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当有枝可依

华声在线时间:2013-03-20 23: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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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新生了一个词汇——“失独家庭”,这个因“独生子女政策”而生的现象现在正成为整个社会必须重视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超过百万,截止到2012 年底,仅长沙市就有失独家庭2300多户。(见三湘都市报A05版)

国内人口学家易富贤曾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测: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将会有1009万人可能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这无疑是一个庞大的数据,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失独家庭无可比拟的痛苦,以及经济、精神等多重困境的亟待破解。在一起又一起的“失独”事例前,难以描述的心灵痛苦直接考问着社会在“失独”这一特色性的问题前,如何弥补这些家庭的苦难与伤害。

问题因制度而生,自然也就需要制度性救助来加以解决。在“失独家庭”呼唤“制度尽孝”的现实语境下,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讨论集中于医疗保障、家庭养老、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进行。据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从去年开始,一些省份对“失独家庭”的经济补助由2007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分别作出调整,河南省调整到3240元,河北省则根据“失独父母”的年龄高低分别调整到1800元和6000元,广州、重庆等地也相应作出调整,力争在经济上给予这些“失独家庭”以扶助。

与物价涨速相较,这些经济补助数额对“失独家庭”所起到的作用是微弱的。而最为关键的是,“失独父母”在余生所面临的问题更多来自老年的无所依靠,以及精神上的致命摧残。由于对“失独父母”的养老尚无相应的政策出台,目前国内“失独父母”所依赖的模式是“抱团取暖”,通过这种同病相怜的自发聚集来转移悲伤情绪,寻求精神抚慰。这种松散型的模式无论对于养老还是精神复健都难以起到真正的稳定、良性作用,相对而言,社会化养老及救助机制的健全无疑才是这些“失独家庭”得以依靠的根本。

“失独家庭”数字的庞大,考验着政府部门在经济与精神救助方面的政策反应和行动能力,这些为中国控制人口总量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失独家庭”,因为失去了“代际传承”这个安身立命之所后形成的心理空缺,需要政策及社会力量的安抚和补偿。在今年的湖南省两会中,对“失独家庭”的救助第一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同时代表提议“政府出资建‘失独养老院’”。这意味着,从经济、生活、精神这三个层面,政府部门将切实地“三管齐下”,完善对这个群体的制度性救助,改写“失独家庭”无枝可依的困境。当政策阳光照进现实,或许,“失独家庭”将很快找到余生的慰藉。

本网评论员 张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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