红生的女儿,茜茜是他前妻刘小专生的女儿,今年十一岁,读小学五年级。茜茜爱看书,除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她还要读很多课外书籍。自从她读三年级起,就开始读一本本图书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和《中国上下五千年》等等图书。这一点很像他小时候。他小时候很渴望读书,偶尔借到一本书,马上如获至宝地读着。他相信茜茜长大了会有出息。女孩子肯读书,知识面就扩充了,有知识就会有用武之地。

一家人吃过中饭,他跟两个女儿玩了玩,然后走进卧室。徐红躺在床上,手里拿着遥控器,看着电视。这是一台三十四英寸的画王彩电,搁在非常精致的红木矮柜上。他脱下西服,躺到床上。她偎到他怀里,他拿过她手中的遥控器,换了个频道,这个频道介绍着一些科学新发现。一些科学家正探索着人类的起源。老婆要换频道,他说:“我喜欢看科学片。”

“这有什么好看?”徐红说。

他没让老婆看电视剧,他继续看着有关科学探索的电视。这部片子介绍着人类的起源。科学家从人身上提取基因,与黑猩猩的基因相比较,从而发现误差只有百分之一,这就是说人和黑猩猩共一个祖先,人是从黑猩猩进化过来的,是黑猩猩的突变种。而在人类存在的六千五百万年前,地球是恐龙横行的时代。假如六千五百万年前地球上不发生那种陨石与地球相撞的灾难,那么今天的地球上根本就不可能有人类存在,因为巨大的恐龙会把还是猿人的人类祖先一一吃掉,根本就容不了人类进化。由此可见,人类存在在这个地球上,纯属偶然。那个偶然灭绝了恐龙,却在六千五百万年后诞生了人类。

“人类来于偶然。”他说。

老婆换了个频道,张逊也就跟着妻子看那个频道。不一会瞌睡就爬上了他的脸,让他软绵绵又困盹盹的,他迅速步入了梦乡。但很快又惊醒了,老婆在一旁动了下,并没挨着他,他却醒了。他说:“关掉电视吧。”

徐红关了电视,躺下来对他一笑,那种笑容非常妩媚,曾多次让他冲动。但今天他一点也没感动。她在他身上摸着,要跟他干,然而他一点性欲也没有。他说:“我要睡觉。”

老婆说:“我想做爱,我真的很想搞。”

他抱歉的样子说:“我没一点劲。”

老婆疑心道:“你的劲呢?用在别的女人身上了吧?”

“没有。我太累了,我不骗你。”他说。

他想满足她,但他暗暗吃惊他怎么会硬不起来?他怎么会没了性欲?他把老婆搂在怀里,让老婆抚摸他的阴茎,想在她的逗弄下硬起来。然而身上的能量根本就不到那玩艺上去。那玩艺就像团棉花,软软的。他想他怎么会这样?他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以前搞得太多了,把身体搞空了。他没想到他正在向死亡的终点站走去。死神已盯上他了。死神就像一支伏击部队,悄悄向他包抄过来,他一点也没察觉他离死亡只有一天了,他还在想着怎么把他的金山公司发扬光大……

老婆欲火中烧,很想跟他干。她瞪着双美丽的眼睛说:“我要你我要你。”

他力不从心。他说:“明天吧,等我明天去弄点药,保证让你快乐。”

然而没有明天了,对于他来说迎接他的明天就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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