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将“绿心”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

2015-03-02 17:08:23 [来源:长沙晚报]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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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黎铁桥)“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昨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省环 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他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将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范围。

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地处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结合部,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绿心”禁止开发区内以生态修复、生 态服务为主,只能从事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土地整理和必要的公益设施建设,严禁其他项目建设;限制开发区只能发展高端、低碳的一、三产业,禁止发展第二产 业;控制建设区采取发展提升策略,以解决“绿心”禁止开发区内原住民的外迁、居住、生活和就业问题。

潘碧灵委员强调,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是三市城际生态隔离带,可以起到改善人居健康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美化景观、调节气候等重要 作用,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加强“绿心”保护,提高其生态屏障与服务功能,可以阻止城市空间无序蔓延,提高城市群承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潘碧灵委员认为,长株潭城市群“绿心”的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生态基础设施薄弱、毁绿现象依然存在,房地产过度开发,高速铁 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等交通建设分割“绿心”。当地部分村集体和群众认为,“绿心”地区开发建设的严格限制,影响了经济发展,因而对“绿 心”保护积极性不高,乱砍滥伐、毁林建坟、采砂采石等现象时有发生。

潘碧灵委员请求财政部、环保部等相关部委,将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地区作为一个单独的行政单元纳入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范围,在财政转移 支付资金上予以支持,用于“绿心”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绿心”地区的地方政府及居民给予一定补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 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生态文明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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