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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查郭美美能还红十字会清白吗?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拟于5月中下旬,重新启动针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引发网民热议。在芦山地震的救援工作中,红会遭遇不少尴尬,重启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能还红十字会一个清白吗?[详细]

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不能止于财务“公开透明”

2013-04-24 16:44:12 |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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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决不能止于财务“公开透明”,更要表现在合法性、内部治理、项目选择方向以及工作绩效上——

  慈善质疑风暴再一次得到了中央政策层面的回应——《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国务院新出台的《意见》在第五条说:“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红十字会也把这次政策出台视为改革转身的契机。在国务院新闻办8月2日就《意见》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整个改革创新要点有两条,“第一条是如何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第二条是如何实行综合性的监督体系”。

  由此可见,红十字会将重建公信力的重心落在了“公开透明”上。这当然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意见》出台之后,要使中国慈善的面貌焕然一新,要做的恐怕还不止于此。

  首先,“公开透明”并非首次出炉。1999年9月实施的《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004年6月起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为什么这些法律、条例没有得到切实执行?老调重弹如何有新作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影响到国务院新出台《意见》的“改革转身契机”效应的发挥。

  其次,红十字会的“公开透明”仍然要增强紧迫感。2011年7月,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而直至今日,这一平台的功能还较为有限,捐款的具体去向、用于什么项目、项目的具体运作情况还模糊不清,无法满足捐赠人的知情权需求,距离“公开透明”的要求还有距离。

  在8月2日的发布会上,多名记者持续追问“公开透明”的时间表,赵白鸽回应说:“大约在2012年底完成捐赠平台和筹资管理系统基本版的上线。2013年底基本功能全部上线,要推广到80%的省红会。2014年底所有的功能上线要达到80%的市级红会和50%以上的县级红会。”这个计划的实现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对于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相对于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的紧迫性而言,这个时间表可能有些迟缓了。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决不能止于财务“公开透明”,更要表现在合法性、内部治理、项目选择方向以及工作绩效上。长期以来,承自计划时代的慈善组织,不仅财务处于灰色地带,其内部治理、组织文化也缺乏建设公信力的动力,且这方面的改革尤其困难。财务为什么不能做到公开透明?就是因为内部治理偏离了公益慈善本义。

  在7月北京雨灾中遇难者家属收到北京红十字会开出的620元钱的运尸费,这对红十字会作为慈善机构的公信力难免又造成伤害。赵白鸽也坦承:“这确实说明了我们能力建设存在问题。在紧急的救援状态下,我们必须考虑更好地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