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毛泽东之路(26) 思考湘赣边

2014-02-19 16:08:3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记者 文热心]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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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0年的毛泽东。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本版照片均为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文热心

  萍乡,湘东赣西边界的一个城市。著名的安源煤矿就在这里。

  安源煤矿1906年建成投产后,13000多工人中,湖南籍的占了70%。因此,这里也就与湖南“血脉”相连了。中共早期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李立三都把这里作为活动基地。共和国著名将领杨得志就出身于矿井工人。

  据统计,从1920年至1930年,毛泽东10次到安源。不过,他的首次却是被逼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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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印:萍乡,无处寻觅小旅馆

  解放后,萍乡媒体采访了见证过毛泽东首次到安源的人员:1920年11月22日夜幕降临后,坐了一天火车的毛泽东,提着简单的行李,出了萍乡火车站。他穿过石板铺就的街道,来到城郊找了一间私人小旅馆住下。

  记者曾经在萍乡街头寻访,可历史的风雨早已改变了这里的颜面,小旅馆已无踪影。

  但在记者心里,这小旅馆却是青年毛泽东之路上非常重要的一站。

  一般史籍说,他到这里“考察”。但从现在发现的史料来看,“考察”仅仅是他活动内容之一;“写信”,特别是在25日,他分别给远在法国的向警予、欧阳泽,北京的罗章龙,新加坡的李思安,南洋的张国基写了回信,谈得最多的是时局,特别是湖南的“自治”运动。如此,就应该定位为“思考”。还有,毛泽东曾说过,他参加共产党是被赵恒惕逼上梁山,也就是说,本想通过别的途径实现“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毛泽东,这时只能扯起造反的旗帜了。

  这家小旅馆,给了毛泽东“思考”的环境。

  2

  足迹:毛泽东反击迫害

  这年12月5日,《大公报》发表了《毛泽东之辩诬函》:

  唐厅长钧鉴:

  昨日承片招到贵厅,与贵厅何科长绍元会见。言及贵厅,接到省议会通知,有知投函省议会,谓泽东近在图书馆邀集各公团代表开会,运动某军队,捣毁省议会……查前次省议会扯旗案,即有人因挟怨(事由已详告何科长,转询便知),乘机倾陷,扬言系泽东所为。此次又谓泽东将捣毁省议会……怨泽东者因研求不遂细故,乘机设词倾陷,一次未遂,又为二次。泽东今为负责起见,有可郑重申明者,二语如下:

  一、泽东前为制宪问题,不满意于省议会,是“有”的。

  二、扯旗及谋捣毁省议会是“没有”的。

  前为制宪问题,泽东不满意于省议会,有所以不满意的理由,即对议会诸君,亦可当面直说。扯旗及谋捣毁省议会,实无其事则不得云有……

  毛泽东为新湖南之自由民,除依法津,无论何人,不得于我之身体及名誉有丝毫侵犯。此辈既敢二次设诬,难保不再三次、四次,或变更方面,求遂所欲。务恳钧厅严申警律,除暴安民,不独泽东一人幸也……

  第一师范附属小学主事毛泽东启

  1920年12月3日

  这份“辩诬函”虽然发表在毛泽东“思考湘赣边”之后,但说明这年11、12月间,他遭到了赵恒惕当局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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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迹:“旗手”得罪赵恒惕

  起因是“湖南自治”。

  1920年8、9月间,“湖南自治”的舆论声势已成。

  身在“庙堂”者与身在“江湖”者,首先在由谁主持“自治”上发生了根本的分歧。

  主政湖南的谭延闿们,搞的是官办自治:为操控“自治”的主动权,于9月13日召集“自治会议”,决定由省政府和省议会各推举若干人草拟一部“省宪法”,然后召开制宪会议。

  “在野”的毛泽东、彭璜、龙兼公们则搞“民办自治”,起草了《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的文件,其中提出了一个要害问题:人民宪法会议代表,必须实行直接的平等的选举;由人民宪法会议制定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正式的湖南议会、湖南政府以及县、区、乡自治机关。这个文件10月5日至6日在《大公报》上公开发表后,签名支持者达377人,几天后增加到436人。在毛泽东等的组织下,10月10日,长沙近两万群众冒着大雨上街游行。到达督军府门前时,省学联主席彭璜等代表向谭延闿递交了毛泽东、龙兼公起草的《请愿书》,要求迅速召开人民制宪会议。在省议会门前,出于对包办“制宪”的不满,还有人扯下了省议会的旗帜。

