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馨正: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强化责任担当

2015-12-18 15:14: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 [责编: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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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书记谈】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强化责任担当

——专访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

访谈现场

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接受访谈

近年来,怀化市纪委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近日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请您谈一谈纪委应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答: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来,职责定位更加明确,就是要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改变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什么工作都参与的局面,将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上。一要突出监督重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准确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而不是冲在一线,替代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要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破除工作中经常出现的把纪委当“挡箭牌”、“灭火队”和“护身符”的习惯做法,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移交给主责部门,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重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二要坚决从严执纪。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权。严格依规办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重事实、重证据,用事实说话,办出铁案。既要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办案行为,又要建立健全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严禁以案谋私,严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关爱,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要强化问责机制。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规定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哪些情形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哪些情形要追究两者的共同责任,切实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失责必问责。问责程序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从问责的启动、调查的展开,到处理意见的提出、研究,再到处理决定的形成、送达,以及问责对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等,都要进行明确的规定。问责结果的运用是问责的“最后一公里”,凡被问责的组织和个人,都应与其评优评先、工资奖金、提拔重用等挂钩,最大化地运用好问责成果。

问:中央纪委提出,2015年是责任追究年。请您谈一谈如何才能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答: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落实责任追究往往能够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我们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所辖区域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不抓不管导致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层层传递压力。

1—6月,全市共有264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处理,其中党委(党组)书记92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67人、其他班子成员105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82人、批评教育173人。

问:近年来,怀化市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怎么做的?

答:履行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的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严”字当头:

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加强对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能碰触的观念,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2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件、乡科级干部5件。

二是严厉惩治腐败。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881件(同比增长4.8%);初步核实违纪线索563件(同比增长101%);立案527件(同比增长93.7%),其中:县处级干部立案24件(同比增长156%)、乡科级干部立案142件(同比增长20%);结案292件(同比增长41.7%);处分党员干部300人(同比增长46.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8人;刑事处理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1人。如严肃查处了市住建局原副局长尹建光,怀化经开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小成,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陈仁琪,市工业园区原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岳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三是严抓作风建设。“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今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7件,处理科级以上干部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加强职务消费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公务卡、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及变相接待等问题,市本级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51.2%。继续深入开展、强力推进“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以及“万人评百人”、巡视督查等活动,坚决让“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成为“过街老鼠”。

四是严查基层腐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资金等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1件,其中村支两委班子50人(村支部书记27人、村委会主任15人)、党员81人;处分79人,其中开除党籍3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如严肃查处了通道县独坡乡原党委委员、副书记、人大主席李银吉私刻144枚民政对象私章套取贪污民政资金案,集中力量对中央纪委督办的麻阳县谷达坡乡白羊村委会主任段国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处了沅陵县肖家桥乡高原村党支部书记张玉侵吞农户林地承包费、克扣计生对象社会抚养费,会同县林城镇龙塘村党支部书记粟永会贪污建整办拨付修建村部资金等一批典型案件。

问:请问怀化市纪委在抓自身建设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此,我们一是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6个;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设立乡镇纪检监察室,配备了1—2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量。二是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通过内部轮岗、业务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开展“百学讲堂”、“女子夜校”、“月读好书”等系列教育活动,委局机关干部政治素质、执纪水平、综合能力,尤其是纪律审查能力明显提升。注重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疑心聚力作用,机关团总支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机关党委“百学讲堂”被评为“全市优秀学习载体”,机关妇委会“女子夜校”得到省妇联高度评价。三是从严从实抓好内部监督。坚持“正人先正己”、“严字当头,爱字垫底”,严格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1—6月,先后对10个县市区开展系统内部工作作风明查暗访,全市共查核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6件,立案调查8件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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