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整改落实还须“立”字当头

2013-11-06 08:37:31 [作者:完颜平]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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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即将进入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环节。对照检查中查找的问题,有没有引起重视、列入整改、如何整改,建章立制是一个重要标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的,“要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

  问题找出来了,就要有针对性地整改。也就是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后,就应该是大整改、大立制。这也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和经验总结。从延安整风开始,可以说我们党每开展一次整风活动,都是一次思想的飞跃,一次问题的纠正,一次制度的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对照检查是“破”,修订制度是“立”,立字当头,改也就在其中了。

  制度必须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因此,建章立制从一开始就应该抓得很实,努力做到“出实招、定实规、求实效”,特别要防止建章立制的“花瓶效应”。当前,我们的制度不可谓不多,但群众却认为很多都是“摆设”,中看不中用。制度的本质在管用。如中央制定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没有高深的道理、没有抽象的概念,都是现实中几乎天天会遇到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对这些问题人民群众很有意见,所以抓八项规定,一下子就点到了“四风”的软肋,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产生了极大反响和良好的效应。

  按照这个思路,整改必须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不能“跑调、走题”。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集中攻坚,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和成效。建章立制尤其要切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是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需什么制度定什么制度。如解决迎来送往的问题,有的地方明确规定,领导下基层蹲点调研只带一名随行人员,不搞层层陪同,异地相互学习考察“不到境界路口迎送”。解决铺张浪费的问题,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不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不摆鲜花、不会餐、不发纪念品等,切忌无的放矢、大而化之。

  关键是要抓好建章立制后的执行。“制度丧失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的私人俱乐部”。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是建章立制的大敌。实际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度制定后,往往都束之高阁,开始信誓旦旦,过后没了下文。因而,制度必须有刚性规定,做不到的宁可不说,说了的就要严格执行。不准搞变通,不准打擦边球,更不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此,制度的“笼子”不仅要真材实料,而且要“通上电”,谁想“破笼子”都有触电的危险。使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既惧怕制度,又敬畏制度的心理和习惯,这样,制度才不至于成为“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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