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失独”老人“老无所养”

深圳商报时间:2013-03-21 0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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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北京3月12日电 】(特派记者 屈宏伟)随着我国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步入老年,“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就解决这一问题提交建议。

  山西团的石文斌代表和广东团的黄细花代表均认为,应建立专门的“失独”老人养老基地,这样既解决了进养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免于看到其他老人和子女团聚时而触景生情。

  入住养老院都有心理难题

  石文斌代表介绍说,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在万分之四,每年约产生数十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黄细花代表同样关注到这个问题。她说,“失独”给老人带来的心灵创伤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他们的生活秩序被打乱,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许多“失独者”长期陷入痛楚当中。他们中有很多人自行封闭,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流,躲避现实,少数人甚至精神恍惚。许多“失独家庭”难以再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同时,他们还面临着“老无所养”的问题,黄细花代表援引调查数据介绍说,绝大多数“失独”老人属于中低收入群体,加上退休金,东部地区每人每月一般在2000元上下,西部地区不足或刚刚超过1000元。收入低再加上生活成本上涨等因素,他们根本住不起较好的敬老院。

  设专门心理咨询服务机构

  黄细花和石文斌对此提出建议,政府应建立专门属于“失独”家庭的养老院或者活动中心,这样既解决了进养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免于他们受到心理伤害。同时,民政部门应成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心理和精神上的问题,排除心理障碍,缓解他们心理和精神上的创伤。

  在经济帮助方面,石文斌代表建议,政府应尽快将“失独”家庭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建立相应的保障基金或者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帮助他们解决养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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