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顺:把正风肃纪时刻放在心上

2015-12-18 15:23: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责编: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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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书记谈】

把正风肃纪时刻放在心上

——专访湖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刘德顺

访谈现场

湖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刘德顺接受访谈

近日,就高校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湖南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刘德顺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请您谈谈对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体会。

答:对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我的体会主要有三点: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因此,党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校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时刻放在心上,充分认识到,不放在心上不行,不认真履责不行,不敢于担当不行,出了问题难辞其咎。

二是勇于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于担当。首先是党委书记要敢于担当,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把正风肃纪时刻放在心上,敢抓敢管,敢于同不良作风、歪风邪气作坚决的斗争。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保证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就必须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因此,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认真、不扎实,对违反八项规定、放任“四风”问题反弹、明知违法乱纪不管不问、不制止、不报告的,对于相关责任人都要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

问:学校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去年还下发了《湖南科技大学校级领导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学校党委和班子成员每年向省教育工委和省教育纪工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全面落实学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亲自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汇报,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过问重要信访,认真听取纪委的调查情况报告,亲自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和“三公经费”审计工作,亲自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末位表态,自觉做到“三个不直接分管”;以身作则,保持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和班子其他成员,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提醒班子成员注意保持清正廉洁。

我深深感到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过问的重要性。在一些案件的查处工作中,党委书记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谈话,甚至亲自召开案发单位的职工会议说明案情和查处情况,都非常重要,对案件的顺利查办、案发单位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党委书记亲力亲为,亲自签批,亲自过问,敢于担当,不仅是对落实某一项具体工作、查办某一个具体案件有推动、促进作用,而且是给纪委壮胆、撑腰,也是为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按章办事,在招生、人事聘任、干部任用、财务管理、文凭发放、基建维修、物资设备采购、门面承包租赁等涉及廉政风险的各项工作中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的监督;高度重视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要求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干部、职工,指导和督促他们完成学校党委、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于律己,努力改进作风,严格要求家庭成员,保持清正廉洁。每年,校领导班子成员都向干部、职工述职述廉,接受民主测评。

问:学校党委在坚决惩治腐败和支持纪委执纪监督方面是怎么做的?

答: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学校党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于违纪违规问题,学校实行“零容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协调体育学院“小金库”案件查处工作,专门召开了体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统一了思想,确保了稳定,还亲自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谈话,有力促进了体育学院“小金库”案件查处工作。对于信访举报,学校实行“全掌握”,所有反映腐败、违纪的信访,学校主要领导都要亲自签批、亲自过问、了解调查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人员配齐全、经费有保障、业务有提高。一是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构,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了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落实了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的排名;按照转职能的要求,纪委书记没有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去年,新提拔了一名监察处副处长,还设立了一名处级纪检员岗位,充实了一名纪检监察综合科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已达6人。二是按要求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落实了办案补贴。三是关心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今年,先后选派4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纪检监察学院和省教育工委党校处干班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此外,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努力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专门制定了《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开展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专门下发了《湖南科技大学“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问:请问学校是如何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切实改进作风的?

答: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学校集中开展18项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一是整治文山会海,规范了评比表彰。学校全面清理了各类会议、文件和评比表彰项目,并加强了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会议52个,减少文件9个,减少简报、内部刊物12个,减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3个,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2个。二是整治公款吃喝,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出国出境。今年的出国经费比去年减少63.34万元,下降79.45%;接待经费比去年减少40.13万元,下降10.11%。三是整治公车私用,清理办公用房。学校设立了公车私用了举报平台;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按标准调整了新办公楼的办公用房使用计划,对不搬入新办公楼办公的职能部门和教学院、科研院所等的办公用房,按要求进行整改,共减少了295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公车运行经费比去年减少21.4万元,下降38.13%。四是开展了“小金库”、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师德师风行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若干意见》,广泛宣传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等行为的规定。

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我们特别注意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学校建立了《湖南科技大学校领导联系群众制度》,每两周安排一次校领导接待日,设立了校长信箱,开展了校长“面对面”活动,每学期校长都带领职能部门与学生开展面对面座谈,通过这些渠道,解决了很多师生员工的困难。学校还注意从制度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明确规定,凡是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校工会、教代会;凡是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经过学工处、研究生院和学生。例如:我校新生床上用品、军训服装的采购,就邀请了学工处工作人员、学生参加招标验收。我校学生宿舍供应热水,低于全省的平均收费标准,有力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有发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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