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精神”彰显核心价值观

2014-03-20 08:34:3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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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哲学的概念理解,精神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持有。对精神的不同选择,体现了生命的宽度、厚度和广度。而精神的力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凝结其中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力量。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精神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自1979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后,中共十五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分别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去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

  我省当前正处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思想更加多样、社会价值更加多元、社会思潮更加多变。在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多元化倾向时,“湖南精神”的征集提炼,不仅代表了未来一段时期我省文化建设的方向,是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表明湖南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进行的思索与实践,因此必须彰显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方面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湖南精神”征集提炼活动自2月1日启动后,共征集到61000多条表述语,这些表述语既来自于历史传承,也来源于现实观照。专家们认真整理后发现,虽然表述语各异,但内涵主要集中在“忧”、“敢”、“韧”、“实”、“和”、“智”、“德”、“诚”、“勤”等若干方面。这些方面,是“湖南精神”的先进性所在,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吻合。

  必须认识到,征集提炼“湖南精神”,是我省促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着力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是一个不断消弭分歧、增进共识的过程,也是一个促进理解、获得赞同的过程。虽然在经济全球化、思想多元化的转型背景下,我们正在形成核心价值观的共识,但真正要在公民价值、公民道德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提炼出社会共同认可、体现湖南特色、群众乐于接受、容易传承传播的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我们新时期“湖南精神”,实非易事。

  因此,“湖南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其征集提炼,需要把握好几个原则:

  ——时代性。“湖南精神”发端于湖湘文化几千年历史,但其内涵主要还是立足于改革开放30多年实践而体现出来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时代文化精神,是精神激励、文化关怀、人文引导方面的精神。

  ——辩证性。“湖南精神”的征集提炼,要符合科学发展观,避免意思上的歧义。譬如“敢为人先”、“霸得蛮”等突出了闯劲,但也要注意把握时机,抓住机遇,一味蛮干可能事倍功半。

  ——地域性。“湖南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高度一致,与各兄弟省市有着共性的一面,但既然是提炼“湖南精神”,就要善于将共性寓于鲜明的地域特点之中。

  ——传承性。“湖南精神”作为一种价值观的存在,不仅应对现实有指导意义,还要具备承继历史传统文化精华和引导未来发展的功能;不仅是对自身特点的清醒认识,还要有对努力方向的自省意识。

  “湖南精神”最终表述语的形成,需要广大湖南人继续集思广益和专家们提炼升华,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互动过程。这样的良性互动,既可避免仅靠专家提炼的“难接地气”,也可避免只凭简单统计带来的“认识偏差”。

  可以预见,征集提炼出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湖南精神”,并将之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我们将获得无穷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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