  “谁主沉浮?”谭延闿在接下了《请愿书》后,对其中所提各项要求断然拒绝。而11月下旬挤走谭延闿而成为湖南实际统治者的赵恒惕,面对“草根”们更是只有一张阴沉铁青的脸。无论谭还是赵,都不会放弃“制宪权”。赵恒惕们知道毛泽东是“草根”们的旗手,先得镇住他,便把“扯旗”之事加在毛泽东头上,接着,又造谣说毛泽东想运动军队,以捣毁省议会。警察厅随即把毛泽东召去诘问,还对彭璜发出通缉布告,想借此造成一种高压恐怖气氛,让“草根”们知难而退。

  4

  足迹:老虎嘴里讨碎肉

  其实,毛泽东对“湖南自治”既是热情的,也是冷静的。他知道,让湖南摆脱“南”、“北”战争的蹂躏,是全省上下共同的心愿,但为什么就不能让民众通过自治得到一定的权利呢?尽管他知道后者如同“在老虎嘴里讨碎肉”。

  因此,他对“湖南自治”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不仅仅是他,就是整个湖南“在野阶层”都投入了热情。

  毛泽东运用在湖南《大公报》做特约记者的身份,对“湖南自治”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的探索。9月3日,他在《大公报》上,发表《湖南建设问题的根本问题——湖南共和国》一文,提出先分省自治,后解决全国总建设的观点。“湖南共和国”是一个惊世骇俗、违经背道的观点,一时间,长沙城内,乃至全省都闹得沸沸扬扬的。在不到5个月时间内,他发表了15篇文章,从不同的侧面、角度,从理论上阐明湖南人民自治运动有其发生的历史必然。

  毛泽东们与谭赵集团存在分歧也是必然的。谭赵集团的自治,不过是在“南北夹缝”中讨生活,维护他们的“长治久安”——“湘人治湘”,而毛泽东们要的“民治主义”——湘人自治。

  “江山是老子打下的,岂能拱手让人?”不论是文人出身的谭延闿,还是武人出身的赵恒惕,都无法摆脱历史的惯性。他们绝对不会把权力让给草根!民众起来了,他们集会、游行、请愿,确实是向谭、赵集团施加压力,这当然是他们不能容忍的。在将谭延闿赶出湖南后,赵恒惕虽仍然挂着这块招牌,可那是刺刀下的“湖南自治”——连连制造血案。在他的刺刀下,“草根”们还能实现自己的诉求么?

  毛泽东们成了赵恒惕心上的“刺头”。毛泽东们心目中的“湖南自治”运动失败了!

  5

  足迹:毛泽东写了8封信

  无情的事实迫使毛泽东冷静下来。他似乎也有些心力交瘁,他告诉朋友,“我的生活实在太劳了”。

  毛泽东的学生张文亮在11月21日日记记载:在通俗教育馆,毛泽东告诉他,不日将赴醴陵(株洲、萍乡)考察教育……

  毛泽东这次是否在醴陵停留,没有文字记载,但住在萍乡那个小旅馆里,不仅有他写的八封信作证,也有见证者生前的回忆。

  确实,“在萍乡,毛泽东又从行动回到了思考。”11月25和26日两天,是冷雨淅沥的日子,毛泽东夜不能寐。他思考了许多,结论和想法也清晰起来,似乎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披衣起床,将带来的新民学会会员从各地的来信拿出来,一封一封重新阅读,并挥笔一一回复来信者。

