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武生:以严实之风抓责任落实

2015-12-18 14:55: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责编: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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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书记谈】

以“严”“实”之风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专访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

访谈现场


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接受专访

近日,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王岐山提出,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这些要求,你如何理解和把握?

答:作为一级党委,必须始终把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出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定不移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任何时候,都要绷紧思想这根“弦”。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任何时候,都要用好制度这把“锁”。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严格制度执行,靠制度来管人管事管钱管物,让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松紧带”,为权力“上好锁”。任何时候,都要高悬法纪这把“剑”。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任何人一旦触及党纪国法,都绝不姑息,严惩不贷。任何时候,都要把牢廉洁这个“关”。不管是干部管理、选人用人,还是抓项目、抓发展,都要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干净干事,过好“廉洁”关。特别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廉洁上不过关的,坚决不予提拔,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问:作为娄底市委书记,你觉得应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答:“第一责任人”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因为第一,就意味着作用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同时也意味着责任是必须直面、不容回避的。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模范带头,以上率下。带头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失从政准则,不忘做人原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做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守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敢于、乐于、善于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就是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一是着眼全局抓部署。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部署和推动,抓主动,抓具体,抓细致。同时,明确要求和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跟踪督促抓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布置的工作、安排的任务,绝不能不管不顾、听之任之,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一定要跟踪到底,督促到底,不出结果不罢休。去年,我专门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汇报,找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人交心谈心,参加并点评县处级党政正职述纪述廉评议活动,先后5次到乡镇督察作风建设,4次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作出批示并督促落实。

三是建章立制抓问责。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这一手不能软,这既是促进工作的需要,也是教育干部的需要。今年,我主持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娄底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列举了11个方面要追责的情形,明确了追责方式、程序和实施主体。这个《办法》,不是“纸老虎”,而是实实在在的硬要求。依据这个《办法》,今年以来,我市问责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32起,问责领导干部72人。就在7月份,我市启动对市交通局有关人员的追责程序,处分了9名领导干部。这件事,在全市范围内产生了很大的震动。

问:对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全社会都热切关注。请问娄底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加强监督严管理。着眼教育“大多数”,充分运用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廉政公益广告、短信、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着眼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等“关键少数”,切实加强监督。2014年,将全市副处以上领导班子和市直35个关键科长岗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着眼权力运行这个“敏感地带”,健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完善网上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2014年,对46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单位项目和办事情况、市直46个单位97个重点项目的权力运行结果在网上统一公开,向社会“晒权”。

二是正风肃纪严作风。深入开展“三联三转三提高”、企业帮扶四年行动、“一进二访”等活动,着力在为项目、企业、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中锻炼干部、锤炼作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督察机制,针对“四风”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今年1-10月份,查处“四风”问题84起,党政纪处分45人。下发《关于对四起节假日公车未封存管理的情况通报》、《关于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等三期通报,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动真碰硬严查处。“零容忍”惩治腐败,凡腐必反,有贪必肃,重拳出击,绝不留情。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了新化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腐败窝案、娄底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套取专项资金案等典型案件。特别是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案件线索,逐一核实,深查细揪,已立案74件,党政纪处分46人,还有4件正在调查。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89件,结案8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8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8人,移送司法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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