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不要再出现”应成为法官准则

2014-03-12 14:53:41 [来源:华声评论] [作者:巴山夜雨] [责编:实习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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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讲到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时,称“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并专门提及“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这一案件的主角之一正是张辉。记者问张辉,“怎么评价自己被写在高法的报告上”,“明年还是不要再出现了”他答道。(3月11日人民网)

  “825人啊,原来我们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张辉在得知“825”这个数字后说道。而825数字的背后,是825个鲜活的个体,是825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张辉在被错误羁押10年后,定亲的女孩成了别人的妻子,乡里的同龄人都有了孩子,事业有成,自己却需要从零开始奋斗。同样是冤假错案受害者的赵作海,面临的是老婆跟人跑了,三个孩子没人照顾成了“文盲”,真正是家破人亡、祸及三代。可以说,每一件冤假错案都是一起人间悲剧。

  “没来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宪”,冤假错案的发生对每一位守法的公民都是威胁。因为也许哪天你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身陷囹圄了,即使遇到的概率很小。但只要存在就难免让人担心这“飞来横祸”,彩票概率那么小,不照样有人中。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冤假错案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必须要清浚源头,从根本上防止冤假错案。河南出台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给握有“生杀大权”的法官戴上“紧箍咒”,就是从制度上防止冤假错案的有益探索,值得推广借鉴。更值得欣慰的是,“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司法理念正快速向“绝不冤枉一个好人”转变。“不冤枉一个好人”,可能会“放过”一些坏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却会让“好人”蒙受不白之冤。“100-1=0”,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真的塌下来了。

  法官应该是公正的化身,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明年还是不要再出现了”是冤假错案受害者给法官们提出的沉重希望,司法工作者当以此为准则、红线,在办案中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不让“窦娥冤”的悲剧再现。

  巴山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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