  在给向警予写信时,毛泽东联系湖南“自治运动”失败的教训,思考着社会改造的新途径,不由得吐露心声:“几个月来,已看透了,政治界暮气已深,腐败已甚,政治改良一途,可谓绝无希望。吾人惟有不理一切,另辟道路。”

  在给李思安的回信中,他提出了“另造环境”一法。

  在给罗章龙的回信中,他提出了“旗子立起”一法。

  “另辟道路”、“另想办法”,“旗帜立起”,具体所指是什么?他在编辑《新民学会会员通信集》第二集时,于易礼容信后的按语中,进行了直白的解说:“必须从事根本改造之计划与组织,确定一个改造的基础,如蔡和森主张的共产党。”

  毛泽东思绪如潮,一连写了8封回信和一篇按语。

  6

  足迹:见识萍乡

  “吃磨饭”

  1921年4月出版的《共产党》月刊第三号第二面至第七面,发表了毛泽东1921年12月23日写的《告中国农民》一文。文章说:“萍乡今年这件事,也是中国农民觉醒后的曙光……有了这线曙光,青天白日就要随着来的。”“这件事”就是“吃磨饭”。

  毛泽东到萍乡后,听到了一个新鲜的名字——“吃磨饭”。原来,1920年冬,萍乡许多农户无粮过年,一些胆大的庄稼人便开始酝酿去财主家“吃磨饭”。先是长兴馆姚满嫂秘密串通300余户数千人,突然聚集到财主罗老四家,不吵不闹,不打不骂,就是等饭吃,吃饱了便一哄而散。接着坪埠里彭、杨、陈家,南门张、李、姚家及城内大店铺均被吃过“磨饭”。在赤山桥、长睦岭、神童岭、担米岭、蝇头岭等地农村,以何冬古、何增茂、罗秋荷、何奶巴子等人为头领,发动男女老少三四千人,分头到当地财主家“吃磨饭”。一时间,萍乡“吃磨饭”成风,吃得贫苦农民喜形于色,“磨”得财主豪绅叫苦不迭。

  萍乡农民的特殊的反抗斗争,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和重视。在渡过25、26两天冷雨淅淅的日子后,毛泽东便下乡调查。在离开萍乡后的12月23日,他写下了《告中国农民》一文,热情赞扬了萍乡农民的斗争,并告诉全国农民:“你们若都照着萍乡的乡民这样行动,共产党就能使你们脱出一切的痛苦。”

  月底,毛泽东带着思考的成果,也带着对自己28岁(1920年12月26日是他的生日)的展望离开萍乡,回到长沙,掀开了他的人生又一页。

  ■链接

  《“湘人治湘”与“湘人自治”》

  (摘要)

  毛泽东

  “湘人治湘”,是对“非湘人治湘”如鄂人治湘皖人治湘等而言,仍是一种官治,不是民治。如果驱汤驱张,目的只在排去非湘人,仍旧换汤不换药的湘人治湘起来,那么,奉天的张作霖,直隶的二曹,河南的赵倜……都是本省人,奉人治奉,直人治直,豫人治豫……比那“非湘人治湘”的汤芗铭、张敬尧,“非鄂人治鄂”的王占元,“非闽人治闽”的李厚基,“非粤人治粤”的莫新荣……到底有什么区别……故“湘人治湘”一语,我们根本反对。因为这一句话,含了不少恶意,把少数特殊人做治者,把一般平民做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隶。这样的治者,就是禹汤文武,我们都给他反对之列。而况是已往的一个傅良佐,或是未来的无数傅良佐,我们还不应该反对吗?故我们所主张所欢迎的,只是“湘人自治”一语。不仅不愿被外省人来治,并且不愿被本省的少数特殊人来治。我们主张组织完全的乡自治,完全的县自治。乡长民选,县长民选,省长民选,自己选出同辈中靠得住的人云执行公役,这才叫做“湘人自治”。颇有人将湘人治湘与湘人自治混 为一谈,我看这样小小一个区别,总要分清才好。

  (原载1920年9月30日《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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