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须涵养全民法治信仰

2015-03-01 14:21:1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湖南日报评论员]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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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法治彰显的社会,必然是公民尊法守法蔚然成风的社会。

只有铭刻在人们内心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就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法治观念成为行为准则、一种生活方式。

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得以确立的思想前提。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是树立法治信仰的第一步。因此,应当把全民普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大力培育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文化,引导全社会树立起权利与义务对等、利益与责任并存的法治思维,自觉摒弃各种“潜规则”、“丛林法则”、“变通哲学”等有悖于法治的观念和做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和环境。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现实生活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不信规则信潜规则”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地方“工闹”“医闹”“拆迁闹剧”等情况比较严重,细究起来,“根子”在于全社会法治意识不彰、不强,法治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

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不仅来自普法宣传,更来自日常生活中的切身感受。“民以吏为师”。党员干部、执法者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全体党员干部,每一位法律的执行者,自觉做到高悬法律明镜,紧握法律戒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带好头、示好范,就能让群众在公平公正的司法实践中认识、认同、信仰法律的力量,就是最有效、最牢靠的法律法规普及教育。

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只有下大力气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只有每个公民都担负起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的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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