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时车内两安全气囊形同虚设

2014-01-22 09:38:56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喻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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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上午,邯郸市一家汽车修配厂内,28岁的赵建军拄着双拐走到一辆面目全非的白色轿车面前,禁不住潸然泪下。

  数月前,赵建军乘坐这辆轿车时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尽管轿车的前保险杠

  在碰撞中断成了两截,但车内的两个安全气囊却一个也没打开,致使他的面部及腿部多处骨折。事后,他多次找到轿车厂家和经销商讨说法,得到的解释却是:撞击力度没有达到气囊起爆的“门槛值”。

  轿车追尾人员受伤

  赵建军家住大名县。2007年1月份,他从邯郸市南环路一家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因为该车配有两个安全气囊,赵建军始终认为该车的防护设施较为完备,一旦发生事故,安全气囊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司乘人员的安全。

  2007年12月28日下午6时许,赵建军和两位朋友开车从广平去往邯郸。由于车速过快,途中不慎与两辆机动车发生了连环追尾,其轿车头部先是正面撞在一辆无牌照拖拉机平板挂车的后部,随后又被一辆桑塔纳轿车撞在尾部。

  在拖拉机与桑塔纳轿车的“前后夹击”下,赵建军的轿车受损严重,前保险杠从中间折断并向后凹陷,机器盖也向上弯曲变形,并被“撕裂”成数块。同时,车上的三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赵建军右腿中段粉碎性骨折,鼻骨及双颧骨骨折。

  据赵建军介绍,当时他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车辆撞在拖拉机后部的刹那间,他一下子便失去了知觉。三天后,经过医生全力抢救,他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安全气囊均未打开

  此次事故发生后,赵建军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原本应该为他“保驾护航”的两个安全气囊,为何在关健时刻没起作用呢?

  赵建军说,经过一系列手术治疗,如今他已能拄着双拐行走,但牙齿还是不能用力。为了弄清安全气囊是否打开,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对那辆等待大修的轿车进行了仔细观察。结果发现,设在驾驶室前方的两个安全气囊,竟然一个也没有打开。

  “关系到车内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气囊,为何会成了摆设?如果它能及时打开,我的头部也许不会受到如此伤害!”为此,赵建军多次找到汽车经销商和厂家讨说法,要求对方赔偿全部医疗费及汽车修理费。

  然而,由于双方的分歧过大,此事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厂方称气囊系统正常

  那么,汽车经销商和厂家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品牌汽车设在邯郸的销售服务店。

  据服务经理王先生介绍,安全气囊是辅助被动安全系统,只有满足法规规定的技术条件才能正常打开。气囊起爆与否,一般取决于碰撞时的情况,如车辆本身的绝对速度、车辆与被撞物体之间的相对速度、碰撞角度与部位、碰撞双方的物理形态和变形能力等因素。由于轿车的刚度分布是不均匀的,抵抗碰撞的主要构件是保险杠高度平面内的车身前纵梁。对于侧面碰撞、护栏刮擦,车辆翻滚、钻入性碰撞、追尾等事故,由于正向冲击力度不足以达到气囊起爆的“门槛”值,难以满足法规条件,不在保护之列。

  王经理说,厂家通过分析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和车辆受损照片,并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认为这是一起钻入式追尾事故。事故中,汽车第一被撞击部位不是刚性较强的保险杠(左右纵梁),而是处在保险杠以上刚性相对较小的机器盖和车顶棚。在此情况下,撞击能力被吸收,撞击力度减弱,车上的电控单元(传感器)因为没有检测到足够的正面方向的负加速度信号,所以不会发出点爆安全气囊的指令,气囊也就无法正常起爆。

  对此说法,赵建军感到无法接受:车辆在事故中为正面追尾碰撞,其前保险杠都已断为两截,难道力量还不够大吗?如果汽车撞击点不对,经绡商为何不在售车时向车主说明具体位置,并告之撞击力达到多大数值时方能打开安全气囊。

  据了解,赵建军目前已将汽车经销商及厂家投诉至邯郸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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